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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新公民運動三名參與者江西新余獲刑

作者:閑雲野鶴一忽悠  於 2014-6-20 23:54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熱點雜談

三名參與中國新公民運動倡議官員財產公示的江西新余維權人士被法院以尋釁滋事等罪名判刑。

新余市渝水區法院星期四(619日)判處劉萍和魏忠平有期徒刑六年半;判處李思華有期徒刑三年。其中,劉萍和魏忠平還被裁定利用邪教破壞法律實施罪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有罪。

李思華的代表律師周澤對BBC中文網說,法院很晚才通知宣判時間,加上同為李思華辯護的律師浦志強被警方收押,最終只有他能到庭聽判。法院也沒有當庭詢問三人是否上訴。

國際特赦組織形容這起判決荒謬,促請北京當局即時無條件釋放三名被告人。

國際特赦組織中國研究員倪偉平在一份書面聲明中說,劉萍等人只是舉行了一場小型集會,舉起標語,呼籲官員公示財產,不可能構成尋釁滋事

倪偉平說:這嚴苛的判決只是對新公民運動進行政治打壓的最新舉措。

新公民運動的發起人——知名維權律師許志永——今年1月被北京法院以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北京市高級法院4月終審駁回上訴。

劉萍與魏忠平星期四獲刑明顯比許志永為重。

控罪更替

劉萍、魏忠平和李思華於去年427日被拘押,警方最初以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刑事拘留三人,後來改為非法集會罪。

最終,三人以尋釁滋事罪於去年12月受審,其中劉萍和魏忠平同時被起訴利用邪教破壞法律實施罪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

代表李思華的周澤律師對BBC中文網說,據他從一審庭審所了解,劉萍曾經在網上轉發一名法輪功學員被起訴的信息,而魏忠平被起訴與他向一位法輪功成員拜年有關。

他說,法院宣判后,劉萍情緒激動,於庭上批評這是非法審判。

至於上訴問題,周澤說,法院並未當庭詢問被告人意見,但他與當事人李思華事前已有溝通,將由李思華本人決定是否上訴。

不過周澤說:由於考慮到現在的司法現實,案子拖了那麼長時間,大家那麼關注,仍然判他們有罪,可能他們考慮到現實,上訴也不能改變到什麼,那也有可能選擇不上訴。

代表劉萍的律師斯偉江對美聯社說,檢方的控罪毫無法律基礎可言,但是當局要向所有政治異議人士表明態度:無論有罪無罪,一律從有罪論處。

據維權網稱,前往新餘聲援劉萍等人的維權人士羅向陽、楊崇、孫濤、黃賓等被警方強行帶走扣押,重要證人劉喜珍也於前一天遭警方綁架控制。有關消息並未得到獨立核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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