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混亂的根源在人民喪失了立法權

作者:閑雲野鶴一忽悠  於 2014-8-1 09:05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熱點雜談

關鍵詞:立法權

微博上看到一個很火的段子,據稱是作家馮驥才的:"美國沒有組織部,所以沒有買官賣官;美國沒有國土部,所以沒有強拆;美國沒有鐵道部,所以沒有黃牛倒票;美國沒有宣傳部,所以記者可以探究真相;美國沒有文化部,所以文化繁榮;美國沒有廣電總局,所以能拍出大片;美國沒有科技部,所以科技發達。"

筆者對馮驥才先生的話作些延伸,又寫了兩個段子:

"美國沒有大救星,沒有偉大導師、英明領袖,沒有黨中央,沒有總設計師,沒有堅強的領導核心,沒有總書記,沒有政治局,沒有常委,所以人民一直得解放。"

"美國沒有馬列毛指導思想,沒有帶領各族人民前進的領導集體,沒有經濟建設中心,沒有四項基本原則,沒有人大,沒有軍委,所以不會亡黨亡國,公平正義不被踐踏,軍隊強大,經濟繁榮發達."

美國為什麼沒有組織部,沒有政治局,沒有總書記……?一個原因是這些機構、職位在一個正常國家裡本就多餘,無一不是吸取民眾血汗以實現自身持續存在且擴張為目的,形同惡性腫瘤;另一個原因是,設立這些公共職位屬於立法,美國國會和總統都不能"口含天憲",沒有想設個什麼機構就設個什麼機構,想設個什麼職位就設個什麼職位的權力。這些權力屬於人民。議員或總統隨便設個職位,民眾不認帳,不給開工資,就是私人雇傭,由總統或議員個人給開工資,這個職位也沒有管理公共事務的職能,更不能向民眾發號施令和設卡收費。

立法權,通俗說來就是定義是非善惡和裁決國家(包括地方)所有公共事務的決斷權,是國家和社會的第一權。憲法法律制度等規則只有正當,付諸實施才有益於人民和國家,不正當的憲法法律制度強行實施,則必將嚴重傷害人民自由尊嚴和國家利益;公共政策目標只有正義,才能造福於人民,不正義的公共政策僅僅是為少數人謀取特權的幌子。那麼,如何保證憲法法律制度正當、公共政策正義?答:必須且只能將定義是非善惡和裁決公共事務的決斷權交給人民。

立法權,中國有正式記載的文明開端周朝時稱之為"制禮作樂",或"揆道"。周朝的"憲章""禮樂征伐自天子出"——國家的憲法法律道德由天子(後來由王演化為皇帝)制訂。皇帝"口含天憲",說紅即紅說白即白,說一不二。皇上之外的賢者則在上面"揆道",國家以強制力要求在下的黎民百姓必須"守法"。今天沒有天子,沒有王,也沒有皇帝,恰如《莊子》所說"人人皆為天之子",眾生平等,不承認誰該高高在上發號施令,誰只能戰戰兢兢仰面承命於人。所以,今天的"制禮作樂"也好,"揆道"也好,"守法"也好,主體全是人民。人民共和國里人民當家作主,人民既是統治者,也是被統治者——人民自治。平等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最根本的原則。在一個人人平等的國家裡,在一個憲法宣示"一切權力屬於人民"的國家裡,立法權只能屬於人民。除了人民,任何其它主體享有立法權,都屬於違憲,屬於僭越,都不正當。

關於立法權,百年前北京大學教授高一涵先生說曾作過清晰的闡述:"立法權必須掌握在人民手裡。""政府為奉行國家意思之公僕……立法之權永存於人民之手。"他認為追求個人幸福並不是置"國家""法律"於不顧,而是利用"國家""法律"來保障個人權利:"無國與法,則權利不存。權利不存,則幸福寧能幸致?……小己之圖謀幸福,必自改良政治始。改良政治,必自奪回立法之權始。"

中國現在出現的各種混亂,核心問題正在於人民的立法權被人篡奪。先是極其荒謬地把界定是非善惡之權交給馬恩列斯這些與中國八輩子不相干的外國大鬍子,后是以所謂的四項基本原則強行對事關人民自由尊嚴和國家興衰成敗的根本性的大是大非予以鎖定。號稱當家作主的人民對這些根本性問題居然無權置喙。由於當屬人民的立法權失去了真正的主人,於是各種各樣旨在剝奪和迫害人民的邪惡唐而皇之地被寫進憲法法律政策,強要人民遵守和服從。人民的人權成了資產階級的,人民的言論集會遊行示威出版直接選舉等普世權利全成了西方顛覆中國的"陰毛"。執政黨中央及其宣傳部,通過其喉舌人民日報,CCTV等,將馬列主義這些在其祖國和產生地都遭到唾棄的歪理邪說宣布為"宇宙真理",強迫13億人只能頂禮膜拜而不得質疑批判;將人民的痛苦,人民的反對,宣傳為人民的幸福,人民的擁護。各個稍有點權勢的部門,也紛紛給人民派發義務,將搜刮民脂民膏定義為"為人民服務"。官方向民眾勒索低價土地和集資款,叫"人民XX人民建",項目建成后還要面無愧色地向人民賣高價索取暴利,還要恬不知恥地對人民宣揚這是在履行管理職能,是在為人民謀福祉。正是因為人民喪失了定義是非善惡之權,所以維護權貴集團特權地位的各種貪婪行徑能以國家利益的名義公行,而維護民眾權益的行為卻被戴上危害國家安全的罪名。善惡被顛倒,黑白被混淆,以至於計劃生育——閹割自身竟然成為"公民應盡的義務"

立法大權被從人民手中奪走後,去了哪裡呢?去了中國共產黨全國代表大會、中共中央委員會、中共中央政治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會,去了不由人民選舉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政治協商會議,去了中共中央軍委、中共中央辦公廳、中組部、中宣部、中紀委、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去了國務院及其各部委,去了各壟斷國企,去了各省、市、縣、鎮、村黨委及其所轄各機關。所有黨和政府的實權機關都擁有立法權,都擁有擅定是非善惡之權,都擁有無視人民意願自我授權之權,自然也都擁有以所謂的紅頭文件自我授予向人民攔路收費之權,更擁有把一個局搞出二十個副局長之權,以及給自己規定月補8000元公車費之權。

那些黨委為什麼牛?那些一把手為何什麼都能拍板?為什麼一紙批文一個官職乃至一句話就能賣出幾百萬幾千萬多少億?根本原因都在他(她)"口含天憲",能擅定是非善惡,能決斷公共事務,能分配公共資源,能任命公共職務。並且不僅能決斷,而且還要由他來命令執行,進而再又由他來評價執行好壞。於是乎,沒有皇帝之名的毛澤東權力蓋過歷史上任何一個皇帝,每一個省委書記,每一個縣委書記,甚至每一個局長,每一個村支書,也"順理成章"成為土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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