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港人拍遊客女童私處之隨想:南方人的傀儡戲

作者:jadepython  於 2014-4-23 00:55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熱點雜談|已有21評論

關鍵詞:大陸人, 女孩, 香港人, 私處, 隨地大小便

本來好好乾活挺好,可惜微信讓人樹欲靜而風不止,這幾天又出來個香港人拍女孩子私處來教育大陸遊客的事情。

本來就是一群狹隘的港燦搞搞震的惡劣行徑罷了,但是屢屢生事,不得不讓人好好想一想這些事情。

我出生長大的地方,在東北,大概因為東三省是移民地區,加上生長在南腔北調的機關大院,用地域和出處來衡量一個人,似乎就從來就是個可笑的事情。甚至連非我族類的朝鮮人都沒有什麼特別的看法。除了笑話笑話上海人買肉按兩算,叫兩聲高麗棒子大褲襠,結結巴巴地學老廣東說大舌頭官話。。如此這般而已,從來沒有真的往心裡去給某地人士戴上一個什麼樣的偏光鏡有色鏡去先入為主地展開交往的節奏。

漸漸長大的足跡就是南遷的足跡。越往南,發現就越發不是這麼一會事兒,北京大媽們二十年前還是很喜歡在公交上挖苦外地人的,上海人罵起江北豬玀更是咬牙切齒,再後來到了廣東,矮馬,在珠江三角洲人看來,潮汕人都不能算人。

有人說南方地貌複雜, 所謂百里不同音,語言和風俗是隔閡的根本,這個有些道理,但是還是沒有解決一個疑問,那就是其實歐洲白人的地貌一點都不比我們簡單,似乎這種互相之間的歧視就輕的很多,大體是我前面說東北人的那個層次,嘲笑一下法國佬吃青蛙,德國佬啃豬蹄兒。如此而已。有人說這是工業革命後人都文明了,可似乎也不是如此。前幾天讀英文的基督山伯爵,法國人對西班牙人甚至巴斯克地域的人也有不少簡單化臉譜化,但就不會歸納出一個充滿偏見的成見,而這是兩百來年前的書了。

那是為什麼呢?

從來就有一個感覺,就是當一群國人對另外一群國人,尤其是二者在外人看來實際是極為類似的群體的時候,這種咬牙切齒的撻伐,其實不過是前者的一種對自身缺點的撻伐,只不過是找到了一個傀儡來抽打。而且往往這種缺點,正是自己真的極為厭惡而又無法改正的某些東西。比如就拿這次廣佬拍小女孩撒尿私處的事件。其實撻伐的無序而骯髒,正是天下人都知道的廣佬自己本身的毛病之一,這點聽香港人自己辯解也沒用,看看唐人街和彌敦道就夠了。

那麼為什麼這種事情,在所謂民智漸開,信息通暢的後現代,為什麼還是困擾著廣大南方群眾呢?為什麼他們老是要找個百裡外的鄰居來發泄和鞭撻呢?為什麼人家歐洲人就整的不這麼難看呢?我想其實還有一個更深層次的東西。那就是:迷信和宗教的區別。

其實幾乎全世界都有類似鞭打傀儡這樣的巫術,只不過各種的表象不同罷了, 在弗洛伊德和尼采等人的書里,大量地收集了關於全世界土著部落民使用圖騰和傀儡的分析。 結果都基本類似,所有的這些巫術,都是把那個人群本身放在最高點。一個最簡單的例子,就是全世界很多地方的農人,在播種的季節,要男女去大地里進行性交的模仿(或者真干),其實不過是用人類的繁衍行為去模擬和希冀把種子灑進大地的子宮,來求告豐厚的回報而已。

這種可笑的巫術和宗教的區別是:第一沒有道德,因為所求不過是利益;第二沒有上帝,因為族群的本身,就是最高侍奉對象。

所以或許,英國人離開了對香港最大的損失,就是抽離了西方文明世界對道德的公義感和對上帝的敬畏感。沒有這兩條,香港人真正的開始墮落了。墮落回一群熱衷巫蠱的部落民。就像當年的南方農夫,為了一道田埂,哪怕去跟鄰村械鬥,哪怕踢寡婦門挖絕戶墳,哪怕是拍攝女童的私處 --- 反正這是為了我們港人,反正我們港人本身就是上帝。

嗚呼,難道真的要去信基督么?哪管就是為了擺脫這種自私的巫蠱的輪迴?這麼想是不是也太市儈功利了?不是我不明白也。。接著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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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21 個評論)

回復 dld 2014-4-23 15:18
好像不是這麼回事,這本質上根本不是孩子和夫婦的事!

