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在香港,有一天去太平山,遇見一個女孩。
她叫Kelly。
不是普通意義上的美人,但瘦削利落,看起來很酷。
我們都在等那彷彿永遠等不來的纜車。百般焦慮,便互相搭話。才知道她是慕道友,也在廣東,搞過媒體,干過公益。
我問她,離開體制后,我一直想做些幫助被侮辱被損害的女性的工作,廣州有沒有這樣的機構?
她說有。
比如哪個組織和哪個機構,以及哪個工作室,都挺專業的。
她也參與過一些工作,主要是針對創傷后應激障礙,做一些心理治療。她不是專業的,便打打下手,做做記錄。
也就是在這種工作中,她見證了形形色色的傷害,難以啟齒的羞辱,和無處安放的苦難。最可怕的,是輿論變本加厲,對受害女性往往不理解,不寬恕,窮追猛打,落井下石。
女人真的太不容易了。
所有傷害中,最常見的,就是強暴和家暴。
比如Kelly做心理救助時,一個20來歲的女孩,找到她,說,我不想活了。
臉是木然的,眼睛是濁而無光的。
遞給她的水不喝。
只是坐在沙發的角落裡,緊緊抱著抱枕。
那時,外面有汽車經過,吡地一下,按了一聲喇叭。女孩嚇得渾身一哆嗦。這個哆嗦讓Kelly心一沉,她幾乎可以認定,面前的患者,一直處於高度緊張和恐懼中。
問起來,果然是真的。
女孩遇見了最糟糕的關係:婚外戀,家暴,滿城風雨,她成了一個污穢的代名詞。
第一次被毆打的原因,說來荒唐,是他告訴她,其實,我是有老婆的。她不敢相信,但眼淚刷地就流了出來。然後,她說,我要走,你讓我走。
爭執中,他動了手。
女孩至今不明白,處於愧疚中的人,怎麼會動手?後來想,這也許就是暴力狂的端倪——為了平息自己的罪惡感,他將他人認定為有罪,襲擊他人,以忘卻和平衡自己。也就是說,越是理虧的人,越容易動手。
她原諒了對方。
因為他哭得像個小孩,他的懺悔像詩一樣漂亮,他帶她去吃城裡最好的西餐,給她買巧克力和包,還看了一場電影。回家后,躺在床上,他一直緊緊地抱著她,連上洗手間,也不願意鬆開臂膀。
「你知道嗎?就像蜜月一樣……」
Kelly說,如果一個女人能在一開始,就對施暴者堅決地說不。
那麼,此後的暴力升級,就會被杜絕。
但現實是,暴力在眼淚和求饒的潤滑下,在兩性關係中暢行無阻。
後來,如Kelly所預料的,她的境況越來越糟。
有一回,她因為與一個陌生網友聊天,被男人打得奄奄一息,臉上血痕道道,遠看就像京劇臉譜。他說,你太賤了,你個爛婊子,我要毀了你,省得你到處丟人現眼……
他的髒話和拳頭一起襲擊她。一種摧毀她的身體,一種摧毀她的自尊。
她痛苦得任何情緒都沒有。只想,打吧,再打重些,我也不想再活了。這人世浮華骯髒,世間人無情兇惡,所謂愛,不過是傷害的發語詞。如果你停了手,我自己也會撞到牆上去。一了百了,萬事已已。
她當然沒死成。
他在打爽了之後,情緒漸漸平穩,然後,一低頭,看到她像條垂死的狗一樣,凄慘地癱著,一股柔情又涌了上來。
他跪在她面前,開始抽打自己,眼淚一瀑一瀑地湧出來。她坐起來,抱住他的頭,一起無聲地哭。
故伎重施。
從未失手。
可是,她越來越糟。就好像有一團墨,慢慢湮開,將她整個生命覆蓋。她逐漸絕望。她開始自我懷疑,一定是自己真的臟賤壞,否則不會遭到這樣的對待。
她開始自虐。
她抽打自己,她暴飲暴食,她在無人的時候,用刀子劃開手腕,等著平和的那一刻到來。
母親的電話打來,救了她。
老人說,今年家裡的柿子結了很多,你最喜歡了,我和你爸撿了兩大籃子,每天都拿出來,在團箕里曬一曬,等你回來,大概就可以吃了……
她放下電話,拔通了120。
「可以報警啊?」我說。
「她報過幾次警。一次,人家受理了,口頭警告了一下,就放了。另一次,人家根本理都沒理……說這種事情也天天跑來,以為派出所是菜市場是吧?」
「那跟親朋好友說呢?」
「這也比較難。一來,受害者會覺得羞恥,不會對人說,二來,親朋好友的幫助方法,往往混亂而無效。」
「那怎麼辦?」
「要有強有力的法治保障,有專業的救助機構,還有,受害者自己也要斷除這種病態依戀,慢慢地走出來……但現實是,我們都沒有。法治不健全,機構不專業,病人也沒有這樣的自我認知。所以,許多受害者,終生都難以走出那個人間地獄。要麼自殺,要麼殺夫,要麼性情扭曲,抑鬱終生……」
在Kelly講完這個案例后,我想到了許多人。
比如我的母親。
比如我所生長的村莊里,那些被丈夫常年累月地暴打,然後喝農藥死掉的女人們。
她們如此貼近,以至於我恍然間覺得,為她們說話,是一種天職。
為什麼受到家暴的女性如此痛苦,卻仍然無法離開?
