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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文貴的原罪就是行賄

作者:開來  於 2017-6-5 23:31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感想|通用分類:政經軍事|已有2評論

關鍵詞:顏色革命, 中國, 郭文貴, 行賄, 經濟犯罪

利用民運分子用民主口號來顛覆中國,在64之後證明是行不通了。現在又想利用貪腐來搞顏色革命,來顛覆中國,這本來也算是步棋,但用郭文貴這樣的人,那隻能說比之民運分子更加無用。郭文貴是帶有原罪的,他不能否認行賄,不能否認他有經濟犯罪的事實,就這一點,他就是罪人,往好的說,頂多就是一個污點證人,毫無正義可言,更遑論是反貪英雄,中國民眾對郭文貴之流也是萬分痛恨的。郭文貴在美國的說辭算什麼?當然都是證詞,這樣美國是有義務來進行這項罪行調查的,否則將會削弱美國的正義形象。美國調查的結果必然就是郭文貴在中國有經濟犯罪的事實,那麼把他遣返中國就是意料之中的了,這比較賴和加拿大政府的做法就可以知道了。郭文貴都已經語無倫次了,沒用了,完了,中國政府除了要求遣返調查外,才不必回應其說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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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2 個評論)

回復 borninheaven 2017-6-6 01:48
他老婆也老是怪他, 說要不是改革開放的共黨, 他啥都不是, 還這麼起勁的反共黨, 讓人家民工們咋活得下去呢
回復 笑臉書生 2017-6-6 01:53
已經語無倫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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