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企賠錢服輸中國大勝:韓國叫好 美國不安
「日本貨船被扣留事件以中國的勝利告一段落。」4月24日,有韓國媒體在報道日本商船三井株式會社根據中國地方法院判決支付約40億日元(約合2.4億元人民幣)賠償金時這樣叫好。
令日本一些輿論失望的是,商船三井貨船事件沒有成為日中關係惡化的「新導火索」,涉案企業也沒有在法律判決面前和中方進行一場「持久戰」。從商船三井的「BAOSTEEL EMTION」貨船4月19日被強制扣押到4月23日支付賠償,再到4月24日被依法放行,事件不到一周就「圓滿」解決。
總體來看,該事件沒有引發大波瀾,但那些與二戰歷史有瓜葛的日本企業仍會「心有餘悸」。有中國學者告訴記者,該事件不應被政治化,日本企業也不會放棄中國的巨大市場。
商船三井表示,仍會苦心經營中國市場
據日本共同社4月24日報道,「因在一起與日中戰爭爆發前船舶租賃合同有關的索賠案中敗訴、旗下貨船被中國法院扣押的商船三井已根據法院判決向中方支付了約40億日元(約合2.4億元人民幣)」。日本《東京新聞》稱,上海海事法院4月24日審查認定商船三井已全面履行判決確定的義務,遂下令解除對其貨船的扣押。
日本《每日新聞》稱,上海海事法院扣押商船三井貨船事件在涉及戰爭賠償訴訟問題的日本企業中引起了巨大反響,日本各大公司目前都緊密關注著中國的應對策略。
與日媒報道不同的是,4月24日下午,商船三井公關部相關負責人告訴中國媒體:「我們並沒有考慮這次事件是否會對公司業務方面造成影響。中國是我們苦心經營的大市場,今後仍會積極拓展。」
商船三井方面稱,之所以決定支付賠償金是因為不希望此事進一步惡化,更不希望影響公司和客戶的利益。
該負責人表示,雖然企業沒有和日本政府協商,但做出決定后已向日本政府報備。對於此事件是否會對其他日企產生影響,對方則表示不方便評價。
據報道,一些被稱為「日本良心」的日方律師、公益人士自上世紀70年代就支持和幫助中方原告在日本打這場「跨國官司」。
對此,商船三井公關部相關負責人表示,由於不了解具體細節,不方便做出回應。該公司網站4月24日發表公開信稱,「這筆賠償金已處理完畢,此事僅對本期業績有輕微影響」。
與二戰有染的企業擔心出現「示範效應」
商船三井貨船事件一度引起日本方面的過分解讀。
日本政府4月21日表示,中方扣押日本貨船的行為違反1972年《日中聯合聲明》的精神。根據該聲明,中國放棄了對日本的戰爭賠償要求。
首相安倍晉三也對中方舉措表示不滿,稱「接到貨船被突然扣押的通報,政府對此感到遺憾」。
在中方重申該案件是一起「普通商業合同糾紛案」、「中國扣押日本貨船一事與中日戰爭賠償問題無關」后,日本官方的態度似乎有了明顯轉變。
4月22日,日外務省官員表示,不認為日企貨船被扣違背日中聯合聲明,同時商船三井在與作為原告的中國企業進行和解協商。
4月24日,日本內閣官房長官菅義偉在記者會上表示,「似乎中方也稱(與戰爭索賠)不同,應該區別看待」。
菅義偉還稱,此案「一直在審判中,沒有超出時效,從這個意義上說應該屬於特殊案例」。
日本把事件政治化是想抹黑中國
日美一些媒體把商船三井貨船事件視為「中國對日攻勢」。美國彭博社《商業周刊》4月23日援引美國賓夕法尼亞大學東亞研究中心主任戴傑的話說,「如果再發生一系列扣押資產現象,中國獲得的回報將迅速減少並對其產生負面影響」。
美國《洛杉磯時報》議論說,「這是對中日戰爭冤情尚未了斷的最新提醒」。對此,上海國際問題研究所日本研究中心主任李秀石告訴記者,此案是商業訴訟,證據確鑿,現在只是履行判決。日本要把它和政治聯繫起來是很牽強的,是日本單方面的說法,無非想抹黑中國。
日本企業(中國)研究院執行院長陳言告訴記者,中國作為一個大國,用法律方式解決經濟糾紛很正常,不要把這個事件政治化。
陳言說,今年3月美國司法部向豐田汽車公司開出10億美元的巨額罰單,以處罰其在2010年未及時通知美方有關汽車踏板的缺陷。相對10億美元的賠償,這次商船三井拿出的40億日元,「就是兜里的兩個鋼鏰」。
之所以在法院採取強制措施后,日本企業很快做出賠償,就是擔心企業形象大打折扣,擔心失去在中國的商業機會。
韓國人:中國這次對日本做了件非常令人高興的事情
韓國網友評論:中國法院,扣押日本侵略時期的日本企業船舶
「中國法院,扣押日本侵略時期的日本企業船舶」
據香港《文匯報》4月20日報道,中國法院以違反日本侵略時期與中國企業簽訂的船舶租賃條約為由,扣押了日本船舶公司的船舶。
據悉,中國民間對日賠償聯合會會長童增2014年4月1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上海海事法院(簡稱上海海事法院)為執行生效判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浙江嵊泗馬跡山港對被執行人商船三井株式會社的船舶「BAOSTEELEMOTION」輪實施扣押。
2014年初,從事民間對日索賠20餘年、被稱為「中國民間對日索賠第一人」的童增向媒體公開自己珍藏多年的萬封信件,「用鐵證揭露安倍的醜陋」。據悉,這些信件來自日本侵華戰爭受害者,信中控訴戰爭給他們帶來的苦難,要求侵略者道歉。
在中國被叫做「船舶王」的陳順通設立的中威公司在1937年借了兩艘船隻給日本大同海運。但是過了協議期限,大同海運未歸還船隻,最終兩艘船隻在2次世界大戰中沉沒。
這一判決是中國民間第二次世界大戰時,以侵略中國、犯下不法行為的日本被告人為對象提出賠償訴訟的第一例勝訴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