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2014-06-20

作者:我為人父  於 2014-6-20 16:00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文史雜談

清朝「洋欽差」蒲安臣的外交奇事

  1860年,與林肯頗有交情的蒲安臣全力協助其競選總統,並因此於次年丟掉自己的議員席位。投之以桃報之以李,林肯就職總統后很快任命他為美國駐奧地利公使。但奧地利政府以蒲安臣曾經發表過同情匈牙利革命的演說為名,宣布其為不受歡迎的人,拒絕其就任。於是,林肯1861年6月14日重新任命蒲安臣為駐華公使。

  1868年,就在蒲安臣駐華公使任期已滿即將回美國復命之際,歷史戲劇性地使他的外交生涯發生了轉折性變化——蒲安臣被清廷任命為「辦理各國中外交涉事務大臣」,賜大清國二品頂戴花翎,並受遣率清政府首個外交使團出使歐美各國,儼然成為中國朝廷的「欽差大臣」。

  事情源於他在總理衙門為其舉辦的餞行宴會上的一番講話,「嗣後遇有與各國不平之事,伊必十分出力,即如中國派伊為使相同」,他的表態使恭親王靈機一動。當時,清朝政府正在準備第一次派團出使西方,但是苦於缺乏合適的外交人才,並對禮儀問題感到左右為難。恭親王立即向朝廷上了一道奏摺,建議委任蒲安臣這個友好人士擔任中國首任全權使節出使美、英、法、普、俄諸國,進行中國首次近代外交活動,這個意見隨即被採納。

  恭親王力薦蒲安臣率團出使歐美可謂形勢所迫,也用心良苦。在第二次鴉片戰爭中,清政府被迫於1858年和英法等國簽訂《天津條約》,允許外國公使駐京。1860年後,西方列強紛紛派遣公使常駐北京,而中國卻一直未曾遣使出洋。當時,清政府深深感覺到「近來中國之虛實,外國無不熟悉,外國之情偽,中國一概茫然,其中隔閡之由,總因彼有使來,我無使往」。

  而對於蒲安臣,正如恭親王在奏摺中所褒揚:「其人處事和平,能知中外大體,遇有中國為難不便之事,極肯排難解紛」,其溫和的對華立場、高超的外交能力都是清政府所看重的。此外,在外交禮儀上,以蒲安臣率團出使可以避免兩國交往中的禮儀糾葛,「用中國人為使臣,誠不免於為難,用外國人為使臣,則概不為難」,因而「請派蒲安臣權充辦理中外交涉事務使臣」。就這樣,蒲安臣順理成章地成為了清政府指派的「洋欽差」,也因而成就了外交史上的一段奇聞。

  1868年2月25日,蒲安臣使團一行三十人乘坐「格斯達哥里」號輪船,自上海虹口港起航,開始出訪歐美各國。隨同出訪的有兩名中國官員:總理衙門記名海關道志剛和禮部郎中孫家谷,以及翻譯張德彝。為了消除英法兩國疑慮,他還請英國使館翻譯柏卓安作為左協理,海關稅務司法籍職員德善作為右協理。

  作為資深外交官,蒲安臣清楚,西方列強面對日漸衰弱的大清帝國不會輕易按照清政府意願來重新修約。因此他把訪問的首站選在自己的國家——美國,認為這樣有利於使團首戰告捷,增加訪問成功的可能性。

  到達美國后,蒲安臣所到之處充分發揮其演講才能,以中國政府代言人的身份大力向美國民眾宣講其使命,他說:「我希望中國的自主,應該維持。我希望它的獨立,應該保全。我希望,它能獲得平等,這樣它就能以平等的特權給予一切國家。」此後一個多月,他分別拜訪了美國國務卿西華德以及總統約翰遜等政要。

  1868年7月28日,蒲安臣與西華德簽訂了中國近代史上首個對等條約《中美續增條約》,史稱《蒲安臣條約》。條約承認中國是一個平等的國家,反對一切割讓中國領土的要求。規定:「大清國與大美國切念人民互相來往,或遊歷,或貿易,或久居,得以自由,方有利益。」美國在條約中聲明不干涉中國內政,中國何時開通電報、修築鐵路,何時進行改革,完全由中國自己來決定。尤其值得一提的是,條約第七條規定,中國學生到美國留學時,美國「需照相待最惠國人民」對待,從而為首批中國幼童赴美留學打下了法律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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