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當下反腐的力度很大,反腐由中紀委主導,秘密進行,每每神不知鬼不覺,涉貪的官員就被拿下。所有的調查、偵查,取證,都在秘密中進行,等到揭開鍋蓋,涉事官員要想自救,已經沒有辦法了。
這樣的反腐,太像特務政治,秘密,迅捷,出人意料。只要特務機構本身沒有被腐蝕,像香港廉政公署那樣,反腐應該說會有成績。而且只要這樣的特務存在,知情人也特別樂意舉報,特務不愁線索。在反腐形勢嚴峻的情況下,用這樣的手段,對於打下腐敗者的氣焰,挽回民心,無疑是有效的。但是,這樣手段,只能作為非常時期的特例,如果長期搞下去,副作用極大。秘密的反腐機構,很難不蛻變為東西廠,變成整人弄錢的大本營。而官僚體系人人自危,整個局勢也隨之而動蕩,對統治者其實並不利。
所以,若要長治久安,有效地遏制腐敗,還是得把權力關進籠子,找到一個合適的權力制衡架構,實現常態的日常監督。然而,從各種跡象表明,中共當局的辦法,不是所謂的權力制衡,更不是民眾或者媒體的監督。而是類似新加坡模式,通過量化基層官員的權力,由負責首長,層層督查。而相對獨立的紀委體系,則作為另外一條線索,監察各級負責長官。
新加坡一黨獨大,家族統治,但官僚體系行政效率高,人員清廉,治理績效優良,似乎是世界政治中的另類。但由於新加坡很小,小到近乎一個公司。當局人把它當成自己的私產來經營,費心費力,加上李氏家族素質比較高,責任心強,當然可以取得這樣的效果。在世界上,這樣規模的私營公司,完全可以按照專斷獨裁的模式來管理,一樣績效不錯。
但是,中國很大,每個縣都大過新加坡。各個市縣根本不可能按照公司模式來管理,也更不可能是縣市負責長官的私產。所以,負責人治理的責任心無從產生。人都是自私的,無論怎樣強調官員的道德,也絕無可能突破人性的藩籬。在中國,學習新加坡的努力,已經有許多年了,複製新加坡模式的嘗試不是沒有做過,但迄今為止,無一成功。
所以,這樣的監管,最後只能回歸傳統。由最高統治者憑藉垂直的行政體系,逐層施加壓力,同時,一個直屬最高權力的監察體系,從旁監督。隨著王朝的延續,壓力遞次減弱,即使最高統治者再著急,迭次要求官員激發天良,恪守道德,最終還是歸於魚爛——整個體系的潰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