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光誠生於1971年11月12日,山東臨沂雙堠鎮東師古村人,因幼時生病致雙目失明。通過自學法律幫助村民和殘疾人士維護權益,被稱為「赤腳律師」。1994年至1998年,就讀於青島盲校。1998年至2001年,就讀於南京中醫藥大學。2003年,陳光誠與外語教師袁偉靜結婚。2005年7月,女兒克斯出生。這是一個人生勵志故事,也是一個足以感動中國的故事。但他的勵志和他的感動遠不止此。
他做了什麼?
1.幫殘疾人免稅
根據1991年開始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殘疾人可減免稅收,但臨沂當地政府直到1996年,依然在向殘疾人士徵稅,陳光誠與當地政府多次交涉未果,遂於1996年寒假,到北京上 訪。此後臨沂地方政府接到上級批示后,終於表態要停止向殘疾人士徵稅。
2.幫農戶停止兩田制
先說什麼叫兩田制。兩田制,發起于山東平度農村,主要方案是將承包地分成口糧田和責任田,口糧田按人口平分,一般是每人0.4-0.6畝,只負擔農業稅;責任田則按人、按勞分配,或者以村政府的名義進行招標承包,除了負擔農業稅,還要交納一定的承包費。這種制度給地方政府較大的土地支配權,損害農民的利益。因為本來只要交農業稅,現在要多交承包費。1997年後中國中央政府不允許兩田制,但同年東師古村卻開始實行兩田制,加重了村民的負擔。陳光誠通過《半月談》了解到上級政府不允許搞「兩田制」,1998年夏,他到北京上 訪,最後終於中止了村裡的兩田制。
3.計劃生育維權案
先說什麼是臨沂地方計劃生育工作。這個工作起於2004年7月9日中共臨沂市委、臨沂市人民政府印發(臨發〔2004〕18號)《關於加強新時期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的決定》,是臨沂這一計劃生育運動的發端和法規依據。2005年2月14日,臨沂市政府再次印發紅頭文件,強調必須採用更強硬的傳統手段。2005年3月開始,臨沂市三區九縣開展大規模「暴力計生運動」,抓人、打人、關人、強制結紮、強制墮胎、辦學習班、收學習費等。
由於臨沂地方政府的野蠻行為,例如強行對育齡婦女進行絕育手術、對生二胎的孕婦強行墮胎、引產,甚至隨意抓捕親屬、逼迫家人交納巨額罰金,陳光誠試圖通過法律渠道,來維護這些受害者的利益,並向媒體揭露了有關情況。2005年9月6日,陳光誠在北京與時代周刊記者討論臨沂的計生狀況,下午即被山東警員在不出示任何證件、公文的情況下,強行抓走。其後被軟禁在家,多名律師先後介入此案,前往臨沂調查取證,受到阻力甚至遭遇暴力襲擊。參見滕彪《臨沂計劃生育調查手記》。
律師和媒體發揮了應有的影響力。迫於海內外輿論的強大壓力,例如潘公凱2005年8月27日在《華盛頓郵報》的文章WhoControlstheFamily,國家計生委官員就臨沂事件發表談話,並著手調查此事。但此後沒有進一步消息表明計生委開展了「真正的」調查,而此事也並沒有不了了之。受難的卻依舊是陳光誠。
2006年3月11日,陳光誠被臨沂警方從家中帶走後與外界失去聯繫。
6月11日,陳光誠家人收到其被刑事拘留的通知書。
8月18日,山東臨沂沂南法院開庭審理,陳光誠被指控犯有故意破壞財物罪和聚眾擾亂交通罪,當天法庭沒有做出裁決。陳光誠的辯護律師張立輝以及陳光誠的妻子不被允許進入法庭;辯護律師許志永博士前一天晚上被沂南公安以偷竊為借口羈押,在陳光誠庭審結束后許志永才獲釋;法庭臨時指派的兩名辯護律師,沒有為陳光誠做任何辯護;陳光誠明確拒絕法庭指派律師的情況下,法庭並不依照法律規定進行休庭。
8月24日,沂南縣人民法院以故意破壞財產和聚眾擾亂交通罪,判處陳光誠有期徒刑四年零三個月。
10月30日,臨沂市中級人民法院駁回縣法院的判決結果,要求發還重審。12月1日,沂南縣法院宣布對陳光誠維持原判。2007年1月12日,臨沂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布維持對陳光誠的一審判決。
2010年9月9日,陳光誠出獄,被警車接送回家,此後即被軟禁在家。當地政府稱陳光誠的問題屬於"敵我矛盾"。陳光誠家被安裝了監控攝像頭、手機屏蔽器、強光燈,他和妻子被禁止外出,他家周圍由數十人輪流把守,禁止外人來往,其生活用品只能由陳光誠的母親帶入,鄰居若提供幫助即被威脅警告。女兒陳克斯無法上學,紙筆等文具也不得供給,成了活在當下的「小蘿蔔頭」。
陳光誠為並不成立的罪名入獄受罪,恢復自由身後又遭軟禁,山東臨沂東師古村被網友稱為「世界上最黑暗的角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