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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帖]警察權不能變成合法迫害權
tianjin1953 於 2016-6-12
21:56:54 發布在 凱迪社區 >
貓眼看人
作者:博客快評2016-06-11 09:10 作者:顏雪明 來源:大雪冷飲
深圳寶安一對姐妹逛街, 因未帶身份證,被巡邏警察扭上警車,拉去派出所。這個視頻曝光后,引發公憤,成為今天網上一個熱點。這件事,為我們認識刑法上的濫用職權罪,提供了一個鮮
活的標本。而學者吳思先生早就有一個更加經典的說法,叫作「合法迫害權」。從邏輯上講,既然是迫害,怎麼能合法?我理解吳思先生的意思,打著合法的幌子搞 迫害,其實就是領了執照的流氓。
流氓領了執照,依然是流氓。因為它的行為是違法的。本案起因,是警察檢查身份證,這沒有問題,但警察的任
何職務行為,都要有正當的理由。你檢查人家的身份證,有什麼合理的懷疑?是像網上通緝的嫌犯,還是有走私販毒的嫌疑?如果都沒有,只是看人家是小姑娘,就
要去騷擾一下,那就是耍流氓。
騷擾不成,強扭人家上警車,這就嚴重違法了。未帶身份證並不是違法的行為。所有的機場,都有一個辦理臨時證
件的辦公室,旅客忘了帶或者不慎丟失了身份證,可以去那裡辦一個臨時證件,只要報出身份證號,辦事人員能在電腦系統里查到你的身份信息,馬上就可以補辦登
機證件。可見,對沒有帶身份證而發生了困難的人,警方的正確態度是幫助他解決困難,而不是把他拉上警車。
從視頻中警察與小姐妹的對話中,可以看出,警察明知小姐妹沒有任何問題,卻囂張地說,我這是盤查!就是執法!我就是看你長得漂亮!我可以關你24小時!把你和吸毒的、艾滋病關在一起!這哪裡還像一個執法者,完全就是一個黑社會。
明知他人無辜,而要以傳喚、拘留來迫害,這已經不是工作作風的問題,而是犯罪行為。
這絕不是這個警察個人素質的問題。警車上有其他警員,並沒有制止他。派出所也有值班的領導和警員,也沒有制止他。只是最後看實在沒有理由繼續關押小姐妹,才放她們回去。那個惡警在領導面前仍滿口髒話,而領導並沒批評教育,可見在他們看來,這些都是很正常的。
所 以說,雷洋事件不是偶然的,只是發生在什麼時候、在誰身上,可能有偶然性。2001年2月福州警匪勾結殺人奪財案,2004年9月河南周口市六警察受託殺 人案,2011年11月重慶警方包庇谷開來殺害海伍德案,去年6月中央電視電曝光的深圳經偵局780萬詐騙案被私了案,去年轟動全國的長沙警方誣陷區伯嫖 娼案,都反映出我國警察權嚴重缺乏監督。一個警察只要膽大妄為,真是什麼事情都可以干出來。
此視頻曝光后,深圳警方想必又是「高度重視, 徹底調查」。對調查的結果,我已毫無興趣。「780萬私了案」調查一年多了,真相在哪裡?誣陷區伯嫖娼的「陳檢羅」已經被網友扒出真實身份,處理結果在哪 里?東北人說護犢子,非常形象。不護著這些犢子,誰在關鍵時候替你賣命?
但從這件事,我看到了另一個希望,這就是小姐妹的表現。
在警車上,小姐妹一直在據理力爭,而警察則氣急敗壞。更難得的是,小姐妹用手機錄下了視頻,鐵證如山,公安局再護犢子,也沒有辦法抵賴。受警察欺負的人多
了,但能像這對小姐妹這樣有點法律知識,有點證據意識的,真是太稀缺了。小姐妹不但保護了自己,還揭露了壞蛋,促進警察隊伍改良,推動法治進步,功莫大
焉。她們堪稱英雄小姐妹。
不由想起1997年,我在北京的一個遭遇。一天晚上結束了飯局,開車出來,剛要拐上大街,突然右邊有一
車急馳而來,我急剎,對方也剎住了,兩車頭形成一個銳角,幸好沒有碰上,我覺得人家是直行,我是左轉,是我應當讓他,所以降下右邊玻璃,向他說「對不 起」。對方是一輛7座的警用吉普,開車的是一名警察,他一開口「**媽逼!」然後跳下車來,跑到我一側喝令:「駕駛證!」滿口的酒氣,臉色通紅。我知道碰 上土匪了,一字一句地告訴他:「我已經向你道過歉了,你開口罵人,滿嘴酒氣,像個警察嗎?今天我倆別說沒有碰上,就是撞上了,也是由交警來處理,輪不到你
耍威風。」那個「媽逼」警察伸手來搶鑰匙,我一把拔下揣進口袋,他又揪住我領口,要我下車。這時坐在副駕位置的朋友,作家劉齊看不慣了,下車與他們理論,
說「又沒撞著,我們也道歉了,你咋還這樣呢?」那警察將劉齊一把推出好遠,劉齊怒了,說你這是違法知道不?警察說我違什麼法了?劉齊說「違反公安六條!」 這一下還真把那幫警察唬住了。他們不知道,「公安六條」是文革中一個中央文件,專門用於鎮壓所謂反革命分子的,文革結束后早已廢止。當時對方警察有六七個
人,但除了那個「媽逼」外,別人也都只動嘴,沒動手。否則,我可能當時就成了雷洋。一個小頭目模樣的警察出來打圓場,說你們今後開車要注意!今天就算了。
然後帶著他的人撤了。我想,他看到我們很硬氣,又看到我開的是奧迪100,這是當時政府機關的標配,不摸我們的底細,而他們酒後開車,罵人撒野,確實也理
虧,所以自己找台階溜了。
我們上車后,劉齊問我,你究竟帶沒帶駕駛證?我說帶啦,劉齊說那你為啥不給他看?我說你太善良了,這種土匪,你把證給他,他上車就走,甚至把證給你撕了扔下來,你一點兒辦法也沒有。劉齊這才恍然大悟。之後,他以這個題材寫了一篇雜文叫《公安六條》,風行一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