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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和:回家是高智晟的權利而不是中國法治進步

作者:閑雲野鶴一忽悠  於 2014-8-16 02:51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熱點雜談

關鍵詞:中國

長期聲援高智晟律師的廣州基督徒黃燕,77日到香港中聯辦前抗議,呼籲各方關注高的遭遇,確保他儘早獲得釋放和家人團聚。(博談網配圖)

87日,維權律師高智晟從關押他的新疆沙雅監獄回到烏魯木齊他的妻子耿和的父母家中。耿和接受記者專訪指出:她不承認中共對高智晟的判刑。高智晟出獄,和將來即使能獲得真正的自由回家,都不代表中國法治的進步,回家是高智晟與生俱來的權利。

高智晟87日出獄后,耿和前往中國駐舊金山總領事館舉行記者會,要求中共還高智晟真正自由,讓他來美國與家人團聚。記者會後,耿和接受記者專訪,表示她不承認中共對高智晟的判刑,回家是高智晟的權利,而不代表中國的法治進步。

談到這個話題時,耿和對記者本人在高智晟出獄前的一篇報道的措辭,表示了不同的意見。刊登在84日《自由亞洲電台》網頁上題目為《耿和:要求中共如期釋放服刑期滿的丈夫高智晟》的報道中,記者寫道:高智晟服刑期滿,能否獲得釋放,是對中國司法是否有所進步的又一次檢驗。

司法進步的提法,耿和對記者說:你說的是高智晟自由了、能釋放了,就代表法治的進步,我想提個建議:絕對不是。為什麼呢?因為他們的判刑、他們的綁架,完全是非法的。到最後他應該回家的時候,就變成合法了嗎?

耿和還就服刑期滿的提法對記者表示:我覺得這個詞不合適。如果說服刑期滿,那麼就是承認他們的判決了。我們不承認他們強加給高智晟的罪名,所以服刑,也是他們強加給我們的。

耿和表示,高智晟雖然出獄,但仍未獲得自由,即使將來能夠回家,也不代表中國的法治進步。她說:每個人回家都是正常的,如果回家成了法制的進步,我覺得這是不正常的。自由的生活、自由的回家是人與生俱來的權利,不是法律給我們的。

那麼,對高智晟最終能享有與生俱來的權利自由回家,耿和是樂觀和是悲觀呢?耿和回答:我不去想這麼多,我只想往前走就行了。隨著時間的積累,就會有結果。

高智晟出獄后,被警察嚴密監禁在耿和的父母家中,耿和不能與高智晟自由通話。記者問耿和:如果能自由的通話,第一句話要對高智晟說什麼呢?耿和回答:我就跟他說,孩子的成長和進步,缺少父愛,你應該補償孩子的父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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