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習總與六常委討論周永康問題(二)

作者:何岸泉  於 2013-12-13 09:16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時政小說|通用分類:原創文學|已有3評論

習總與六常委討論周永康問題(二)

習總日記(20131213

接昨天日記。

俞正聲說的沒錯,但最後來一句「無論位多高權多重,都應嚴懲不貸」是啥意思?好像衝著我習總近平來的呀!

總理李克強隨後發言:「我原則上同意破例,就是破『刑不上常委』默契,但希望是唯一一次。剛才岐山同志也說了,沒有誰是乾淨的,只是周永康的行為已經洞穿黨可以忍受的底線。我們在處理周永康錯誤和罪行的同時,要想方設法健全黨的民主制度和黨內監督體系,避免個別黨和國家領導人權力過大到失控的地步,避免黨內鬥爭重演。最近北韓張成澤當眾被金正恩逮捕一事,從朝鮮黨內國內來看,似乎是聚集民心拔高個人崇拜的一個好途徑好方法,但從世界其他國家政府和人民來看,則效果截然相反。作為屈指可數的友好國家,就我們看來,對照世界潮流,這種做法也實在太落後了。」

李克強這番感嘆,有點聲東擊西指桑罵槐的意味,「個別領導人權力過大到失控」?著不是指向我嗎?

我正琢磨之間,人大委員長張德江說話了:「『刑不上常委』和薄熙來式公審入獄之間,在我看來,有另外一條道可走。容我分析給大家聽。為何有『刑不上常委』的潛規則?其目的很明顯,是為了避免給黨帶來名譽損失,避免黨的威信下降,當然最終目的是為了維護黨的政權。這說明處理黨和國家最高級領導人對黨是有傷害的,對薄熙來的公審處理方式已經證明對黨是有傷害的,我們不應該再搞第二次薄熙來公審判刑入獄,況且周永康的級別更高。但剛才幾位說了,習總的意思我也明白,周永康不辦不行,那麼我們是否可以討論如何辦周永康?難道一定要搞薄熙來式嗎?難道沒有其他方式既可以打擊謀取政變篡黨奪權又能減少給黨帶來的負面影響?」

我等不及插話問:「這麼說來,你有辦法?」

張德江胸有成竹地回答:「趙紫陽模式應該可以考慮。」

此言一出,舉座皆驚。

我讓不住搖頭:「不行不行,絕對不行,我本人堅決反對。他聯合薄熙來謀取篡黨奪權,像粉碎四人幫一樣要搞宮廷政變,他們要我的命你知道嗎?」

張德江見我發怒,尷尬地說明道:「習總,我只是提一點思路嘛。趙紫陽模式不行的話,我們可以搞秘密審判秘密關押,案情不對外公開嘛。」

聽到此地,我覺得張德江的思路有可取之處。但礙於面子,我選擇沉默,待其他人打破僵局。

等了半天,其他人都不說話。估計他們吃不准我是啥態度。

沒辦法,我只好自己找台階下:「張德江同志的提議,有獨到之處,既懲罰了罪犯,又顧及到黨的尊嚴和名譽。我們政治局常委會議,要提倡知無不言言無不盡的優良傳統,要發揚民主自由風氣,要抵制一言堂家長作風。」

劉雲山發話了:「我不同意德江同志的建議,因為有違黨內法制的建立。」劉雲山停下來看了我一眼,似乎在軋苗頭,又像是在看我的眼色,搞得我不知所措,心裡暗暗罵道,你說就說,有啥說啥,這樣一搞,讓大家以為我與你穿一條褲子的。真是的。

我別過頭去,示意他的講話與我無關。

劉雲山見我如此,徑自說道:「最近習總指示我們,要建立黨內法制。這個問題岐山同志應該比我更清楚一些,針對領導幹部貪污腐化等違紀犯罪行為,習總最新指示是按照黨的紀律和黨內法制相結合,不能搞嚴刑逼供不能搞黑打。周永康主持政法委,薄熙來主政重慶都是搞嚴刑逼供的黑打,我們反對他們,自己就不應該走他們的老路,搞秘密審判秘密關押。」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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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3 個評論)

回復 毛太華 2013-12-13 12:08
嘿嘿,所謂的潛規則是看用哪兒!在這個「潛規則當中,有一個女人一個男人,在這個潛規則過程中,應該說是都享受到了性愛的樂趣,可是為什麼總是說那個權利大的潛規則那個地位低下的呢?!這就是強權!只允許以上奸下,,,,唉,你們就折騰吧!!!
回復 小雨點0514 2013-12-13 13:11
      
回復 何岸泉 2013-12-14 05:14
小雨點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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