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聽到官方報告或者御用學者提及「中國特色」和「社會主義優越性」。開始不以為然,仔細思之後發現,中國的確有不少特色,強拆就是其中一種,中國的確也有不少「社會主義優越性」,強拆的高效率就是其中一種。
有半夜強拆導致戶主被房子壓倒致死的,有因抵抗強拆澆汽油自焚的,有拿起刀劍與強拆者拚命的。強拆已成中國的一道風景線,使人見多不怪了。這不,最近河南新鄭市又曝出一起強拆案:戶主夫妻於睡夢中被破門而入的強拆者塞進車裡拉到附近一處公墓,4個鐘頭后被放回家,發現自己的房子已成廢墟。
強拆者對戶主說的第一句話是「叫你和政府作對,抬走」,之後在公墓里又威脅戶主「如果你們不聽話,就地把你們做了。」儼然黑社會的口吻,其實在為政府辦事。因為戶主認為政府給出的賠償標準太低不願意妥協,於是上演了半夜驚魂這一幕。
風能進雨能進,國王不能進。私有財產權神聖不可侵犯,這是西方人權的基石。然而在中國,歷來奉行的是「率土之濱莫非王土」,即便是《物權法》頒布實施7年後的今天,「私有財產權」在不少官員的心目中依然淡薄,「個人利益要服務大局」仍在主宰著他們的頭腦。
面對如此公然侵犯私有財產和限制人身自由的惡劣案例,由於背後老闆是政府,於是當地公安部門不敢作為,法院更是不會受理訴訟。被強拆人只有兩個選擇:要麼妥協、接受政府給出的低價賠償,要麼死扛、最後被政府在幕後指揮強拆。
哀吾民之多艱!多艱的背後是少權。「苛政猛如虎」講的是孔子過泰山側與一婦人的對話,這位婦人的舅舅、丈夫及兒子接連喪生虎口,她猶不願離去,只是因為此地無苛政。典故雖然有些極端,但是一面鏡子,映射出中國底層老百姓的權利狀況太差,而皇權則如巨獸肆行無忌。
共產黨當年打天下時,為了籠絡人心,將土豪地主的土地、家產分給貧苦人家。等建立政權后,馬上在全國進行所謂的「社會主義改造」,將農業、手工業和資本主義工商業全部置於國家統一控制之下。連農民私下養幾隻雞賣幾顆蛋,都被當做「資本主義的尾巴」割掉。
可以肯定的是,如果不是在農村實行人民公社化運動,如果農民有權支配自己的勞動產品,那麼即便真的發生「三年自然災害」,也不會餓死數千萬人。
一個反向例證是,農村土地承包責任制、私人企業被允許之後,中國的經濟馬上充滿活力起來,缺衣少糧的時代立馬結束。改革開放三十年、實行市場經濟以來的事實證明,雖然缺乏立法上以及政治上的實質性保護,即便只是獲得形式上默認的私人財產權也會立即展現它的強大生命力。
但問題也隨之而來,今天雖然不會「割資本主義尾巴」,但由於自身權利的缺少以及對未來的不確定,不少富人移民國外將財產也一併轉移。剩下的大多數普通人則經常要面臨和政府爭奪自己的財產權。
偷稅漏稅的廣泛存在,是由於中國的稅負過於沉重。流動攤販的游擊戰,也是因為受不了工商衛生消防等部門的各種「收費」。
「無代表不納稅」,但中國人大制度提供了收稅的依據,雖然那基本上不能算是人民的代表。正是由於人民的代表被指定,代表不了人民,才導致人民的權利只能寫在紙上,而難以落實於實際中。當土地被徵用、房子被拆遷時,當事人幾乎沒有討價還價的籌碼,除了以命相搏外沒有其他保護自己財產的手段。
由此我想起「民主」一詞來,在東西方也各有其語境。在西方,「民主」是「人民自己做主」,而在中國,「民主」更多是「為民做主」。從幾千年的皇權社會到今天的共產黨政權,統治者都很願意「為民做主」,而不希望看到「人民自己做主」。
原因也很簡單,一旦「人民自己做主」了,人民的權利就會獲得保障,而統治者的權力則會受到制約不能肆意橫行。那麼即便是一間破房子,房主也有底氣說「風能進雨能進,國王不能進」了。像河南新鄭市那樣深夜破門而入綁架房主、並將房子推倒的惡劣事情,是一定不會再發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