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路活躍人士「秦火火」和「立二拆四」因「造謠」被拘之後,當局的法網又罩住了網路大V美國人薛蠻子。
薛蠻子先「嫖娼」后「聚眾淫亂」,遭罰在劫難逃?
80年代赴美留學2007年當上「海龜」的薛必群(網名薛蠻子,英文名:Xue Charles Chuen)8月24日在北京朝陽區居民區被抓,當局說他「嫖娼」。27日,當局開始說他「聚眾淫亂」。
在中國,嫖娼屬「違規」(治安處罰條例),而聚眾淫亂則違法(刑法301條)。(該條全文:第三百零一條【聚眾淫亂罪;引誘未成年人聚眾淫亂罪】聚眾進行淫亂活動的,對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參加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引誘未成年人參加聚眾淫亂活動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秦火火、立二拆四被抓,在網上引起軒然大波,而薛蠻子被拘,更激起媒體、微博或論壇火星四濺。
黨媒掀大批判,口誅筆伐薛蠻子和大V
黨的媒體首先口誅筆伐。新華社、中新社、人民日報、環球時報、央視、光明網、北京日報等紛紛「拿起筆做刀槍,集中火力打黑幫」,痛批薛蠻子以及網路大V。
所謂大V,是網路語言,即有十萬粉絲者。而薛蠻子在新浪網上有粉絲超過千萬。薛蠻子被捕后,人民日報曾發表評論員文章說,在新浪和騰訊微博中,10萬以上粉絲的大V超過1.9萬,百萬以上大V有3300個,千萬以上者也有200多。
人民日報周四發表署名評論說,被披露出的事實,挑戰著社會公眾的道德底線,讓一大批粉絲大跌眼鏡。「網路大V應該以『薛蠻子』為戒,嚴守道德、法律底線;更應以身作則,言行一致。」
新華社周四發表記者文章:「薛蠻子」跌下道德神壇的警示:網路大V尤應堅守法律底線。文章說,沒有底線,就沒有空間;沒有自律,就無權他律;沒有引領,就難談進步。在國人普遍呼籲網路社會重塑道德、追求主流價值觀的今天,網路大V「薛蠻子」跌下神壇,既搧了自己一記耳光,又向所有網路大V們敲響了法律的警鐘。
中方已把抓薛蠻子一事通報美國使館,使館發言人(Justin Higgins)說,會提供領事幫助。有報道說,領館已探視了薛蠻子。
有網友支持薛蠻子,其帖被刪
面對當局傳統媒體的口誅筆伐,也有網民在網上發聲,說出不同意見。有網友調侃說:抓薛蠻子說明上面搞「順我者昌,逆我者嫖娼」,「非我族類,其心必異」。
有新浪網友發言支持薛蠻子:
左丘失明:1、薛蠻子之前參加什麼大會遞交的投名狀顯然無效。綏靖只會助長納粹,這是歷史教訓。2、如果只允許道德完人批評政府,那麼政府就是不可批評的。3、賣淫嫖娼顯然應該非罪化。4、再次向各位介紹我"私報公仇"的理念。要讓具體執行作惡的人付出代價。誰部署的行動,誰執行了,盯死誰。上海已有很好先例。
還有網友詩人小鄭說:讓我們大家共同來嫖娼!
詩人小鄭:【聲援薛蠻子倡議中國公知同嫖娼!】為了聲援在京被捕的公知領袖薛蠻子,我呼籲中國公知朋友們,約定9月1日前後,共同嫖娼。大家一邊嫖,一邊發微薄。本次活動的口號是「百城千嫖嫖遍北京嫖遍世界為北京奧運加油!」這樣就能夠對薛蠻子,形成強有力聲援!
以上網友發言,均被新浪微博屏蔽。
劉曉原:薛蠻子違法,大V都得吃藥?
