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總頒布《省部級以上官員須知》
習總日記(2015,6,3)
2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了《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併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遵照執行。
我的習辦也頒布了《省部級以上官員須知》,與中辦的《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以買一送一的方式搭配上市。
《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內容儘是官話、廢話。我的《省部級以上官員須知》卻是貼心話兒、知心話兒,和悄悄話。我保證,溫馨百分百。
我的《省部級以上官員須知》全文如下。
省部級以上官員須知
第一條為組建一支最聽話、能辦事的習家軍,根據我個人意向、《中國共產黨章程》等黨內法規和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須知。
第二條本須知適用於省部級以上黨籍非黨籍官員。
第三條無條件遵照習近平總書記的指示辦事,無條件服從以習近平為首王岐山為副的中央反腐敗領導小組的指揮,堅決團結在以習近平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周圍。
第四條省部級以上官員須知,應當堅持下列原則:
(一)習近平管黨,黨管幹部原則;
(二)服從習近平第一、服從黨第二、能力第三原則;
(三)不惹毛人民群眾原則;
(四)同事、上級不討厭原則;
(五)維護習近平個人聲譽為大、維護黨的聲譽其次、維護個人聲譽居末原則。
第五條省部級以上官員應當具備下列基本資格:
(一)一般應當具有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工農兵大學可,但必須經清華、北大、復旦函授碩士學位、博士學位洗白。
(二)不屬於毛派、鄧派、江派、胡派、團派,不屬於四人幫派。
(三)贊同除中國以外國家實行民主體制,反對中國實行民主體制。
(四)擁護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不能變,擁護共產黨的領導不能變,擁護習近平總書記不能變。
(五)擁護黨中央以習治黨、以黨治法、以法治國的戰略部署,擁護實現中國夢。
第六條本規定由習辦負責解釋。
第七條本規定自2015年6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