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總三讀「依法治國」
習總日記(2014,10,20)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今天開幕。這是舉世矚目又一件大事。大家關注關心四中全會如何詮釋「依法治國」,也關注黨中央如何處理周永康案。
照例,作為《習總日記》讀者的福利,透露一二。
圍繞著「依法治國」四個字,我先前已經說了「先依憲治國,然後才依法治國」。這句話暗示了什麼?暗示要真正實行依法治國,必須有合乎新時代的憲法,那就得修改一些舊憲法條文。修憲先行,依法隨後。
「依法治國」四個字還有另一層含義,那就是依法治國,不能忘記黨的領導。我們的依法治國,是黨領導下的依法治國,而不是「打倒黨委鬧革命」那種脫離共產黨領導的依法治國。因此,依法治國在我們黨中央內部的別稱是「以黨治國」。
「依法治國」第三層意思是,黨組織不在「依法治國」範疇之內,因此,不能以依法治國為借口管黨和管黨員和領導幹部。請看下面一則消息便可以證明。既然黨要管黨,那就沒法律什麼事了。
經我批准,中央軍委近日印發《中國人民解放軍總部機關二級部黨組織工作規定(試行)》(以下簡稱《規定》)。這是第一部系統規範總部機關二級部黨組織的黨內法規,為總部機關管黨治黨提供了重要遵循。《規定》明確了,對於貫徹我關於黨要管黨、從嚴治黨要求,加強總部機關黨的建設,對於推動黨對軍隊絕對領導的根本原則和制度在總部機關有效落實具有重要保障作用。
希望以上關於「依法治國」三層含義的解釋,能夠對大家解讀四中全會精神起一點幫助作用。
其次談周永康一案。估計四中全會對周永康案的措詞和對周永康的處理會讓大家驚訝,因為與大家預計有很大出入。
請原諒,只能透露這麼多,反正大幕就要拉開,一場好戲又登場了。恭喜你們,生活在好戲一場緊接一場,目不暇接驚叫連連的年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