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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還沒來臨 賄選卻已成風

作者:閑雲野鶴一忽悠  於 2014-1-28 01:19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熱點雜談|已有3評論

對於了解中國的人而言,賄選人大代表其實已不是新聞,像普遍存在的買官賣官一樣不是,雖然媒體報道相對鮮見。但是,最近曝光的一起代表賄選案涉及人數之多,依然令人震驚。查處賄選案在當代中國還是第一次,屬於百分之兩百的新聞。

在2012年底到2013年初發生的湖南衡陽賄選案,衡陽市人大會從93名候選人中差額選出了76個省人大代表,結果其中有56個被「初步查明」有行賄行為,「乾淨」當選的只有20人。527個出席衡陽市人大的代表中有521人收受了賄賂,只有6人沒有受賄;另有68名大會工作人員受賄幫助拉。總涉案金額達人民幣1.1億元,人均涉嫌受賄19.6萬餘元。

湖南省所做的處理包括宣布56個行賄的省人大代表當選無效,終止5名雖未行賄拉票但工作嚴重失職的省人大代表的代表資格,要求521名衡陽市人大代表集體辭職。前衡陽市委書記被雙開,前衡陽市人大常委主任已被刑拘。

那麼,究竟是哪些人賄選人大代表?賄選是如何可能發生的?這需要從共產黨對選舉的操控和所謂「差額選舉」談起。

操控、差額與賄選

差額選舉是不同於民主競選的、候選人數量略多於當選者數量的一種中國特色制度。為了在保持共產黨對選舉操控的前提下給選舉塗飾上某種「民主」色彩,70年代末等額選舉被改為差額選舉。

但是,並不是所有候選人都是平等的、都真正在差額選舉之列。正如武漢大學教授秦前紅所概括的,人大代表候選人通常有三種來源:「由省委組織部、省委統戰部會商省人大常委會後,帶帽下達的具有特殊身份的代表候選人;由市委組織部、市委統戰部、會商市人大常委會後提名的省人大代表候選人;由符合法定數量的市人大代表聯合提名的代表候選人。在實際選舉過程中,市人大代表還可以通過另選他人的方式來選舉代表」。

對於前兩類候選人,人大主席團和換屆領導小組會採取包括召集黨員代表會議、在各代表團打招呼和具體技術措施來保證當選。所以,通常而言,有賄選動機的是那些有可能被「差掉」的人。

三類候選人

剛才說過,在衡陽市此次選出的76名省人大代表中,只有20人「乾淨」當選。那麼,他們是些什麼人呢?通過網路查找未被終止代表資格的人員名單及其身份、職務,我發現有12人應該屬於第一類候選人,即湖南省下達的特殊候選人。他們均不在衡陽市工作,而在省里擔任廳級以上的官員。

在被指控賄選的56人中,衡陽市及所屬區縣兩級政府局長級別的中層幹部佔12人。他們中有相當一部分應該屬於第二類候選人。

其餘44人多數應該屬於第三類人,包括企業老闆、底層官員等,是沒有「組織保障」因而最需要花錢獲得提名和當選的。這可以解釋為什麼民營企業董事長、總經理有32名,佔全部賄選人員的57%。

人大代表的職位既沒有工資也沒有什麼權力。但是,不少富商卻熱衷於花巨資賄選,因為他們把它當一種榮譽,當成事業成功的標誌。更重要的是,他們可以籍此與官方結成更緊密的關係,獲得特殊的保護和更多的機會。

普遍賄選

賄選人大代表在中國已成為普遍的現象,儘管並非每個地方的賄選可能都像衡陽賄選一樣捲入如此眾多的人。70年末引入差額選舉以來,官方學者、教科書一直不厭其煩地將其當作中國民主政治建設的重大舉措和成就來宣講。

但是,事情是清楚的,它並沒有帶來什麼民主,相反,卻演變成了索賄行賄的機會,成為貪腐政治的空間。

差額選舉之所以成為貪腐政治的空間,一個原因就在於它是操控下的選舉,不是自由競選。一個人要想成為代表,並不能堂堂正正地去爭取獲得提名,並不能通過自由地組織競選團隊推銷自己,並不能自由地通過展示自己的經驗、才能、政見去獲得支持。

於是,他便選擇了賄買。最便捷的方式,是先賄賂有足夠權力的官員,並通過他們去賄賂、影響其他有投票權的人。

差額選舉之所以成為貪腐政治的空間,還在於為了操控,縣級以上的選舉都是間接的。間接選舉有兩個特點,一是投票人數很少,二是投票者集中在一起。這兩個特點都極大地方便了操控,同時也方便了賄選。

如果省級人大由人民直接選舉,一個省人數的眾多和分佈地域的遼闊,將使操控和賄選都變得困難。誰有那樣多的金錢去賄賂數千萬選民呢?那樣大範圍的賄選,如何保證不被揭發出來呢?

70年代末以來,縣級人大是直接選舉的,但是由於地域範圍並不足夠大,操控可以分散到鄉、村實施,依然是方便的。而可以操控的,也就可以賄選。賄選者只要賄賂了那些操控者,就打開了成功之門。

歸結起來,中國的所謂人民代表選舉,是沒有人民的選舉;所謂政治,是沒有人民的政治。一小撮人包辦了選舉、政治,所以,政治成為極其貪腐的政治。

查處一兩個賄選案,懲罰若干賄選者,而不實行自由、直接選舉,並不能遏制普遍的賄選,更不用說消除賄選。因為操控的、沒有人民的選舉本身就是賄選的原因。

民主還沒有來臨,賄選已經成為風習。這種風習或將延續到民主來臨之後相當一段時間,雖然今天操控下的賄選經驗,到那個時候並不完全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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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3 個評論)

回復 心如水 2014-1-28 05:15
用樁腳,台灣是這樣的。宗族結構,沒法避免。所以簡單copy 外國制度,條件不同,不能保障公平公正。
回復 飛鳴鏑 2014-1-28 06:02
一個民族還未成熟,大家不關心誰當官。就是到了外國,也是不參與的多。
回復 總裁判 2014-1-28 07:14
民主的概念很大,如果縮小在某一種含義,可以說:大多數民眾偏向的主意就是民主。
中國人在社會實踐中,認為行賄是能通神的;誰最喜歡受賄,誰就是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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