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最近我們小區投票表決是否讓鎮上新建步行道從小區經過,結果居民的80%投了反對票,最後本縣縣長委員會不得不聽從民意,以三比二的選票優勢重新設計步行道路線。一條小道從提出路線預案,徵求意見,大肆討論,全員投票,到現在重新設計已經過去了大半年,要包括縣裡立項和最後修通所花的時間估計這條道怎麼著也得一年半載的時間。這麼個小項目,而且還是一條由聯邦政府出錢建的小道,尚如此費盡周折,換句話說就是白送到手裡來的東西我們小區居然不要。
這事一開始我還沒在意,小區居民委員會給居民發傳單,電子郵件告知鎮上要修路經過小區,要大家上居委會或直接去縣裡的聽證會上表達意見。想著修路不好嗎,又不要集資,有嘛好提意見的。可是好久也不見修路的動靜,雖然這兒就算修馬路也不是動靜很大,比如通常半邊修路半邊通行,或讓繞道也老早會提示,修路工人看不到幾個,周末更是都歇著。後來聽說有爭議,這就奇怪了,政府給你免費修條路,你不同意,這是講的哪門子理呀。君不想想,我老家為了向國家申請個項目得寫多少頁報告,跑多少路,攀多少親戚,帶多少土特產。項目來了就說修路架橋,誰不是說拆就拆,說搬就搬,哪還會有政府給的優惠白不要呢?
不久后收到空白投票紙,票面下方畫著兩條路線供選擇,一條是部分道路從小區的東南角經過,另一條線路完全避開小區。正不置可否,問鄰居為什麼新修步道從小區經過有人反對,得到的解釋大體意思是,小區已有自己的步道,新修道雖然由政府投資興修,但今後的維護費用從哪裡來尚未知,居民交的小區費包括保養小區內道路,所以小區道路路況維護良好,但犯不著將來小區來負擔市政道路的維護。所以,居民不同意的理由一是耽心新修道路如缺乏維護有損小區形象,二是允許一條市政道路通過,不利於小區的私密性。原來他們想到的不是現在而是長遠,既然我也想不出到底對小區有什麼好處來,那就當一回保守派,投反對票好了。
從小區的步道聯想到早些時候傳說奧巴馬總統曾提議聯邦政府出資在佛羅里達興修一條高鐵的計劃,同樣遭到州里的否決而夭折。我當時很納悶,覺得有高鐵多方便,佛羅里達那麼一長條,開車從南到北十多個小時還出不了州,有高鐵坐不是省事嗎。而且是政府出資,哪有不要天上掉下來的餡餅的,還敢駁總統懿旨。聽說持異議者的理由也是憂慮未來的維護費用和將來乘客數量的問題。於我按我們老家習慣思考,甭說是修鐵路,就是建樓建大堂,那都是造福於民的事,產生工作機會的事,帶來致富門路的事。這點好事他政府根本不需來問我意見,就算來問我想我也提不出什麼不同意見來。從順民到選民,從不要白不要到白給也不要我有這個準備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