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總解釋「依法治國」
習總日記(2014,7,31)
有人聽見「依法治國」四個字,就聯想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八個字。別做夢了!
中共中央政治局7月29日召開會議,決定今年10月在北京召開中國共產黨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會第四次全體會議,主要議程是,中共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員會報告工作,研究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重大問題。會議分析研究了上半年經濟形勢和下半年經濟工作。中共中央總書記的我主持會議。
會議認為,依法治國,是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必然要求,事關我們黨執政興國、事關人民幸福安康、事關黨和國家長治久安。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提高黨的執政能力和執政水平,必須全面推進依法治國。
會議強調,我國正處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進入決定性階段,改革進入攻堅期和深水區,國際形勢複雜多變,我們黨面對的改革發 展穩定任務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風險挑戰之多前所未有,依法治國在黨和國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面對新形勢新任務,我們黨要更好統籌國內國際兩個大局,更好維護和運用我國發展的重要戰略機遇期,更好統籌社會力量、平衡社會利益、調節社會關係、規範社會行為,使我國社會在深刻變革中既生機勃勃又井然有序,實現經濟發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會公正、生態良好,實現我國和平發展的戰略目標,必須更好發揮法治的引領和規範作用。
以上兩段官話,就是官方語言。具體這「依法治國」到底如何依,依誰的法,估計讀者同志網民同志們心裡沒底,今天就圍繞「依法治國」四個字,給大家上一課。
人治法治,沒有一個國家絕對人治或絕對法治。中國同樣存在人治法治並舉現象,只是人治稍微多一些,要不怎麼會被人稱為「專制集權國家」?既然認識到人治比法治多,那麼就要改進,使得法治多一些,人治少一點。完全沒有人治是不可能的。這點先講清楚,免得大家誤會。
我們共產黨領導人民治理中國,依靠什麼?通常正確答案是:社會主義法治。法治就是依法治國,就是依靠憲法和法律治理國家。
誰制定憲法法律?誰解釋憲法法律?
表面上是人民代表大會制定憲法法律,本質上是我們黨制定憲法法律,因為我們黨由中國人民精英中的精英所組成。大家知道,即便是人民大會代表,絕大多數都是共產黨員,且由黨決定誰擔任人大代表。
誰使用憲法法律治國?
執行憲法法律的政府部門是:軍隊、武警、警察、公安局、法院、檢察院等。軍隊是幹什麼的?6月30日政治局會議已經明確地說,人民軍隊是執行黨的政治任務的武裝集團。軍隊尚且如此,其他就不用說了。總之,是黨使用憲法法律來治理國家。因此,依法治國更準確的表示是,黨依法治國。
黨依法治國里的國包括哪些個人和組織?
國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包括領導政黨中國共產黨中央,及各部門黨委各地方黨委,包括8個民主政黨各級黨委;也包括其他政治團體機構、政府各部門各機構組織,如人大政協國務院各部門共青團總工會婦聯,如軍隊警察公檢法城管大隊;還包括各類醫院、院校和企業等;最終落實到每一個國家幹部公務員工人農民軍人商人知識分子學生退休老人等。
到此為止都沒啥問題。不幸的是,無法迴避的問題是無法迴避的。請看下面。
黨的法院能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嗎?
理論上可以,實際上做不到。一旦涉及到黨的利益,理論上也做不到,更甭提實際上了。恕我直言。
那麼既然如此為何要提「依法治國」,不是黨自己為難自己嗎?不提「依法治國」,黨想幹啥就幹啥,不是更方便嗎?
不然。提「依法治國」不是黨弄根繩子困住自己,而是困住徇私舞弊黨的領導幹部,困住企圖推翻黨的領導的敵人。
如果說十八大之後我們黨是用人治而非法治的方式「拍蒼蠅打老虎」,抓社會異己分子的話,十八大四中之後,我們黨要用法治手段來對付貪官污吏和異己分子。這就是社會進步,這就是黨的成長。
堅持黨的領導不動搖,凡影響黨的統治地位和黨的威信的因素,都是我們反對的東西。我承認在相當長一段歷史時期,黨的領導幹部個人和人民群眾個人之間,在法律上不可能實現平等,但我們要力爭做到人民群眾個人之間人人平等,領導幹部之間人人平等。讓法律高於領導幹部,高於人民群眾。
黨高於法律。只要還是共產黨一黨領導的話,這個現象不可能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