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言他人過
大寶法王噶瑪巴於第二十三屆噶舉大祈願法會上所做的開示
現在這個時代,有很多言語上的過失。就像在印度,有很多毀謗這毀謗那的事,這就是言語上的過失,應該閉上嘴巴!
說必要的話,不必要的話就要收口。不可說無義之言。因為太多的無義之言,除了在此生讓自己招惹很多麻煩,令人不歡喜,更會成為來世走入金剛地獄的因,除此之外沒有其它好處。
《月燈》云:見他人過失,不可宣說之,如是之行業,得如是果報。
總之,當我們看到有人在講說他人的罪過時,自己要經過仔細的觀察,看看是否有必要說出他人的過錯,在謹慎觀察之後,將適合說的說出,不適合說的不說,如果只是聽說,我們就跟著說的話,反而會令自己損失。
基本上是不需要說他人過錯的,為什麼?因為如果他人有罪過,那麼罪過的果報,是必定會來的。
我們不需要去說他人的過錯,因為說他人罪過不會更勝於他人所獲得的罪過果報,果報是必至的。
因此我們也不需要去道他人過,尤其是,如果只是看錶相而說他人過錯的話,會有依人不依法的過失。
達龍卻吉尊者說:「無名迷惑之相未清凈,自性心續亦不能明了,而作計度諸有情善惡,疑恐墮入不見大深淵」。自己無名的迷惑,是由愚痴無明而障閉,所以說「無明迷惑之相未清凈」。
而「自性心續亦不能明了」是說,雖然未能根本除去無明迷惑相,但是現前卻有知曉他人心念的神通,也許多少能斷言他人的功德或過失。
但若是沒有他心通,「而作計度諸有情善惡」,自己無明迷惑還未清凈,對他人的心念亦無法明白是善是惡,是菩薩還或是凡夫,卻仍隨便的斷定這是善、這是惡。由煩惱主宰而去判斷的話,就會墮入大深淵。
說他人過錯,馬上就成為自己生起煩惱、增長煩惱的因與緣,也令他人生起煩惱。而煩惱的因與緣,就是墮入三惡道的因與緣。
所以,請不要作殃禍眾生的事,我們本應盡量的去降服自身種種煩惱,不令生起煩惱的,然而,自己的煩惱不但未能息滅調伏,反而更到處說他人的煩惱,這真是非常的不適當。因此,對於各種過失,如果我們不經仔細觀察,而胡亂的想到什麼就說什麼的話,是很不好的。
就拿我自己來說,也不知道是什麼原因,就是很不喜歡聽人說他人的過錯。
任何時候,都覺得這種話很吵人。有人來跟我說:「這個人怎麼怎麼了,那個人又如何如何了」,對那些言語一方面我覺得打擾耳根,一方面也覺得無趣。
如果有類似那些言語一定要對我說的話,說一次就夠了,沒有必要說第二次。一次就已經聽到了,夠了。對任何人,我還沒有生起過某人有過失的念頭,不過很難說以後不會越來越糟。這有錯、有過失,等等的執著念頭目前是沒有的,總是盡量的去看他人優點,看自己的過失,這就是我的作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