北京律師劉曉原說,高官貪腐了,法官嫖娼了,也不見新華社發表評論以警示全體高級官員、全體法官,應當堅守法律和道德底線。要知道,這些公權者被任何人都更應堅守法律和道德底線。「現在一個美國公民在中國涉黃了,竟然就要警告全體大V,這不是一個薛蠻子違法犯罪,全體大V都要吃藥嗎?」
也有網友說:莫不成薄熙來犯罪,所有24個政治局委員都要下獄?難道陳希同、陳良宇、成克傑、王懷忠、薄熙來「感冒」,所有共產黨員、特別是高級幹部都應「發燒」?中紀委去年查處將近16萬黨員幹部,是否數百萬掌權黨員幹部乃至8千萬黨員都應寫檢查?
單仁平:為薛嫖娼「洗地」不明智
環球時報總編胡錫進以「單仁平」筆名在環球時報上(周四)發表評論員文章:為薛蠻子嫖娼「洗地」不是明智之舉。文章說,薛蠻子應「認栽」,其支持者也不應該繼續為其辯護。「這救不了薛的名譽,還會拉低社會對自由派道德水準的認識,放大薛蠻子嫖娼對這個圈子的道德代表性。」
單仁平還說,一個熱衷政治的人成為連環嫖娼醜聞的主角,這在哪個國家,社會送給他的主流態度都不會是同情。即使不譴責薛蠻子的道德表現,但也至少不為他做辯護,這是自由派知識分子針對此事的應有理性。
他還說:「我們在這裡再次提醒,各種熱衷政治的人要儘可能做到自己屁股底下乾淨,就像官員在網際網路時代尤其要屁股底下乾淨一樣。」「這是善意的提醒,因為這是全世界共同的『政治潛規則』」。
蔡霞:公權與私域——警惕公權力法外濫權侵害公民
中央黨校教授蔡霞在「共識網」發表文章說,薛蠻子因嫖而被抓,一時間官方媒體從網站到報紙到電視,紛紛高調報道,居然使一個嫖客成了官方新聞熱點人物,豈非怪哉?!社會和媒體如果集注於性行為的緋聞,「要麼是性壓抑的變態反應,要麼社會本身由低級趣味主宰。」
蔡霞還說,論嫖客,真是什麼人都有,其中不乏官員的身影。「而當一些官員用公款招妓,進行強姦幼女等犯罪活動后,有一些官媒則千方百計進行遮掩詭辯,甚至編造種種雷人說詞,比如夜宿幼女或過夜無行為等等,這些官媒極無恥。」蔡霞還說:「抓薛,不在於他嫖娼,而在於他是大V。央視等媒體在報道時,高調突出薛的大V身份,這恰好暴露了抓薛的真正用意。把抓薛的動機和一些官媒為官員罪行的詭辯放在一起看,暴露的是公權力已經變質為庇護少數人違法,迫害社會大眾權利的私器。」
蔡霞還認為,如果有謠言傳謠危害社會,首先是謠言受害者運用法律保護自己,而不是公安局自己給別人按上罪名去抓人。北京警方說,中國人、外國人從事非法活動,都必將予以堅決打擊,決不手軟。
北京公安當局對薛蠻子的「嫖娼」行為和過程,有詳細的描述(文字,音頻和視頻),但是,對薛蠻子的「聚眾淫亂」行為則著墨不多,基本是幾個「賣淫女」的交代。北京日報29日一篇報道說:審查中,涉案人員交代,薛「喜歡在固定地點單獨聯繫招嫖,或同時與多名賣淫女聚眾淫亂。」「有時,他一天先後和好多名賣淫女發生性關係,有時甚至同時進行。」
洪道德:外國人在華聚眾淫亂,可判刑五年加驅逐出境
人民日報29日發表文章,援引政法大學洪道德教授的話說,如果薛蠻子行為違法,公安機關「應由治安管理部門轉到刑事偵查部門……應立案,移交檢察院,向法院起訴。」洪道德還說,「介於薛是外籍人士,若聚眾淫亂罪成立,應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外加驅逐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