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誰在敲響 法治的喪鐘

作者:閑雲野鶴一忽悠  於 2013-9-10 23:20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熱點雜談|已有5評論

8月下旬,以習近平為首的中國執政黨共產黨和中國政府最高領導層發起所謂打擊網路謠言的運動。一時間,在中國各地導致觀察家普遍認為是無辜的上百人被中國公安機關投入監獄,習近平當局的公信力也再度受重創,並成為中國公眾和國際社會間的笑話。

其中一個令中國國內外的觀察家津津樂道的一個讓人笑不起來的笑話是,一位中國網民因為在網上詢問某地是否發生了命案而被投入監獄。

敲響法治喪鐘

面對來自中國國內外的普遍嘲笑和冷笑,中國當局到底是會選擇將錯就錯、變本加厲,還是知錯改錯、見「錯」就收?就在中國國內外的觀察家們密切觀察之際,中共當局操控的中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9日下午再度發布令文明世界錯愕的司法解釋。

來自中國官方媒體的最新消息說: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9日下午15時召開新聞發布會,公布「兩高」關於辦理利用信息網路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明確規定捏造事實誹謗他人信息被轉發500次可以判刑。

消息傳來,中國網民輿論一片嘩然。中國網民紛紛指出,作為中國最高司法機關,中國最高法院和最高檢察院居然推出這種無視基本法律和法治原則的司法解釋,等於是敲響了中國法治的喪鐘,使中國重新倒退到30多年前可以由公安機關隨意抓人定罪的「文化大革命」和毛澤東時代。

譴責、悲嘆、調侃、挑戰

在網民議政最活躍的中國新浪微博,兩高的司法解釋引起了最強烈的反響。

有人表示強烈譴責:

@林萍在日本:誹謗罪是自訴罪,必須由被誹謗人主動起訴,法院才可受理,否則法院不能主動受理,其他機構更無權介入。兩高的解釋給了警察無限自由的裁量權,如何判定是謠言?如何斷定是主觀造謠?什麼樣的標準屬情節嚴重?同「反革命」一樣,這是赤裸裸的「口袋罪」,以後警察要抓人用這個帽子往你頭上一扣就行了。

@澤璽珠寶-常州:怎麼成這樣了!難道向10戶人家一把菜刀方向發展嗎?

有人對中國憲法遭到肆意、隨意、任意、決意的踐踏表示無可奈何的悲嘆:

@童之偉:如果兩高對公安推動的做法不依憲法法律制約,那隻能表明憲法關於法院獨立行使審判權、檢察院獨立行使檢察權的規定再次受到破壞,且三方剛搞過合署辦公。

有人發出調侃或挑戰:

@趙冬苓:在下有一事不明:有些海外用戶要違反了兩高解釋,公安打算如何對他們執法?如果不執法,是公安不作為瀆職呢,還是在法律面前不平等?

@王甫律師:《生死由命,我要發言》——兩高在警察面前一如既往自降身價,無視人大權威出台不倫不類的司法解釋僭越立法職權,將司法捆綁在妨害言論自由的機器之上,這是對公民思想自由權赤裸裸的恫嚇,這是對公民表達權毫不掩飾的打壓。過幾日抽出時間,將撰文反駁,今晚先發文章標題,請各位轉發500次以示預告。

還有人貼出了中國殺人後自殺的詩人顧城早年寫的詩歌,來諷刺、諷喻當今中國不惜任何代價追求安全,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可笑可悲:

@王曉漁:一個月前像童話,僅僅一個月後就有點像新聞了。

安全體系
顧城
1978年

國王遇刺了
刺客是一隻蚊子

保安部門馬上開始偵緝
蚊子是一種
微型飛機
飛機要有空氣
同謀是空氣!
抓住空氣!

空氣有個私人關係
叫呼吸
逮捕呼吸!
立即!

國王安全地合上了眼皮

兩高及習近平難題

作為中國司法最高機關,中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出台的最新司法解釋令中國眾多的法律人哀嘆中國司法一夜倒退不止三十年。

顯然,在發布堪稱世界司法史上奇葩的司法解釋的時候,中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也意識到這種解釋會受到質疑、抨擊、嘲笑、嘲弄。因此兩高在發布解釋的同時特意說明,「行為人不明知而發布轉發的不構成誹謗罪。」

然而,在批評者看來,中國兩高這種說明只是虛晃一槍,甚至有引蛇出洞、誘人犯罪之嫌,因為兩高的這種說明是讓中國的警察機關牢牢掌控著公民是否犯罪的裁判權、判定權,中國由此正式成為一個警察國家。

中國法律界的批評者還指出,兩高的這種司法解釋不但是違反和踐踏基本的、起碼的法治原則,也違反和踐踏中國中共領導制定的憲法,因為這種司法解釋是對中國公民言論自由的限制,而這類事關公民基本自由的限制只能是來自中國的立法機構經過正當的公眾意見徵詢和人大辯論之後的立法。

親中國當局以及中國當局明裡暗裡雇傭的網路寫手表示:就是不能給錯誤的言論和謠言留空間,中國憲法所保障的言論自由從來就不包括發表錯誤的言論和謠言的自由。

中國許多法律人則表示,中國當局和當局支持者的這種說法是無知得可笑;對付錯誤言論和謠言的文明手段是正確的言論和開放的信息而不是監獄;而當今世界文明國家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所謂的言論自由,主要是指錯誤的言論、以及當局所不喜歡的言論自由。

批評者指出,假如說言論自由只是指當局所喜歡的言論自由,那就等於是說秦始皇暴政下的中國,以及希特勒統治下的德國也有高度的言論自由,因為在那些最黑暗的國家,人民依然可以自由地發言讚美統治者;這種言論自由的說法顯然是一個笑話,而中國當局對言論自由的理解就是一個笑話。

許多觀察家指出,近來中國當局展開的名為打擊網路謠言、實際是打擊中國當局不喜歡的網路言論的運動,以及中國兩高的最新司法解釋是根據完全不懂法律、也不尊重法治的中共最高領導人習近平的指示,是奉命行事。

這些觀察家指出,8月19日,習近平在中共宣傳部門幹部會議上發表講話,要求大力打擊通過網際網路發表他領導的中共當局所不喜歡的言論的知識分子和網民;第二天,中國各地的公安機關就展開了轟轟烈烈的並且成為國際笑話的「打擊網路謠言」的運動。

對批評者的上述批評,習近平以及中國兩高還沒有做出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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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5 個評論)

回復 dld 2013-9-11 01:05
氣數已盡,------   共產黨連蚊子都怕得要死!
回復 閑雲野鶴一忽悠 2013-9-11 01:06
dld: 氣數已盡,------   共產黨連蚊子都怕得要死!
草木皆兵
回復 dld 2013-9-11 01:17
是不是:  知 法 犯 法 ?
回復 閑雲野鶴一忽悠 2013-9-11 01:18
dld: 是不是:  知 法 犯 法 ?
象皮彈弓滴皮筋
回復 越湖 2013-9-12 10:20
什麼法,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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