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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進還是退?從專制到流氓的連坐想起

作者:閑雲野鶴一忽悠  於 2014-6-27 23:50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熱點雜談

新餘三公民案619日宣判,劉萍和魏忠平被判有期徒刑六年半,李思華被判有期徒刑三年。關於此案,從來沒有過的法治不值得再過多討論,有關方面給劉萍的女兒廖敏月帶的話可是赤裸裸的威脅:牢房已經為你準備好了。看來,它們對審判的缺乏正義心知肚明,也早已預料到了宣判后的民間反應。與往常一樣,它們會加緊對抗爭者家人的維穩控制,並在必要的情況下繼續迫害抗爭者的家人和朋友。

廖敏月本身就是一名抗爭者,在其母劉萍被拘捕之後,她一直為其母的冤屈奔走呼告。不可忽視的是,廖敏月是因為其母的案件而被捲入其中,她首先是一名維穩對象。如果說警方對廖敏月的威嚇,還是出於對一個有行為能力的成年人的前置預防;那麼,曾經引發熱議的,學校迫於壓力對安徽異議人士張林10歲女兒的拒絕入學,則是無恥的、純粹的連坐。

連坐在當局用來輕車熟路。如在艾未未案中對其母高瑛女士、其妻路青女士的控制,在浦志強案中對其親戚、同事、委託代理人屈振紅律師的拘捕等。連坐早已成為重要的維穩和打擊手段。

連坐有著悠久的歷史,是專制殘酷刑罰的代表。衛鞅為秦孝公立連坐法,夫妻交友不能相為棄惡蓋非,而不害於親,民人不能相為隱,就是說連坐範圍內的親友不得互相隱匿罪行,否則就都要受到懲處。漢唐以來直至清代甚至民國的法律,對於謀反等大罪均施以連坐,明成祖朱棣甚至誅方孝孺之十族。保甲制度將連坐的範圍從親族擴展到鄰居、同事,人們之間互相保證、互相監督、互相揭發,甚至互相陷害,形成了民間自我治理的鎖鏈。

連坐和保甲制度的施行,依靠的是嚴刑峻法和普遍恐懼。嚴刑峻法使民眾不敢越雷池半步,普遍恐懼使民眾互相防範和陷害。專制政府通過懲治和鼓勵兩面手法,割裂民間的血親、姻親和友情、同事關係,使民間趨於原子化,這樣就很難聯合起來對專制形成有效的反抗。

中共建政以來,連坐仍然是鎮壓的殘酷手段。右派家庭、黑五類、黑幫子女、成份論……這些因某一人被打擊而株連到家庭的現象比比皆是。更加殘酷的劃清界限,在文化大革命19661976)期間,一度成為民間熱詞。一遇風波,為了避免連坐,親屬就必須被迫與反革命劃清界限,斷絕關係。至親、老友、師生之間出於自保的互相揭發,更是形成了人人自危的恐怖氣氛。

臭名昭著的戶籍制度則是連坐、保甲制度的延續。戶籍制度在城鄉二元身份固化的基礎上,限制人口流動,實現人口就地治理;自上而下的壓力賦予地方各級政府守土之責,為了政績和仕途,它們有足夠的動力完成好治理的任務。地方治理的重要方式就是連坐,這在拆遷、計劃生育等方面被廣泛應用。近年來戶籍制度表面上的鬆動,只不過是經濟方面的需求,而不是制度本身的變革。入學難、高考不公、收容遣送等現象,也充分證明了這一點。

個體承擔行為後果的法治基本原則,早已斷絕了連坐的基礎;人口的自由流動,也是民眾不可剝奪的政治、經濟權利。連坐作為一種統治技術,於當今的評判,是政治上的專制報復,法治上的私刑迫害,道德上的滅絕人倫。而在高調宣揚民主法治、GDP已經佔據世界第二位置的中國,每天從中國夢中被嚇醒的國人,仍處於連坐的恐懼和嚴懲之下。如果這些僅僅是歷史,那麼需要的只是反思和防治;但是,這些是一直持續的現實,需要的就不再是反思和防治。不終結專制,民眾就不可能免於恐懼,不可能免於迫害和扭曲。

專制只是專制,連坐見諸明文,這是罪惡但還稱不上流氓。一邊以法治血腥鎮壓,一邊以連坐陷害、威脅民眾,這就是徹頭徹尾的流氓政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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