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明知不可為而為的一場投票

作者:閑雲野鶴一忽悠  於 2014-6-25 00:43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熱點雜談

622日,佔領中環行動委託港大民意研究中心進行的政改方案民間投票,正式展開了實體票站投票。

在此前兩日的網上和應用程序投票,參與人數已超過55萬,遠超過大會早前預期的20萬,結果在首天實體投票結朿,截至22日凌晨十二時,佔領中環公布的投票人數是70萬,其中經實體票站投票人為4.8萬!民間投票直至629日才結朿,預料總人數還會不斷上升。

在首天投票,15個票站部份出現人龍,有投票市民表示:每個人都應該貢獻社會,要站出來。在沙田票站,市民要排隊等候45分鐘才可以投票,人龍長達兩個街口。佔中發起人之一戴耀廷表示,結果令人鼓舞,反映了香港市民對(無篩選的)真普選追求非常強烈。

官媒力批民投

佔中行動民間投票供選擇的3個特首普選案,均含有中央排拒的公民提名和政黨提名成份。在622投票后的翌日,內地官方《環球時報》即以《香港非法公投人再多,也沒13億人多》為題發文,指622是一場鬧劇,香港只是中國一個特別行政區,無中央授權不能搞公投,如果中國各地都搞類似公投,豈不天下大亂

內地官方和本港建制派都開動了重炮,批判的要點是:一、民間投票是非法行為;二、民間投票沒有用。

非法論的代表,是620日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發文指:在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任何形式的所謂公投均沒有憲制性法律依據,是非法的。香港特區政府的反應則較謹慎和溫和,律政司司長袁國強指特區政府尊重民意和市民發表意見的權利,但佔中的民間投票沒有法律基礎和效力。

對此,身兼香港大學法律系副教授的佔中發起人戴耀廷反駁說,民間投票沒有法律約朿力不等同違法,反指港澳辦對本港法律認識貧乏。他承認這次投票沒有法律約束力,但反映了市民對真普選的要求,政府需要正視,否則須要承擔政治責任。

前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更直指香港與內地不同,香港是自由和開放社會,不同於內地每事要白紙黑字法律寫出來才可以做,香港除非法律指明某些行為不可做,否則很多事情都可以做

有香港網民更挑戰說,無線電視台經常搞網上投票,包括《萬千星輝頒獎典禮2012》由觀眾投票選出最佳男女主角等獎項;《2013年度香港小姐競選》由觀眾投票及評判評分選出三甲;《2013年度勁歌金曲頒獎典禮》經公投選出勁歌金曲獎等獎項,難道又是非法?

至於無用論,不管是內地官方、官媒或本港建制派人物都反覆強調,包括前述的港澳辦622日聲明,就強調民間投票是無效的,有本港建制派人物如港區全國政協委員王英豪,更以明知不可為而為之來揶揄這場民間投票。

投票只為發聲

但是,數以十萬計參與民間投票的香港市民,難道就不知道這是無效的一次投票?到票站的市民接受電視訪問,也表示明知很難改變中央的強硬立場,但他們來是要發聲和盡自己責任,被訪者都是神情凝重,一名女子更在鏡頭前哭出來。

建制派以明知不可為而為之來奚落民間投票的參與者,反顯得自身的勢利和短視。而在現代漢語中,明知不可為而為之也多用於讚揚人的鬥志可嘉,建制派是否錯拋了書包?

近日本港一首改編自「Can you hear the people sing」的歌流行社運界,名為試問誰人未發聲。現在,不少人已經發聲了,但主政者鷹派思維當道,沒有絲毫妥協跡象,可以預見,香港社會不會平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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