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女人凌雲,為了去美國發財,在近六十歲的時候做出了重要決定:拋夫棄子別孫,離婚改嫁給了美籍華人老兆。她知道老兆有筆錢數目不小,在公司存著。一旦死後她作為妻子便可繼承。這筆錢相當於她在國內三十年工資的總和。很誘人!而且老兆心臟不好,想來也活不了幾年。到時候等著摘桃便是了。卷了錢之後再嫁給高富帥小鮮肉!去年秋凌雲登陸西雅圖,手裡拿到了綠卡,對象也早在網上相好了,那人有錢,有房,文化層次高,各方面都令她很滿意。她一心就等著老兆早點死,好趕快給別人騰地方。真是天如人願,老兆果然幾個月之後猝死,進了天堂。
凌雲剩下來的事情就是拿錢走人了。但是在美國繼承遺產要很多手續和公證,法律要保證每一個受益人的權益不會受到侵犯。老兆有一個兒子屬於直系血親,由於這筆錢尚未寫遺囑立繼承人,故此所有的直系親屬都有繼承權。兒子當然也有份,甚至是孫子孫女也有一份。
老兆生前的債務加起來有十幾萬美金,葬禮又花費了幾萬元。這筆錢首先要付清老兆生前欠下的債務,然後才是繼承的數目,還要兩個人平分。這些都是凌雲這個貪心的財迷沒有想到的事情,她大失所望,她一心盼望得到的一大筆錢瞬間少了許多,這個事實讓她受到了嚴重的打擊。
接下來凌雲便失了理智,像瘋子一樣大哭大喊丟了錢,不斷地給老兆的親朋好友打電話要錢,說這些人全部都欠老兆的錢,還列印了不少借條到處要債。
最後眾人不堪被騷擾,請求警方插手,等待她的將是法律的懲罰。惡人必有惡報,時機一到,一切都報!古語道:人為財死 鳥為食亡,此話一語成讖。
從古至今,多少人為了爭奪錢財不仁不義,坑人害己,最後落得個悲慘的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