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因里希·伯爾基金會
生態主題出版物系列
核武器與核能:
連體雙胞胎或是雙零方案
奧特弗利德·納索爾
GREEN EUROPEAN FOUNDATION為本書出版提供了支持
核武器與核能: 連體嬰還是雙零方案?
Nuclear Weapons and Nuclear Energy: Siamese Twins or Double Zero Solution?
版權
©本書作者、海因里希·伯爾基金會
封面圖片版權所有: Gisela Giardino/ 原始照片作者不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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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
海因里希·伯爾基金會 中國辦公室
2011年5 月印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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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書譯自英文,若有疑義,請參照英文原版
協調與定稿
陳冀俍
翻譯
林麗雪
校對
苗 紅
(五)
3,有核擴散的危險國家
民用核燃料循環中涉及核擴散的重要元素包括:
濃縮鈾的技術和設備;
研究型反應堆和艦艇用反應堆所使用的高濃縮鈾燃料;
能夠生產鈈的研究 型反應堆和核電站;
能夠分離鈈的再處理廠和相應的設備技術;
能存儲被分離出來的軍用鈈、反應堆鈈以及高濃縮鈾的設備;
用以生產其他核武器原材料(例如氚或釙210)的研究和處理設備。
第二種情況的核擴散危險也是基於相同因素之上:即核材料、核技術、相關知識以及專家。一個已存在的民用核項目能夠發展成為一個軍事核武器項目。這種情況下,一個國家通常會使用本國能供應的資源開展核軍事項目。只有那些本國沒有
或不能大規模生產的資源才會依賴進口。
有興趣開發研製核武器的國家可嘗試以下兩種不同的途徑。即製造鈾基核武器或
鈈基核武器。這兩種情況都需要大量的裂變材料。國際原子能機構估計,要製造一
個簡單但能起作用的核武器,至少需要25千克高濃縮鈾(U-235 含量在90%及以
上 )或者8 千克鈈。
曾
製造過以上兩種類型核武器的國家包括美國、前蘇聯、英國、法國、中國和巴基斯坦。以色列、印度以及朝鮮(有可能)是沿鈈路徑製造了它們的第一個核武器。唯
一例外的是南非,它是第一個成功用鈾製造核武器的國家。伊朗被指控試圖也沿這條路徑發展核武器。鈈是由不同類型的反應堆中鈾放射所產生的副產品。反應堆的
類型以及其中核燃料被照射的時間長度決定了所產生的武器級鈈(含有超過95% 的裂變同位素鈈-235 和鈈-241)以及/ 或者反應堆鈈(「只」含有67% 的同位素)的數量。
原則上,兩種鈈都可以用來製造核武器,儘管反應堆鈈的濃度相對比較小。在用鈈
製造原子彈之前,需要先將鈈從化學再處理設備中受放射的反應堆燃料中分離出
來。相反,高濃鈾是採用不同的技術在濃縮設施中提取出來的。離心濃縮技術是當
前最普遍應用的方法。
核
武器製造計劃大致可分為兩類。第一類是從一開始就帶有軍事目的的核武器製造計劃。美國、英國、前蘇聯、中國就是這樣獲得他們的核武器的。第二類是起源於民
用核計劃,在一開始並沒有表現出軍事目的,到後來才以一個隱蔽的方式製造核武器的。在一個民用核計劃的早期階段,通常很難判斷該計劃是否暗自服務于軍事目
的或者超出民用目的。法國、印度、以色列、朝鮮和南非就是在民用目標的掩飾下發展核武器的。
一
個國家發展什麼樣的燃料循環設施取決於它希望通過哪種途徑製造核武器。一個要製造鈾基核武器的國家需要一個濃縮設備,而不是一個能分離鈈的再處理廠,也不
需要尋找那些特別適合製造武器級別鈈的反應堆類型(例如重水反應堆)。相反,那些想要製造鈈基核武器的國家則更應該發展鈈反應堆和再處理設施,同時因為它
們能從合適的反應堆甚至是天然鈾中得到所需的鈈,它們並不需要濃縮鈾的設施。
因此,那些只想用兩種途徑之一發展核武器的國家可以限制自己運行一個開放的燃料循環,但那些試圖讓兩種途徑并行的國家,則會精力集中在閉合的燃料循環上。過去,許多國家都試圖發展兩種途徑,或者至少是保留選擇不同途徑的餘地。
在美國推出用於民間核能合作的「和平原子能」計劃后不久,就有人開始擔心,核技術這樣廣泛地傳播是否會導致很多國家都有機會發展核武器。1963年,羅伯特·麥克納馬拉領銜的美國國防部預測,在未來十年裡會出現十一個新的核武器持有國,之後還會更多。在二十世紀六十年代中後期,各國針對《核不擴散條約》進行了談判,該談判的主要目的是防止出現二十或者三十個核武器國家的情況——關於是否需要該條約的論證觀點在今天也同樣適用。
考慮到眾多以民用目標為主的國家核計劃中有可能潛在著軍事目的,《核不擴
散條約》結合國際原子能機構的控制、「核供應集團」和桑戈委員會的出口控制機制、外交壓力以及安全政策保證等諸多手段,顯示出了驚人的效力。除了以色列、印度早在《核不擴散條約》生效之時就已經決定製造核武器,至今只有南非、巴基斯坦以及朝鮮(有可能)成功製造出了核武器。
迄今為止種種跡象表明,要阻止更多國家製造核武器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雖然核擴散的風險已經被控制,但卻不可能完全被消除。伊拉克的秘密核計劃以及朝鮮的經驗都表明,要真正抑制核擴散,必須要加強監督機制。成功控制軍事核計劃的經驗表明:
首先,核擴散風險目前來看主要集中在以下領域:濃縮鈾技術、鈈分離和再處理技術、鈈生產技術和高濃縮鈾動力反應堆技術。
其次,民用核計劃不止一次地掩護或支持了軍事核計劃,在核擴散中扮演重要角色。判斷一個國家真正的核意圖變得極其困難。
第三,從上世紀六七十年代發展起來的,到九十年代又有一定程度發展的安全和出口控制機制,在今天不足以用來阻止一個國家將民用核計劃轉變成為軍事核計劃。
第四,隨著時間的推移,所有從事核活動的國家都在訓練相關的人力資源,發展更多的本國技術能力而不是依靠外界幫助。由於技術的進步,越來越多的國家製造的核相關設備能達到過去只有工業化國家在十年前才能達到的標準。
第五,要阻止帶有軍事目的的核技術的擴散,同時又要推動民用核能的發展,這是非常矛盾的。
(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