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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多少志願軍戰俘自願去台灣

作者:我為人父  於 2014-5-15 10:01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文史雜談

有多少志願軍戰俘自願去台灣
台方檔案顯示,堅決欲前往台灣的志願軍戰俘約3000人

眾所周知,整個朝戰期間,志願軍共被俘2萬餘人。其中6000餘人被遣返回大陸,14000餘人被運往台灣,另有極少數人去了中立國。
對大多數志願軍戰俘為何去台灣一事,坊間爭論一直未休。大陸學界及官方,多持「強迫說」,民間輿論場,則「自願說」泛濫。前者多以回大陸之志願軍戰俘口述回憶為材料依據;後者則往往強調戰俘中有大量國軍老兵,且對大陸方面留存之材料持質疑立場。因是之故,台灣方面關於志願軍戰俘去台的相關檔案,就成了解決上述意見分歧的關鍵。
確如民間「自願說」所言,志願軍戰俘中有大量的前國軍老兵。但考慮到國軍士兵多系強征拉夫而來,且絕大多數在大陸有父母妻兒,故其對台灣當局的向心力,是比較可疑的。唯巨濟島戰俘營中,「中共戰俘編為第七二及八六兩聯隊,內第七十二聯隊幾全屬前國軍官兵,第八十六聯隊則有一部『共匪』官兵,份子較為複雜。其管理(幹部)……幾全由前國軍之官擔任」①,此種布置,對戰俘的心態不能不有所影響,也為台灣特工後來控制戰俘營,提供了極大便利。
關於自願去台的志願軍戰俘數目,台方「外交部」檔案提供了三分統計數據。第一份,是台「駐韓大使館」1952年1月3日致電「外交部」,報告稱:「月前有數千俘虜刺臂書『反共到底』字樣,以示堅決不回鐵幕。……統計中國戰俘中,如上述堅決欲回台灣者約三千人,一般不願回鐵幕者十之七八,其餘則無表示。」②
第二份,是1952年1月30日,台「駐韓大使館」致電「外交部」, 報告稱:「檢得巨濟島俘虜營第七十二聯隊,全體愛國同志七0七七人,呈聯合國總司令部書暨宣言口號一份。」呈書和宣言口號的大意,是要求被送往台灣。③
第三份數據,是1952年4月28日,台「駐韓大使館」致電「外交部」,引用「巨濟島譯員某君報告」稱:
「自換俘改用秘密談判以來,美方已重新調查俘虜志願……惟多數俘虜不為所動,結果第八十六聯隊八千六百餘名中,願回者僅一一二八名;第七十二聯隊七千名中,願回者僅四00餘名;第七十聯隊(系由七十二聯隊分出)一千五百名,多系『匪黨』分子,願回者居十之八九,且對少數愛國分子大肆威脅,毆斃四人。總計全體俘虜一萬九千餘人中,願回者不過四千人左右,其餘約一萬五千人仍堅決不回鐵幕。」④
上述三份數據中,以最早期「堅決欲回台灣者約三千人」之說,最為接近實際,因當時台灣方面尚未能對戰俘營施以嚴密控制;但所謂「一般不願回鐵幕者十之七八」,恐怕只是樂觀之語。其後的「七0七七人」、「約一萬五千人仍堅決不回鐵幕」等數據,均系台灣方面對志願軍戰俘營滲透控制后的統計,「自願」二字,已大打折扣。中立國調查報告披露,志願軍戰俘受恐怖威脅,不能自由選擇

台灣方面一直竭力宣傳志願軍戰俘去台純系個人自願,並無外力控制與壓迫。但1952年4月28日台「駐韓大使館」致「外交部」的電報,仍部分披露了其滲透控制戰俘營的事實。電報稱:
「此次多數匪俘能堅定不移,……實際應歸功於我方譯員工作適當,所獲的成就。因此批譯員之工作,使俘虜與我政府間之距離縮短,精神完全貫通,反之北韓俘虜營中亦有韓國譯員工作,惟分子未經精選,工作不起作用,願回鐵幕者反佔多數,乃極明顯之對照。」⑤
所謂「我方譯員」,實際上多系台灣特工。「譯員」進入戰俘營后,具體如何開展工作,尚需待台方披露更多檔案。但據當日由瑞士、瑞典、印度、波蘭、捷克五國組成的第三方「中立國遣返委員會」的調查,已可大致了解,「譯員」們迫使志願軍戰俘去台的主要方式,乃是恐怖手段。該委員會主席曾致函聯軍統帥克拉克,明確質疑此前甄別出來的「堅決不回鐵幕」的15000餘名志願軍戰俘,是否真的出於自願。函稱:
「有許多戰俘可能將不希望遣返。然迄今為止,已約有一百一十名戰俘要求予以遣返,此足證明,戰俘中至少有若干人的確希望遣返。較此更有意義的一項事實是,戰俘中沒有一人敢公開的在他們營區內要求遣返,他們必須暗中做此要求,否則便要冒被同營其他戰俘處死或傷害的危險,或是冒被圍籬邊武裝衛兵槍擊的危險。要求遣返戰俘表達其希望所用的不正常方式,自然使人懷疑,所有戰俘並均非自由之身。……(戰俘)領袖們如不是不信任中立國遣返委員會,就是深恐一旦一個戰俘獲准單獨在一處時,他就可能改變主意,並決定要求遣返。」⑥
總括而言,中立國遣返委員會認為:「仍在圍場中之戰俘無人享有覓求遣返之自由,並皆出於武力或武力的威脅下。」但是,「本會難於估計為恐罹後果而未能行使其遣返權利的戰俘們的數目。」⑦
此外,中立國遣返委員會中的瑞典、瑞士兩國,另有一份單獨報告。該報告稱:
「自監管開始之初,本委員會即已察覺來自雙方的戰俘均經過良好組織之事實,那顯然是為了政治上的目的。……本委員會亦察及此等組織,對於那些渴望遣返的戰俘,施有一種有力的控制。後者因此常需暗中申請予以遣返,並深恐其生命遭受危險。實際上,若干謀殺案已在南營發生。」⑧
上述關於「中立國調查委員會」之報告,系由台方於1954年組織翻譯存檔,自無可能在翻譯中存在刻意的虛構與誇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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