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北京警方總抓明星吸毒,隔三差五就抓一個,好像沒事供大家解悶玩兒似的。我不知道警方這麼做到底是因為什麼,是為了完成任務指標還是震攝作用。剛開始,這種拿明星開練的方式還有點警示作用,現在,當人們對明星吸毒新聞產生信息疲勞之後,可能會起到反作用。
我始終相信,我強大的警方對在任何地區販毒吸毒動態都了如指掌,因為販吸交易地點方式相對固定,即使打一槍換一地方,其規律還是可循的。所以那些明星公開或半公開吸毒基本上都在掌控範圍之內。而販毒一方,通過層層倒手,總會有破綻,尤其是被抓的販毒分子,他們供認的一些事實絕對可以給警方提供更多參照,警方不會不明白,這些人平時都是怎麼會活動的。我更關心的是,警方能打掉多少個販毒團伙或者抓住幾個終端販毒者,而不是最近又把哪個明星抓進去了。
我覺得北京警方老這樣拿明星下手,最終會起到反示範作用。
第一,大家都知道吸毒的危害,但是沒嘗試過的,可能不知道具體危害。明星吸毒,抓進去再放出來,他們還是明星,還是以健康形象示眾,這多少會讓人產生一種誤解——原來吸個毒也沒啥,你看他們不是還歡蹦亂跳的嗎。
第二,公共人物都有示範作用。警方曝光公共人物吸毒,可能出發點是想通過公共人物在公眾中的影響,來普及一下吸毒危害的常識。但你整天老這麼抓人,怎麼抓的也沒說清楚,時間長了,一定會讓公眾對這些公共人物產生同情心,要知道這些人都有大量的粉絲。當這種同情心出現,人們一來會反感警方行使權力的方式,二來人們也見怪不怪了。人們可能會對警方行使權力的方式產生一種習慣性轉換——反正你有權抓人,想抓誰抓誰,當人們產生對權力的懷疑或對抗時,這種警示效果還有嗎?不朝反方向發展已經不錯了。
第三,類似曾氏家族,李峰集團這樣的承襲了南泥灣制毒,販毒的毒梟網路(內含一大批武裝力量支撐)不根除,社會安寧就是笑話。
吸毒的確不好,但是販毒的才是最惡劣的。吸毒基本上觸犯的都是《治安處罰法》,而販毒的觸犯的是刑法,對社會危害更大。希望北京警方把精力多放在抓販毒上面,多抓點販毒的。每次打掉販毒團伙,讓那個什麼時報報道一下,不然他們都快倒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