原因大致如下:
1,沉沒成本謬誤。
即為了避免失去所帶來的負面情緒,從而沉溺於過去的付出中,繼續被套牢。
施虐者與受害者之間,關係非一朝一夕建立,他們相處多年,受害方對施暴方依然有感情,並覺得就這樣離開,非常不甘心。於是繼續沉沒。
2, 經濟不能獨立。
錢是讓人自由的最有力的手段,有錢,就不用委屈求全。
但如果沒有錢,無法保障自己和孩子的生活,受害者就寸步難行,只有繼續掙扎於噩夢中。
3, 斯德哥爾摩綜合症。
在暗無天日的日子裡,她一無所依,長期處於高壓已筋疲力盡,無法再做任何決定,漸漸依賴上那個給予她痛苦的男人。
4, 沒有求助渠道和對象。
執法機構不受理,親朋認為「床頭吵架床尾和」;
昨天文章發出后,一個律師回復:
二十餘年的法律服務經歷告訴我,家暴難以消除與司法機關助紂為虐分不開。
我曾經有一個離婚案件當事人被丈夫打成輕傷甲級都可以判刑了,法院仍然以夫妻感情尚未破裂不準離婚。
我簽收判決書時殺死法官的心都有了。
5, 自我封閉。
自覺羞恥,和親人朋友逐漸疏遠,沒有社交圈。天下之大,自覺無處可去。
6, 輿論壓力。
社會由男權主導。
不管是非對錯,輿論都會偏袒男權。
受害女性會被認為自身有問題,沒有魅力,處理不好與男人的關係,家庭很失敗。
7, 貪戀施暴后的柔情與愛意。
許多受害者將施虐后的補償時刻,視作最幸福的時光。
8, 堅貞感,犧牲感。
從痛苦中,發展出一種難以啟齒的奉獻感,守節感和殉道者心態。
而傳統文化中的「嫁雞隨雞,嫁狗隨狗」的意識,還是根深蒂固。在中國,女人不論遭到什麼對待,依然順從,忠貞,默默吞忍,家醜不外揚,是一種美德。
9, 沒有希望與信心。
在長期折磨中,自輕自賤,沒有底氣離開,沒有勇氣重新開始生活。對未來的不確定感到恐懼。
10, 貿然離開可能更危險。
要離開必須要有具體計劃以供實施,包括:錢,收入,住處,幫忙搬家,交通,警方的幫助,法律援助,理解和安慰。
但研究表明受害者剛離開后容易造成最嚴重的跟蹤,虐待甚至殺害。如果沒有可靠的具體計劃,受害人可能不會選擇離開,而這恰恰是一個理智的決定。
那麼,應該怎麼辦呢?
馬克·奧巴馬在支持反家暴活動中,向大家介紹了通過多交朋友、不酗酒、獨立自主不要放棄工作、多關心孩子、大聲說出來請教專業機構幫忙、拒絕辱罵、不要對家暴習以為常7個方面,控制家庭暴力。
真正的愛不會貶低你的價值。
真正的愛也不是侮辱、虐待或讓你不敢說話。
榮格說過:「當愛支配一切時,暴力就不存在了;當暴力主宰一切時,愛就消失了。」
因此,當他揚起拳頭,愛就不再存在。
而此後的時間裡,你要做的,不是立刻寬恕,而是拿起電話報警,去起訴,去求助,去得到專業的建議和拯救。
社會上仍有關於受害女性的污名,但倖存者們不必為此感到羞恥。
當有一天,我們能夠將自己的遭遇與訴求說出,那將是我們尋求治癒,和獲得自由的時刻。同時,獲得改變他者的力量。
安德魯·所羅門問同性戀運動人士哈維·米爾克:「你能為這個運動做點什麼?」
哈維說:「出去告訴每一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