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為了釣魚島中日兩國都鬧哄哄的。
日本人說哈,按照某某協議,某某標記,某某條約。。釣魚島本來就是日本的。還有反共義士當仁不讓地幫著日本說話。。不拉不拉。
中國人說哈,老老年連琉球都是俺們的,只不過俺們沒派軍隊。。可人家本來已經臣服了自然不用軍隊。。這規則制定的根本就沒考慮古代和近代法律政治系統的不同。。不拉不拉。
說實話挺厭惡的。。其實大家都掩蓋了對自己不利的那部分,只說對自己有利的。辯駁似乎也沒什麼意思,簡單到只要在對方的聲明裡的每個名詞上,都問個「PROOF?「,然後再質疑論據的可信度。。 估計啥理,就都講不下去了。
似乎也沒有什麼靠譜的國際仲裁。國際間,一到關鍵的利益糾紛,本來就是個無法無天的世界。國家利益又不好意思直接擺上檯面,那種東西,在大國叫霸權主義,在小國叫雙重標準。。。雖然肚子里裝的都是同一副下水,嘴上卻用各自的說辭去挑動兩國憤青的情緒。
一旦到了情緒的領域,這種東西就脫離了討論的意義了。
可是我為什麼要發這個感慨呢?
前幾天和俺家老頭子老太太喝茶,不知道咋就說到了俺叔伯們在1960年受的那個苦: 在外地的大伯幾個月聽不到音訊覺得奇怪,趕回山東老家,結果發現祖母,還是兒童的四叔和五叔,餓得奄奄一息地躺在床上。鐵鍋里,就剩下半塊窩頭。如果大伯再晚回去3天,估計等著他的就是一大二小的三具餓殍。
老頭子抹了抹眼角的淚花,接著說,在家鄉的水庫,那年,天天打撈上來的,一般就兩個大人的屍體,懷裡各自緊緊抱著一個孩子。因為在那個時代,連逃荒要飯這種自然而然的富庶幫窮困,豐饒勻災荒的賑濟方式,也都被害怕擾亂社會秩序的偉大我黨給禁止了。大人們吃光樹皮草根觀音土以後,只能抱著自己的孩子,慢慢地走向那無歸的深處。
所以,老頭子用少見的恨恨的口氣說:我到死,也不會原諒毛澤東那個雜種!
但是聽在我耳朵里,在當初的憤怒驚訝消逝之後,看著這個當年響應老鄧的號召跑深圳的開荒牛,上市公司的退休老總。。我卻是一種空空的感覺。
太久遠了,對於我,這個問題已經不光是該不該憤怒,而是能不能憤怒了。
我們知道一個刑事案件,就算是謀殺,也只有20年左右的追訴期。因為過了20年,證據證人語境環境。。。都不可考,考了也不可靠,當年的兇手,就可以堂而皇之大搖大擺地逍遙法外了。
那老毛餓死誰也說不清的N,NN,NNN,NNNN萬人的事情,是不是也就這樣了呢?
那小日本的東北萬人坑,華北的三光,南京大屠殺,旅順口屠城,朝鮮台灣新加坡殺原住民。。。我們除了對殺人可鄙的基本原則上的堅持(這個跟某狼再說一遍哈,毛混球保證。。呵呵),還有多少面對著今天新一代日本人的憤怒呢?
反正我是不確定,因為即使面對老爹的淚花,我都提不起對1960年的老毛和GCD憤恨的情緒, Well,至少是恨不長久。
看到這兒,不要怪哥喜歡兜圈子,哥在這片爛文的最前面幾段,說的好像就是憤青的情緒問題。
可是,我們到底真的還有這個情緒么?我說的,當然是面對我們的「倭寇「假想敵從心裡流露出的真性情,而不是自己或別人故意給煽起來的三分鐘情緒。
我反正好像是沒有。。。這事兒,可真TMD可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