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上台以來,反腐力度空前加大,幾乎每周都有貪腐官員被查處。一般級別的官員不說,省部級以上的已有三、四十位,更有全國政協副主席蘇榮這樣的「副國級」,軍委副主席徐才厚這樣級別的官員。
關於反腐,習近平明確展示了決心:「要有腐必反、有貪必肅;既要打蒼蠅,也要打老虎」。不管是從救黨救國,順應民意,還是從鞏固權力,剷除異己的角度,都能看到他反腐的力度、威懾的廣度和受歡迎的程度。
但是這樣的反腐能持續下去嗎?最終的效果如何?會不會淪為過去的運動式反腐?或者說反腐能到什麼級別?前常委,現任常委?最高權力誰來監督?官越大越腐敗,最大的官領導反腐敗,這似乎矛盾,但卻是中國的現實。
從百姓來說,看見不斷有貪官落馬,固然高興,但高興之餘,福利改善了嗎?收入增加了嗎?沒收的錢財還利於民了嗎?或者給國民減稅退稅了嗎?
而更大的問題還在於,本次反腐是由中紀委新掌門王岐山主持的運動,屬於黨內的自查自糾。由於沒有新聞自由,在一個封閉的體系內反腐,程序不公開,信息不透明,外界很難了解反腐原委,更難參與進去。
本來媒體的監督,群眾的舉報,更有利於反腐,但是對媒體仍然牢牢控制。新聞只能打「死老虎」,即報道已被查處的官員,很難「打死」老虎,揭露未被查處的官員。重慶記者劉虎實名舉報幾名高官,反而被逮捕。山西記者李建軍舉報華潤老總宋林,卻被迫流亡香港,即使後者已被查處,舉報人也不敢回來。
腐敗的根源在於權力的濫用、不受制約。習近平說要把權力關進籠子里,但卻避而不談權力的來源是民選,或接受民眾監督,還是繼續以往的上級任命,帶病提拔。官員是上級任命的,只要瞞住或討好上級,就可放心貪腐。許多官員被查處,也僅僅是因為受到上級的牽連,不管是經濟上的沆瀣一氣,還是由於權力鬥爭的失敗,即所謂政治上站錯了隊。權力只有民選,接受選民的監督,議會的監督,媒體的監督,才能有效的防止貪腐。
反腐最終還要靠法治和司法公正。不管是程序的公正,還是最後審判的公正,都需要司法獨立,不受政治運動、長官意志、政法委的干擾。但是習的時代提出司法要做黨的「刀把子」,法律完全淪為政治的附庸。查或不查、判或不判、輕判或重判,都是政治領導說了算,而不是獨立的司法起作用。
不管是新聞自由、權力民選還是司法獨立,三者的聚合都是政治改革,向民主化發展。然而習近平上台以來,不但沒有看到任何政改和民主化的跡象,反而出現了反民主、反憲政的政治倒退。新聞自由不能講,公民權利、司法獨立、黨內民主統統不能講。大肆鎮壓公民運動,拒絕公示官員財產,整肅媒體和網路,抓教授、抓記者、抓律師,震懾不聽話的民眾。
政治不民主的集權體制,就像一個藏污納垢、臭氣熏天的糞坑,不斷滋生腐敗的蒼蠅。守著糞坑打蒼蠅,技術再高,策略再好,聲勢再大,都不能根除。打得多了,能博得觀眾的叫好。但是只要糞坑不除,不改變,不凈化,換一撥人,換一個季節,蛆蟲蠕動,蒼蠅嗡嗡,蠅營狗苟,腐敗依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