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外連鎖加盟是套非常成熟的體系,但在我國由於時間比較短,法律監管也不健全,所以出現了一些不法之徒利用「連鎖」的幌子欺騙加盟者。
目前最常見「加盟」詐騙的三種招數為:
1、精心打造「皮包公司」法。2004年7月,柯國民等人得知「無鹼無捻粗砂」市場前景不錯,便糾合鄧碧海等人湊足15萬元合謀,用假身份證花錢通過專門代辦工商登記的中介公司,虛假出資50萬元人民幣註冊登記設立了形式完全合法的金玻維複合材料有限責任公司,還製作了印刷精美考究的《加盟簡章》,偽造國家建築材料測試中心的《檢驗報告》。很多被害人說,他們起初對金玻維公司很懷疑,經過工商查詢確認金玻維公司經合法登記註冊后才上了當。
2、藉助媒體廣而告之法。柯國民等人共投入約16萬元在幾份全國發行量大的報紙以及各省主流報紙刊登發布金玻維公司招攬「晶軟絲」產品加盟的廣告,同時還在網際網路上建立了網站。由於選擇媒體信譽度高、發行量大,廣告發布不久,就有人上當。
3、「魚目混珠」引人上鉤法。柯國民等人聘請了一個懂得一些玻璃拉絲技術的人加入金玻維公司。欲加盟的客戶到金玻維公司實地考察時,親眼見到的確能將玻璃變成玻璃絲的生產設備和技術,紛紛與金玻維公司簽訂加盟協議,交納加盟費。實際金玻維公司提供的生產技術是一種已被國家三令五申禁止使用的粗糙技術。
針對「加盟」詐騙的這些招數,建議投資者加盟前多方求證,別讓美麗的幌子蒙住眼睛。
隨著今年5月1日《商業特許經營條例》的實施,從事特許經營的門檻大大抬高,《商業特許經營條例》將重點防範加盟連鎖中的欺詐行為。業內人士認為,該《商業特許經營條例》相當嚴格,目前可以達到《商業特許經營條例》要求的企業不足總數的1/3。
「一邊忙開業,一邊忙加盟,是目前小企業迅速發展的慣用模式。」一位連鎖業內人士透露,有的企業看到了連鎖加盟模式的發展迅速,於是剛剛開店就打著連鎖的旗號吸引加盟商,然後再靠加盟商替自己抬高知名度。今後,這種空殼套加盟的模式將是違法行為。
據悉,《條例》中規定:「特許人從事特許經營活動應當擁有至少兩個直營店,並且經營時間超過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