要不要給乞丐錢? 文: 肥姬
對於這個問題,稍稍有點愛心的人都有點困惑,該不該給乞丐錢呢?
在中國,有很多沿街乞討的乞丐,還有很多缺胳膊斷腿的乞丐,看著非常可憐,會引起人的惻隱之心,於是人們紛紛解囊相助。我就是其中之一。
後來聽說,乞丐是有組織有紀律的團體,也就是所謂的「丐幫」,想當年洪七公和黃蓉帶領下的丐幫應該是個光榮的,正義的組織。可現在,丐幫卻成了黑幫,專門拐賣兒童,然後斬手去腳,或是專門組織本身殘疾兒童,強迫那些可憐的孩子來乞討,為那些組織賺取豐厚的利潤。這個使我想起了奧斯卡獲獎影片「貧民窟中的百萬富翁」,其中有個情節就是:黑幫強行挖掉小孩的眼睛,讓他成為瞎子為其乞討賣命。看來這不是空穴來風。真是可憐的孩子,可惡的壞人。
於是我想如果我施捨錢財給小乞丐, 那不是助紂為虐了嗎? 我很猶豫,也很困惑。更何況現在祖國人民好像有點誠信缺失,欺騙成風,「我騙人人,人人騙我」,我們能相信他們真的是走投無路靠乞討為生的人嗎? 還是,乞討只是工作,以便能過上奢侈的生活的假面人生呢?
更有甚者,有的行乞之人會拉著我的衣服,一副不給錢我不走的架勢。我開始捂住了自己的錢袋,然後憑我的直覺,再決定給還是不給。
後來來到了加拿大,才發現這裡的行乞之人,與國內的乞丐根本是兩回事,因為這裡的殘疾人都已經得到政府很好的照顧,根本用不著出來行乞。 而所謂的乞丐其實更多的是homeless people,也就是無家可歸的人, 而他們很多都是好手好腳,年輕力壯的。
而他們行乞的目的也就是為了有點煙抽,有點毒吸, 而不是為了發家致富。我曾經在downtown 見過有個乞丐坐在Tim Hortons 門口,看到有人來,還站起來很紳士的為客人開門。
一個朋友說:她不願意給在酒鋪門口的乞丐錢,以免他又去買酒喝,於是給他買了盒飯,而那個乞丐卻說他不喜歡,因為他不是素食者,把 我的朋友弄得哭笑不得還有個乞丐嫌棄好心人送來的double double 的 咖啡,而要求要triple triple 的咖啡。 這裡的乞丐真是很有個性。可他們為什麼要行乞,無所事事呢?
因為我們都很困惑,年紀輕輕,有手有腳,不去找份工養活自己,卻寧願成為社會的垃圾。我覺得不能助長他們的歪風邪氣,所以很多時候就視而不見他們的存在了。不知不覺的我就成了冷漠的人。
後來我認識了一個當地的白人女孩 Michelle,她是一個women』s shelter (婦女避難所)的義工,她總是義無反顧的幫助她們,而那些婦女又一次次的從避難所出去再一次次的回來,因為她們已經無法在正常的生活,她們還是寧願再次去吸毒,再次去賣淫。
Michelle 告訴我說,那些婦女不是真的想這麼做的,她們看起來很健康,與正常人無異,但是她們 的頭腦已經生病了,她們是不得已的。如果我們不幫她們,她們 會更墮落,更可憐。 天籟歌手Whitney Houston 不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嗎?不是好手好腳,就意味著身體健康。
她的話給了我一個很震撼的感受,因為這有悖於我們的傳統教育:人不食嗟來之食,勤勞就能致富;勞動光榮,懶惰可恥; 懶惰的人是不可以被憐憫的。我們對那些吸毒,賣淫的人避之不及呢。看來我的愛心還是不足啊。
最近有幸聽到一個得道的高僧的開示,讓我有了點答案,他說:佛是覺悟著,他能洞悉世間的一切,而我們世俗中的人,愛心的表現是有次第的。 如果你碰到乞丐,你施捨5 塊,10 塊 ,或者50塊,都可以, 但是如果你認為這些乞丐已經得到政府很好的照顧,仍然出來行乞,還有時妨礙社會交通,或是又去買酒,吸毒,不給也無妨。 但是如果對乞丐有憎惡的心, 那就不對了。對這個問題, 我終於有點釋懷了。
但是昨晚在一家超市門口,我正往門裡走,有個中年婦女猛地竄到我的面前, 問道: 你姓什麼? 你家有房出租嗎? 我嚇的趕緊往裡走。 但是我有常常回過頭看看她是否真的需要幫助。 但是最後我還是躊躇不前。至今我還在想:她是不是真的需要幫助呢?我當時的反應對不對呢?看來, 生活是沒有標準答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