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互聯網,光吃免費午餐,奶牛誰來養?」原新聞出版總署署長、全國人大常委會教科文衛委員會主任委員柳斌傑近日接受媒體採訪時這樣說道。他表示,中國正準備搭建一個原創新聞信息平台,任何網站使用時都要付費。
他還在一場活動上透露,國家正在研究傳播立法,要統一傳統媒體和新媒體不同的言論尺度。由於目前中國的新媒體發展活躍,他提出,黨報要加快轉型,「佔領新聞輿論制高點」。
黨管新媒體
柳斌傑最近向媒體透露,中國正在研究傳播立法。他指出,這一舉措符合「依法治國」的方針,因為新聞傳播也要有法治思維,走向法治軌道。「哪些東西能傳播,哪些不能傳播,法治、道德、社會秩序的底線要明確。這個法就可以管住所有的媒體。」
從上個世紀八十年代胡耀邦和趙紫陽的改革開放時期就開始醞釀一部保障記者採訪自由和權利的新聞法,直到現在仍然難產。現在的傳播立法,很有可能不是一部類似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的保障言論自由的「權利法案」,而是一部依法控制記者,收緊新聞自由尺度的法律。
逆勢而動
有關專家認為,互聯網及各種新媒體平台是社會、經濟、文化發展的共同結果,其新聞傳播功能是不斷規範和完善自身的過程。忽視互聯網發展規律、使用強加措施來管理它的做法,只能是逆勢而為。
回顧2014年,中國官方已經多次制定政策,壓制網路和新媒體信息傳播。
6月,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出台新規,禁止新聞記者和記者站未經本單位同意私自開展批評報道。
8月,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7日正式發布《即時通信工具公眾信息服務發展管理暫行規定》(簡稱「微信十條」),規定一般公眾號未經批准,不得發布、轉載時政新聞。
10月,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和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下發通知,從2015年初開始,中央、地方的重點新聞網站以及全國性行業新聞網站的采編人員將分批獲得新聞記者證,但商業網站並未被列入新聞記者證發放對象。
據國內媒體報道,中國還將出台修訂后的《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管理規定》, 「是近期內互聯網領域最新、最全、最重要的一個法律法規」。
保障新聞自由
作為中國昔日最活躍的輿論平台,微博日漸式微。有一種觀點認為,過度的言論管控是導致中國的社交媒體微博衰落的原因之一。財新傳媒總編輯、知名媒體人胡舒立曾評論說審查機制妨礙了微博這種民主。
她說:「比方說民主的問題,強調民主,我當然是非常的認同。但是我想問一個問題,微博算不算民主?微博其實是一個很大的民主,如果中間的單詞不被卡掉的話其實已經是一種民主。當然經常被卡掉一些詞,我們就感到不民主。微博是大民主,不是一種程序民主,因此中國還是應該在憲法的基礎上儘快落實憲法。」
因為公眾需要新聞的傳播自由,這種自由保障公眾的知情權。對於那些與公眾切身利益息息相關的新聞報道,網站轉載付費將限制新聞的流通自由,從而損害公眾的利益。
中國人民大學新聞學院副院長喻國明在接受媒體採訪時稱,知識產權需要保護,但手段要與時俱進。互聯網上有海量的信息,如果資訊的刪選、配置都要通過貨幣回報的方式,那就無法完成了。
有網友對此舉措辛辣評論:「蚊子最喜歡佔領高地,蒼蠅最喜歡佔領糞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