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在南海發狠:海洋石油981附近3海里禁航
【禁航!「海洋石油981」號鑽井平台在西沙指定海域作業】
中國海事局5月3日發布「瓊航警14033」,宣布5月2日至8月15日期間「海洋石油981」號鑽井平台在西沙指定海域鑽井作業,無關船隻禁止駛入。
5月5日,中國海事局撤銷「瓊航警14033」,發布「瓊航警14034 」,宣布將禁航半徑擴大為3海里。
越南抗議中國鑽井平台「侵犯主權」 中越大批海警船對峙
轉自米爾軍情網 http://www.miercn.com
5月4日,越南外交部發表聲明,譴責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海洋石油981」號鑽井平台在中國西沙中建島以南進行鑽井作業「侵犯了越南根據1982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擁有的主權權利和管轄權」。
目前,中國海警船正與越南船隻在中建島以南17海里處對峙。
中國海事局5月3日發布《瓊航警第0033號》航行警告,宣布5月2日至8月15日期間,「海洋石油981」號鑽井平台在以北緯15度29分58秒、東經111度12分06秒點為圓心,1海里為半徑範圍內進行鑽井作業,其他無關船隻禁止駛入。
隨後,越南海警出動多艘船隻試圖干擾「海洋石油981」號鑽井平台正常作業。
5月5日,中國海事局隨後更新了「瓊航警0034」航行警告,宣布將禁航半徑擴大為3海里。同時,中國海警多艘海警船也前往相關海域。
據越南通訊社5月4日報道,越南外交部發言人黎海平指出:「中國海事局航行通告所涉及的『海洋石油981』鑽井平台展開作業的坐標位置完全屬於越南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距離越南海岸線約120海里。越南有充分的歷史證據和法律依據,證明越南對黃沙及長沙兩個群島擁有主權以及根據1982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越南對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擁有的主權權利和管轄權」。
他重申:「外國在越南海域擅自進行任何活動都是非法和無效的,越南堅決反對這些行為。」
越南油氣集團也發表通告稱,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CNOOC)2014年5月2日已將海洋石油鑽井平台「海洋石油981」在完全屬於越南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距離越南海岸線120海里的北緯15度29分、東經111度12分的位置進行定位。
越南油氣集團的通告明確指出,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上述行為侵犯了越南根據1982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擁有的主權權利和管轄權。
越南油氣集團2014年5月4日致函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董事長和總經理反對上述行為,並強烈要求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立即停止違法行為,將海洋石油981鑽井平台撤離越南海域。並要求中國海洋油氣集團不讓類似行為再次發生。
「海洋石油981」號被稱作深水半潛式鑽井平台,由中船集團為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設計與建造,是中國首座深水鑽井平台,造價約60億人民幣。
平台長114米,寬90米,高112米,重量超過3萬噸,整個平台共有五層,有兩層位於甲板下。
平台採用8台各5530千瓦的柴油發電機作為動力來源,擁有8台各重55噸的推進器,每台功率4600千瓦,最大航速為8節。
平台可在不超過3000米水深的海域進行鑽探工作,鑽井深度最多12000米,可變載荷9000噸。
2012年5月9日,海洋石油981開始在南海執行石油與天然氣的勘探開發。事發海域位於中國西沙群島最南端中建島以南約17海裏海域,屬於中國專屬經濟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