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圍觀秦火火「謠言」

作者:閑雲野鶴一忽悠  於 2013-9-7 09:25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熱點雜談|已有1評論

@江南秦火火:這是雷鋒1959年為自己添置的皮夾克、毛料褲、黑皮鞋等全套高檔行頭,皮夾克、毛料褲、皮鞋加起來當時在90元左右,而當時雷鋒一個月才6塊錢。

@中國秦火火:鐵道部發言人王勇平先生你好,您的大女兒王曉英是鐵道部財務局主任,大女婿李閣奎是北京市交通局副局長,二女兒王曉霞是北京市計生局處長,二女婿郭亮是北京市中心醫院副院長,小兒子王曉飛是鐵道部質檢科科長,兒媳張寧是市婦聯主任,情況都沒錯吧?

@華夏秦火火:司馬南,第一道正菜上來了,孔慶東收了重慶一百萬,你也收了重慶的一百萬,所以才和張宏良、韓德強微博、郭松民一起在烏有為重慶模式說話,並大肆攻擊汪、俞二位,也正是靠著這筆錢,你才能送兒子出國留學,並將家人送出國外移民。如果沒有這筆錢,很難移民的吧?相信你知道美國的移民政策。

@川中秦火火:2005年楊瀾通過嚴重虧損的「陽光衛視」在香港證券市場發布系列虛假消息,然後從股票市場上騙來的幾十億元轉到她名下的「陽光投資」公司,再宣布把這個公司51%的權益歸到成立她當主席的「陽光基金」,問題是:楊瀾自己當主席的「陽光基金」捐過一分錢嗎?汶川沒捐、玉樹沒捐、失學兒童也沒捐。

@炎黃秦火火:曾經的一代偶像張海迪,請你回答以下這幾個問題:你的妹妹張海燕現在為何更名叫張挪威?億萬富翁、山東瑞森建築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長張挪威,現在還是中國國籍嗎?山東瑞森建築工程有限公司是否承接過殘聯的工程項目?請用事實證明你們不是白眼狼,我們不想當年的愛心結果養了一頭白眼狼。

@秦火火微博:1990年,夢鴿與李雙江結婚,因兩人年齡相差27歲,再加上夢鴿還是解放軍藝術學院的研究生,因懷孕生子不得不休學一年,曾引起不少非議。夢鴿若是1990年懷孕,最遲1991年生下李天一,李天一今年該是22歲,是成年人。

@中國秦火火:剛得到消息,鐵道部已向動車事故中義大利遇難者茜茜協議賠償三千萬歐元(摺合人民幣接近兩億),據悉,這是鐵道部參照歐洲法律中有關人身意外傷害條款后,不得不同意此賠償協議。若此賠償協議屬實,將開創中國對外個人意外最高賠償紀錄。

@中華秦火火:中國紅十字會再度發生大事,由於受郭美美及盧俊卿事件影響,紅十字會七八月份捐款嚴重縮水,九月紅十字會通過各地民政局發通知,要求各地單位企業職工按工作年限進行捐款,標準為工作一年一百塊,工作兩年兩百塊,以此類推。如有不捐,單位須從職工工資里扣,目前該規定暫於普通職工中執行。

@東土秦火火:羅援,再問你一個嚴肅的問題,你大哥為什麼能成為德國西門子(遠東)公司高級顧問,後來又成為西門子(中國)公司副總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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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紀經濟報道:【「秦火火」造過的謠】謠言1:動車事故外籍死者獲賠兩億;謠言2:紅十字會2011年份捐款嚴重縮水,強迫公務員募捐;謠言3:羅援兄弟任職西門子,導致西門子向新浪舉報;謠言4:李雙江之子非親生;謠言5:攻擊張海迪妹妹及其國旗

@財經網: 【秦火火他爸:這孩子不是玩意兒,品質惡劣,該怎麼辦就怎麼辦吧】秦火火,30歲,湖南省衡南縣香花村人,2002年高中畢業后南下廣州,成為一名打工 仔。 昨天,秦火火57歲的父親秦聲東告訴辦案民警,秦火火16歲就離家了,並稱「這孩不是玩意兒,品質惡劣,該怎麼辦就怎麼辦吧」。

@霧滿攔江: 秦火火視頻(圖片):秦火火薛蠻子團伙,中國最大的網路黑社會……是外資控制中國鐵路的開路先鋒,詆毀誣衊孔慶東司馬南等愛國學者……請問,網路黑社會在 法律哪條哪款?孔慶東司馬南的愛國學者是誰授予的?證書編號是多少?建議警方央視用常識說話,不要使用沒有定義的主觀語言!