這實質上表現出:港人 對 共產黨的徹底厭惡,對一黨專政厭惡,

對六四態度,.....如果你敢 對港人鎮壓 ,那你就是抽黨的嘴巴子!
回復 歇一歇 2014-4-23 18:57
更正兩點,不是女童,警方確認是2歲男童。不是當街尿尿,而是當街眾目睽睽下拉屎。有圖片顯示拉完一坨屎後用紙巾蓋住,母親幫兒子從後面開屁股(2歲的兒子尿尿一般可以站著尿尿,尿完不關屁股啥事)。一個文明的社會,大小解不用文明的方法解決,手機GPS顯示那對夫婦讓孩子在地上拉屎的方圍500米處至少有10可供方便的廁所,只能說這對夫婦不了解周圍情況,但反之想想,當街拉屎是不是也令路人厭惡?如果一個旅遊者在你的城市,比如天l安門廣場也拉坨屎,國人又會如何想。至於隱私類等,當時孩子父母把孩子褲子拔下當作眾拉屎時,還有隱私可言嗎?能責怪拍照的路人嗎?網路上說拍到孩子的私處那都是無理取鬧。試想,一個男孩蹬下拉屎,如要拍到私處,鏡頭或者手機應該放什麼位置才可以拍到?又比如一個裸體者滿大街走,本身就沒有隱私可言,還能不讓路人不拍照?我不是港人,但要為共建文明社會講句公道話。
回復 jadepython 2014-4-23 21:03
歇一歇: 更正兩點,不是女童,警方確認是2歲男童。不是當街尿尿,而是當街眾目睽睽下拉屎。有圖片顯示拉完一坨屎後用紙巾蓋住,母親幫兒子從後面開屁股(2歲的兒子尿尿一
1. 在哪裡拍便溺的兒童都是嚴重違法。不管大便小便。
2. 文明社會建設人人有責。但不是人人都有干涉別人的權利。看著不爽報警就是。去尊重別人可以不文明的權利,就是文明本身最大的組成部分:自由和人權。只有不把自己凌駕於他人的權利之上,用他人作傀儡來驅除自身的孽戾,香港人乃至國人才懂得什麼叫作文明。
回復 豬家有個戒 2014-4-23 22:22
jadepython: 1. 在哪裡拍便溺的兒童都是嚴重違法。不管大便小便。
2. 文明社會建設人人有責。但不是人人都有干涉別人的權利。看著不爽報警就是。去尊重別人可以不文明的權利
兩點建議:
1、別人的錯誤不代表自己的正確,有錯更正就好。這個法有沒有則是另一回事。
2、去尊重別人可以不文明的權利這種話聽起來很炫,但是邊界在哪?去尊重別人可以殺人的權利?去尊重別人可以種族屠殺的權利?請思之。
回復 jadepython 2014-4-24 00:00
豬家有個戒: 兩點建議:
1、別人的錯誤不代表自己的正確,有錯更正就好。這個法有沒有則是另一回事。
2、去尊重別人可以不文明的權利這種話聽起來很炫,但是邊界在哪?去尊重
殺人這種事情如果用不文明來形容,是不是有點輕啊?

如果細究西方法律,就是說如果自身的利益和健康沒有收到IMMEDIATE的傷害的時候,沒有路人是可以扮演執法者的角色的。
回復 豬家有個戒 2014-4-24 00:26
jadepython: 殺人這種事情如果用不文明來形容,是不是有點輕啊?

如果細究西方法律,就是說如果自身的利益和健康沒有收到IMMEDIATE的傷害的時候,沒有路人是可以扮演執法者
這樣就比較明確了,首先聚焦在文明上,其次聚焦在法律上。
所以首先就是要確定我們現在正在談到這個「文明」的邊界,就是公共行為準則而不是其他意義的文明。在公共場合每個人都一舉一動是涉及到別人利益的,請參考孕婦公共場合哺乳問題,但是這種利益侵犯可以容忍到何種程度,就是邊界問題。既然利益侵犯是相互的,為什麼別人拍照就不可以?這就引出了法律問題,法律規範了各種行為邊界的突破成本,殺有人要償命,排兒童隱私涉嫌色情,同樣隨地大小便也有其法律成本。拍照的和大小便的各自支付各自的成本,但是不能互相抵消。這裡沒有扮演執法者的路人,只有我們強加的自我道德判斷和立場。請思之。
回復 jadepython 2014-4-24 03:39
豬家有個戒: 這樣就比較明確了,首先聚焦在文明上,其次聚焦在法律上。
所以首先就是要確定我們現在正在談到這個「文明」的邊界,就是公共行為準則而不是其他意義的文明。在
不太明白。。前面說法律,後面說道德。。既然有疑問,還是找警察叔叔比較好不是嗎?所以我支持報警而不是自己動手去維護所謂的道德和準則。

萬一孩子是弱智呢? 萬一孩子有腸胃病呢?
萬一孩子有OCD呢?萬一孩子有自閉呢?

