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此次反腐中,可以看到中國政治改革的方向所在,要避免再犯類似的錯誤,可能有以下幾點可以考慮:
1. 精英執政:
在大學文憑泛濫的前提下,碩士和博士應該更被重視,加快新人的招募和培養,同時要褪去父輩的權利影響,新進入的行政和公務人員不能在父輩工作過的地方和領域工作。杜絕士族階級的形成。
2. 公私平衡:
以公平對待、處理和分配為主要考核目的,在固定組織人員,定期提拔和淘汰的前提下,薪金應該要大幅度的提升,要同國企幹部相接近,甚至更高,因為這些行政人員所相對的基層人員更多、更廣和更複雜。
3. 黨規國法:
要把黨章規定提高到行政人員職務要求的高度,要表明共產黨的一黨統治不但是法治,而且是更高道德標準的統治。行政人員只要犯了黨規,那麼其政治前途就此結束。
4. 代表體制
人民代表大會的代表由現行的縣級以上的行政人員經基層選舉產生和組成;政治協商代表由去職的前省部級的行政人員經同級選舉產生和組成。全部代表都是專職的,他們的空位由別人替代。
5. 領導體制
政治局由省長和省委書記組成,提供政治局常委被選舉人名單,但人數要與政治局人數相同,即實行差額選舉。后交人民代表大會表決通過政治局常委人員,再經政協審議通過,如發現有不合格者,再進行補選。最高領導人由政治局常委選舉產生。
6. 信用體制
在教育全體民眾的前提下,要建立信用記錄體制,對於個人任何諸如:欺騙,造謠,誹謗,違規和失信的行為都要記錄下來並可供搜索。要以此作為量刑、貸款和入職等的參考和管控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