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代清官陳瑸
繼「裸官不得列為考察對象」之後,又有「裸官」提前退休的事兒,前不久又有新規,「裸官」要麼把家人遷回來,要麼限時從重要崗位調整下來,兩者只能選其一。
為啥要這樣?因為「裸官」不靠譜。不過在古代,「裸官」是一個好詞兒,是指不帶親人家屬去異地做官,免受利益關係牽絆,端的是兩袖清風,所以「裸官」多廉士。
與海南的海瑞、丘浚齊名的清代官員陳瑸,號稱「嶺南三大清官」之一,就是一個典型的「裸官」。陳瑸在外面做官20餘載,都是「裸體做官」,獨身在外,沒有攜帶過家眷。兒子想去探望他,竟苦於路途遙遠,缺少路費盤纏,難以成行,一次都沒能去看望父親。陳瑸也沒有延請幕僚,只有一兩個僕從,經常以瓜果蔬菜為食,沒有吃肉。
這簡直不是做官,而是做和尚的節奏,難怪康熙皇帝說他是「苦行老僧」。做官做得不顧家眷,做得清湯寡水,做得無欲無求,是沒有幾人可以的。
陳瑸想做清官,差不多只能做「裸官」:清代官員的俸祿是比較低的,七品縣官每年的俸祿是45兩銀子,平均每月3.75兩銀子,按照陳瑸當時的物價,一個人一個月的伙食費要一兩銀子,陳瑸任古田知縣時,如果不貪墨,以其俸祿可以養三個半人,如果把老婆孩子、丫環老媽子都帶在身邊,基本上養不起。如果不想做「裸官」,多多少少要搞點「外快」才行。在薄俸制度下,做清官需要斷絕很多慾望,不光是要斷絕對金錢的慾望,還要斷絕對親情的慾望,非特殊材料不能為之。
有一回,康熙皇帝召見陳瑸,問他官俸夠不夠用?他說從來不覺得有什麼不夠用。別人貪污,主要是生活奢侈,才不夠用。康熙五十七年(1718年),陳瑸逝世於福建巡撫任內。死前,他立下遺囑,將他在任內貯存下來的公款與個人養廉俸13400餘兩銀,全部上交國庫。如此看,陳瑸雖然活得像個「苦行老僧」,其實又是一個腰纏萬貫的富人。「裸官」陳瑸尚且如此,不裸的那些官會怎麼樣就可想而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