這些考量,不需要高大上的慈悲心,在西方真正文明世界,這是個從小培養的換位思考和全面思考的能力。所以我說香港人沒有學會真正的西方文明。

醬紫。
回復 豬家有個戒 2014-4-24 03:51
誤會了。從頭開始就沒說道德,說的是事實判斷。我的意思焦點在於對拍照和隨地大小便的行為應以同樣的標準下去衡量,而不能一個比另一個有道德優勢(這裡是孩子)就能採用不同的標準,所以為什麼不能拍照?。所以交給警察即讓法律裁決這個結論俺和你沒異議。但是現在的問題是,我們圍觀看熱鬧的包括你我在把它上升到道德、種群、文化的高度。
回復 烏雲2004 2014-4-24 22:39
說了半天,你能提供一張被拍攝私處的照片嗎?空口無憑,人云亦云,碼那麼多字有意義嗎?
回復 烏雲2004 2014-4-24 22:42
jadepython: 1. 在哪裡拍便溺的兒童都是嚴重違法。不管大便小便。
2. 文明社會建設人人有責。但不是人人都有干涉別人的權利。看著不爽報警就是。去尊重別人可以不文明的權利
拍便溺的兒童違什麼法了?你把違法的法律依據拿出來。相反,拍攝者沒有受到任何法律指控!不服你可以告警香港察。
回復 Serena2015 2014-4-25 03:19
律師梁永鏗回覆《蘋果》查詢時表示,在公眾地方便溺是違反《簡易程序治罪條例》第228章第4條的「在公眾地方犯的妨擾罪等」,根據法例,任何人都不能在公眾地方大小便,或拋擲、放置糞便等發出惡臭或令人厭惡的物品,即使排到排水渠或污水渠內同樣不準許。
雖然本港《少年犯條例》列明10歲以下的兒童,法律上不能以刑事,責任檢控,但不代表兒童的父母不須付上刑責,因為條例同樣有列明「導致或明知而准許他人將之拋擲或放置」均屬違法,最高刑罰為罰款500元及監禁3個月。
《人民日報》以「小童大小便難以控制,屬人之常情」為犯事者開脫,梁永鏗認為不足以構成抗辯理由,因為父母有很多選擇避免,包括為子女穿著紙尿片、帶他們到洗手間等,「旺角都係鬧市,點會搵唔到洗手間?」他指由於隨處便溺算不嚴重違法,警方一般會以票控的形式檢控,但案中的媽媽涉嫌出手打人,則可能幹犯更嚴重的「傷人罪」,(五月初)要上法庭受審,如果罪成,隨時要在香港服刑後再遞解出境。
回復 Serena2015 2014-4-25 03:41
假大空教育出的碩士...竟然憑空作文,男女不分,是非混郩,無中生有!好在有視頻為證...
幾個港青的態度不好,並不等於那對大陸夫妻是對的,亦不代表數百萬港人與大陸對著干。內地每日正式批准150人移居香港,回歸17年多,算算有多少大陸人移居香港成為香港居民?港人大多是中國移民,只不過不同時間來港而已。
回復 Serena2015 2014-4-25 03:49
內地每日批准150人移居香港是上世紀60年代中英協議的。開始是每日120人,後來增至每日150人。
回復 paci 2014-4-25 06:49
西方對兒童的保護是非常嚴格的,未經同意給孩子拍照並且傳到網上,是肯定要吃官司的。
回復 不算夜歸人 2014-4-25 08:29
如果拍照發生在公廁里,肯定違法。大街上,人家還可以說是拍街景呢!誰讓那家長親手把自己孩子的褲子脫了,暴露於眾人面前。不必狡辯,下不為例,不就得了?哎,冒犯到中國人寶貴的面子問題了哈。
回復 qxw66 2014-4-25 12:30
香港人壞,因為共黨寵壞了!
回復 RAJAH 2014-4-26 00:09
你們家有小孩嗎?
回復 Serena2015 2014-4-26 03:09
paci: 西方對兒童的保護是非常嚴格的,未經同意給孩子拍照並且傳到網上,是肯定要吃官司的。
傳上網?沒有發生呢!
回復 Serena2015 2014-4-26 03:17
"港人拍遊客女童私處之隨想"?
千萬不要想,把這人找出來,送官法辦!如果你可以的話?
回復 paci 2014-4-26 21:03
Serena2015: 傳上網?沒有發生呢!
成千上億的人看到幼童的pp和臉了,對孩子的傷害不可避免,如果是你的孩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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