@因為愛談情 :我終於明白了#秦火火#這個網路黑社會首領的巨大危害:如果不是他造謠,7.23動車追尾事故不可能發生;如果不是他造謠,紅十字會慈善事業不可能出現問題;如果不是他造謠,我黨不可能有貪官存在;如果不是他造謠,唐山大地震都不可能出現。。。一定有境外勢力分子蠱惑

@王川 :「秦火火」稱「雷鋒1959年為自己添置皮夾克、毛料褲、黑皮鞋等全套高檔行頭,皮夾克、毛料褲、皮鞋加起來當時在90元左右,當時雷鋒一個月才六塊錢。」引【大量】網民不滿,北京公安接【不少】網民【報警】,要求徹查詆毀雷鋒形象的謠言製造者。

@慕容葫蘆: 有多少人會因為「雷鋒穿皮衣」一事報警?這事還真值得思考。

@何三畏:如果造謠需要負責,各地新聞聯播里還有人嗎?每一張「自己使勁印刷,印了自己也不看」的報紙里還有人嗎?

@王祖哲: 從法律上說,對造謠的定義是極難的。燕山雪花大如席,是造謠嗎?但是,法律上確有誹謗罪。比方說,秦火火說某某某是郭美美的乾爹;這兩位可以立刻起訴秦火火。如果秦拿不出證據,罪行就成立,坐牢去。如果那兩位不管,那就只能聽之任之。

@袁裕來律師:【秦火火之事】我接受媒體採訪,說找秦火火下手,顯然很聰明,以致很多人都不願意為他說話。我曾經關注過此人半天或一天,但感覺發帖確實太誇張太沒有責任感,就取消了。但是,以尋釁滋事追究其刑事責任,顯然難以成立。見《刑法》條文。

@網事微聞觀察:郭美美和紅會的一堆爛事,都是秦火火造謠造出來的。郭美美 紅會本來清清白白、冰清玉潔、宅心慈善,都是被造謠抹黑的。現在好了,造謠的秦火火被拘了,呼籲全宇宙人都猛烈向紅會捐款嘍

@吳鉤 :對秦火火事件的幾點看法:1、秦火火看來確是一個聲名很臭、慣於造謠的炒手。2、那些被秦火火的造謠中傷的個人,可起訴他,或者揍他一頓我覺得也行。 3、但,秦火火抨擊紅十字會及說雷鋒生活奢侈,不應視為造謠,而是公民的表達,不可入罪。4、紅會不是秦火火黑掉的,而是它自身的公信力喪失所導致的。

@易天: 一直都不站隊,就事論事,都是喝狼奶長大的,喜歡兩極化思維,包括我自己在內。五毛們固然可恨可憐,民斗們也該反省自己,用謠言去抵制謊言,那你們與你們 所反對的有何區別?!秦火火言論很多是真相,但也有為炒作惡意捏造,現在連郭美美都是「臆造炒作」出來的,授強權以把柄,謠言真相一鍋燴了!

@陳陳陳陳: 紅十字會再惡,用謠言去反對也是錯的,再看不慣張海迪,說她有日本國籍也是承擔責任的。但是法治不能選擇性執法,能源局發言人為劉鐵田背書是什麼意思,一 打人就是臨時工是什麼意思,毛左天天要殺這個打那個,還天天說別人拿美國基金,算謠言不?選擇性執法,最後會讓法治與執法者都成為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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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1 個評論)

回復 dwqdaniel 2013-9-7 09:34
慣例了,打擊誰,誰的知名度與人氣就一定暴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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