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新辦《「一國兩制」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踐》白皮書,在香港回歸17周年紀念日前發表,引發香港社會的軒然大波,港人接收到中央收權的宣示。
中英在香港問題談判中,曾有過主權與治權的爭議,最終達成英國將香港歸還中國,中國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同時容許香港擁有獨立的與中國內地不同的經濟及政治制度,即「一國兩制」;並由香港人自行管理,即「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目的是保持香港的「繁榮穩定」。香港實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權、立法權、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國防、外交等權力歸中央統一管轄。這些文字在香港基本法中體現,具有法律效力。
國新辦是次發表的白皮書強調了中央對香港擁有「全面管治權」,即「高度自治權的限度在於中央授予多少權力,香港特別行政區就享有多少權力,不存在『剩餘權力』。」白皮書收回了除了國防、外交等權力屬於國家外,其它管治權力屬於香港自治權的承諾。儘管這一宣示不是嚴格意義上的法律文書。
香港是商業社會,一般人較容易將主權與治權的關係理解為一家公司的財產所有權與經營管理權的關係。回歸17年來,香港這個所有權屬於中國的公司,由港人擔任總經理來行使經營管理權。香港的前幾任特首分別由大資本家、高級公務員、專業人士等不同利益集團的代表來擔任,可惜都駕馭不了香港這家利益要求多元且關係複雜的公司,經營業績不佳,目前難以找到能改變香港頹勢的明日之星。
沒有人要挑戰國家的主權,國家當然有權力給香港派特首,甚至派書記,但香港基本法和中英聯合聲明還要不要?
沒有人否認國家主權包含管治權,但主權與治權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法律概念。北京的法律學者卻玩弄起英文的文字遊戲來論證中文語境里的「全面管治權」,就相當於「全面管轄權」,就是主權。
沒有人否認選特首的條件要包括愛國愛港,可是愛國愛港由誰來認定,是香港法官還是國之高官?這是港人最需要了解的信息,可惜白皮書中沒有告知。
國安與民生
白皮書從「國家安全及利益」的角度提出,「要警惕外部勢力利用香港干預中國內政,防範和遏制極少數人勾結外部勢力干擾破壞一國兩制」。但從香港的角度看,「王者以民為天,而民以食為天。」民生最重要。
白皮書中對香港回歸16年來「經濟保持平穩發展」、「整體經濟保持增長」的立論是不準確的,有文過飾非之嫌。經濟指標只有放在可比的橫向和縱向的坐標系裡才能科學的評價其是增長還是退步。
從橫向看,香港與新加坡最具有可比性。從1980年到2010年的30年間,香港GDP總量一直領先於新加坡,而在2012年開始被新加坡超越。
香港一直小覷的澳門,在人均GDP(購買力平價)中,2000年香港是澳門的1.7倍,到了2010年澳門卻是香港的1.6倍,短短10年差距如此之大。
中國城市競爭力研究會認為,2013年香港與內地城市及省區的競爭力排名,急跌至第5位,較2012年下降3級,分別被江蘇、山東及浙江超越,預計到2015年,香港經濟規模將落後於北京、上海、廣州、深圳等內地城市。
從縱向看,香港GDP的增長在回歸前後反差很大。白皮書中例舉1997年至2013年的16年裡,香港GDP年均實質增長3.4%;可是1980年至1996年的16年裡,香港GDP年均增長11.5%。
白皮書認為香港約有一半市民居住在政府提供或資助的房屋,表明社會保障逐步完善。而這恰恰是香港社會保障的不足,新加坡與香港差不多時候開始「居者有其屋」計劃,目前為超過80%的當地人口提供居所。
白皮書指出,在世界競爭力排名中,香港多年來都被評為全球最具競爭力經濟體之一。可是,白皮書忽略了近年香港競爭力呈下降的趨勢,已從2013年的第3名下降到2014年的第4名,9年來首次跌出前三甲!
通過橫向和縱向的比較,能否得出香港經濟停滯徘徊今不如昔技不如人的結論?
白皮書宣示國家對香港具有全面管治權,延伸出對基本法的修改權、解釋權,對特首和立法會產生辦法修改的決定權,對特區立法機關制定法律的監督權,對特區進入緊急狀態的決定權,以及向特區作出新授權的權力等等。從今以後,香港特首隻是全國人大、國家領導人、中央政府、中央軍委等「中央直接行使管治權」的忠實代理人。香港的好與壞,都由中央完全負責擔當,以此體現權力與責任的對等。謹記權為民所賦,權為民所用,否則香港的新沉淪不遠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