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鄧小平惹的禍
習總日記(2014,6,22-2)
又是鄧小平惹的禍。我覺得香港回收沒啥好處,反而惹出一身麻煩。假如當年應允英國政府續租100年,黨就不會遇到「公投」「普選」之類的尷尬事了。
當然,已經收回了,也只能硬著頭皮,見招拆招。
20日啟動的香港「佔中投票」不具法律效力,故不足為懼。80萬能如何?100萬又能如何?
待到佔領中環時,癱瘓香港的責任由發動「佔領中環」者負,我自無畏也無所謂。由香港人民出面與你們理論,是最好不過的解決方法。要相信黨,黨動用一些香港人民站出來是能夠辦到的。
對於香港行政長官和立法會實行普選所必須遵循的原則和程序,香港特區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決定早已作出明確規定。目前,香港特區政府正依法推動落實2017年行政長官普選。2017年實現行政長官普選、 普選必須依法推進、行政長官必須愛國愛港、「公民提名」違反基本法等,黨已經向香港人民反覆說明清楚了。依法落實行政長官「一人一票」的普選目標,就是對「一國兩制」的最佳詮釋。
香港某些人為搞亂香港,策動「全民投票」,是為其發動「占領中環」活動造勢,目的是阻擾由黨中央決定行政長官普選候選人的選舉制度。告訴各位,這種做法絕不會干擾和動搖中央政府的決定。
中聯辦有關負責人強調,根據香港基本法,提名委員會是普選時可以提名行政長官候選人的唯一機構。個別組織推出的三個方案以「公民提名」的辦法或含有「公民提名」元素的辦法,排除或削弱提名委員會的提名權,不符合基本法的規定。
中聯辦有關負責人還強調,「公民投票」是一項具有特定政治和法律含義的憲制制度,須由一國的憲制性法律加以規定。香港特區以任何形式進行的所謂「公投」活動,都與其法律地位不符,是對基本法的公然挑戰。任何以所謂「公民抗命運動」逼迫中央政府在原則和底線問題上作出讓步的圖謀,都是不可能得逞的。
嘴硬歸嘴硬,我內心卻是擔心不已。要知道香港人口700萬,去掉小孩,算500萬吧。老實說,投票人數若跨過100萬紅線,真是蠻麻煩的。香港畢竟不同於內地,黨想幹啥不一定能幹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