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國家之義與自由之意

作者:閑雲野鶴一忽悠  於 2014-5-26 03:13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熱點雜談|已有2評論

關鍵詞:國家

語言(辭彙)與思維是外殼與內在的關係,從對關鍵辭彙含義的理解,可窺一種文化共同體的思維狀態。本篇文章是想辨析幾個在中國極易引起思維混亂的辭彙,這幾個辭彙是國家、自由。

導致我想寫這篇文章的是五柳村網站刊出一篇何清漣《虛擬血緣關係不產生社會凝聚力》引出的議論,以及我在推特上與幾位網友對自由與理性關係之探討。

現代中文對國家的誤解

先簡單介紹我20119月載於VOA的那篇虛擬血緣關係不產生社會凝聚力的舊文主題。在中國的教育與宣傳中,國家與政府(政權)經常混合使用,不少人總以為中國政府就是中國、中華民族與中國人民的天然代表。每當有人批評政府腐敗,尤其是在海外批評,總有一些人好用子不嫌母醜,狗不嫌家貧,是為忠孝來辱罵批評者,針對上述現象,我寫了虛擬血緣關係不產生社會凝聚力,文中提到共產文化的一個特點,即喜歡用父母與子女的關係比喻人民與國家(實際是代表國家的政權)的關係,中國那隻由雷鋒唱成經典的唱支山歌給黨聽,我把黨來比母親,還有在80年代出現的黨啊,親愛的媽媽,都是用虛擬的母子血緣關係來借喻黨與人民的關係,而且被賦予一種兒子對母親之間的單向的不可背叛之含義,不管這位母親做了多少不好的事情、犯了多少錯,子女連批評的權利都沒有,脫離、背叛都是違反倫常的。當年斯大林就以蘇聯各族人民的父親自居,金日成與金正日父子兩代都是朝鮮人民的父親。其他獨裁者也有類似愛好,比如卡扎菲就曾是利比亞人民的好父親

五柳村的討論當中,多數贊成我的觀點。但也有反對的,比如思考題:【母】殘暴不公,是不是我們就可以宰了她,換個外國母親?還有「@三思柯南:真正愛國的人不會嫌棄自己的祖國

這類人的問題在於混淆了政權國家二者。如果在英文語境中,這個問題比較容易談清楚。英語中指涉國家的詞主要有兩個,即state country,前者指國家(從政權層面上),後者指國家(指疆域意義上的,類於中國人常說的生我養我的那塊土地)。在英語世界里,人們只會說I love my country,即我愛我的國家(或生我養我的土地),絕對不會說I love my state(我愛統治這個國家的政權)。如果有人要這樣說,聽者會很不理解。我當年在國內受國安全天候監視之時,有位深圳白領送了我一張美國影片光碟,說那就是我當時的處境。這張光碟的名字就是Enemy of state,中文譯名國家的敵人,指的就是這個人成為了政權之敵,並非是country之敵。

我在推特上陳明state country的不同,指出中共長期以來有意混淆國家與政權二者的關係,將中共政權等同於國家的天然代表,提倡愛國主義就包含著愛政府之意。不少網友甚是贊同。野罌粟@WilderMohn提供了兩點見解,有利於消除中國人在國家一詞上的誤解之魅:台灣解釋的國家包括3要素:土地、人民和政府,大陸對國家的解釋是按照馬克思主義:階級統治的工具,其中包括軍隊、警察、法庭、監獄……」我看大陸《憲法》上寫:國家舉辦學校,就樂了。按照大陸自己的解釋,就是軍隊、警察、法庭、監獄等暴力工具在舉辦學校國家是常用詞,當有人說愛國(家)時,應該先想想愛的是哪個國家。我回應說,台灣的國家概念是從中國古代國有三寶,土地、政事、人民衍生來的,比中共現在使用的國家是暴力鎮壓機器)(源出列寧國家是一個階級壓迫另一個階級的暴力機器)要好得多,因為如果按照中國官方的解釋,要中國人愛國,就是讓人去愛這些鎮壓人民的機器。非常荒謬。

中國對自由的解釋與英語的freedomliberty

這也是大多數中國人謬解的一個概念。

415日及其後的討論,涉及不少中國人對民主與自由的誤解。滑翔戟@gliderhook回應我關於民主、自由與理性的分析時以康德為例,說康德定義自由是人按自己制定的規則行事。這就推論出民主制,促使人有權制定規則,而不只被動接受自己無法參與制定的規則。這就是有區分的好處,但中國人只會盯著自由定義,說康德太狹隘

有網友認為,中國人能夠好好理解自由。我認為中國人對自由的定義忘記一條前提,即在(社會)(個人)邊界範圍內,即法律基礎上與自律之下的自由,總認為自由是想幹什麼就幹什麼,罵人也是言論自由。關於這一點,我以前曾有感於鳳姐(羅玉鳳女士)聲稱要放火燒了美國移民局,寫過一篇美國言論自由的邊界20138月),指出言論自由不是自己想說什麼就說什麼,有法律規定,不可對他人使用威脅性的語言與惡意誹謗。

野罌粟@WilderMohn 立刻查找資料,結果如下:《辭源》里有自由:謂按己意行動,不受限制。(商務,4卷本,第3卷,第2583頁,1992年,北京)。這條信息倒是可以幫助人認清中國人關於自由的看法,不僅來自於教育,也來自於包括被視為知識來源的辭典工具書。順便說一聲,文革及文革前,中國人關於自由主義的看法,主要來自於毛澤東《反對自由主義》這本小冊子,認為事不關己,高高掛起;明知不對,少說為佳;明哲保身,但求無過命令不服從,個人意見第一等是自由主義的表現。

還是用英語來解釋比較好。英語的自由有兩個詞,Freedom liberty,但使用起來有不同的語境與對應關係。Freedom講的即每個人都有追求自由的權利,與《辭源》解釋相近,華府韓戰紀念碑的著名銘文:Freedom is not free也是從這個層面談的。

但是,如果人人都有追求自由且不受限制的權利,這個世界豈不亂套?因為人是經濟人,從本性上來說都是盡最大可能追逐私利者。因此,對應於法律基礎與自律之下的自由,英語中有liberty。著名的自由主義經濟學家哈耶克在《自由秩序原理》這本書中,闡釋了自由和理性的關係,指出二者是一對互為條件、互相促進、相輔相成的孿生兄弟

哈耶克認為自由對人類來說有兩層意義:一是自由的能力、二是自由的權利。所謂自由的能力意指哲學意義上的自由,接近freedom,即人人有追求自由的權利;自由的權利指的是政治意義上的自由,即個人在生活中到底有多大的隨意言行的權利,即liberty(在法律與自律雙重限制下、有邊界的自由),因此,所謂對自由的剝奪,只能解釋為人對人的政治權利的剝奪,而不能理解為自然力對人的選擇自由的制約。這意思很清楚,政治層面上的自由是個人權利的大小和完善程度的問題,而不是指個人反抗和超越自然力對他限制的能力

這種討論對時下的中國人很有意義,至少參與討論者明白了《辭源》的解釋那叫隨意,不是自由想幹什麼就要幹什麼,那是猴類理解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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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2 個評論)

回復 總裁判 2014-5-26 04:51
「國家是暴力鎮壓的機器」,文革時引用列寧的這類話,反覆宣傳國家領袖憑意志殺人的偉大意義。
回復 獃子 2014-5-26 14:33
父母對兒女下狠手或兒女不認父母,有可能是父母太惡或根本就不是母子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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