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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出火花之-再批《中庸》

作者:開來  於 2013-6-29 16:08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文哲史|通用分類:文史雜談

關鍵詞:再批《中庸》

2006-08-08

上篇講到「中庸」就是「上下互通(意見)后再做事或更事」,而「中庸之為德也」的本意是「上下互通(意見)后再做事或更事才能夠有被別人和自己都接受的做事方式,這才是有「德」之人的做事方式啊」。所以,「中庸」根本不是什麼「中和之為用」,也不是「不偏不倚」地用,而是上下溝通之後再用。至於「不偏不倚」地用,我將在這次再敘。

大家可以看出:不管是鄭玄的「中和之為用」,還是朱「老夫子」們的「不偏不倚」地用都是從人的「心」出發的,所以對他們而言,「修身養性」以煉就有一顆「不偏不倚」的心是極其重要的了。可問題是:事實證明世上從來就沒有任何人有過所謂的一顆「不偏不倚」的心。那麼又怎會有他們所要的「中庸」!

照你說來,那「不偏不倚」地用是不可能的了?不,有可能,但不是從「心」,而是從「物」,也就是俗稱的「標準」。那什麼才是「標準」?是感受?還是事實?

大家也許認為自己知道什麼是感受?什麼是事實?但大家要知道個人彼此之間所認同的經驗感受不是一種事實,它只是一種經驗感受的認同,但是對經驗感受的認同卻也是實踐的開始。 那什麼是事實?能感覺得倒的東西不一定可稱為事實,比如:愚笨與聰明。因為衡量這些東西的是每個人所各自擁有的靈魂或「心」,在他們之間存有差別和不同。一個被某人感覺聰明的人,其他人可以認為愚蠢或一般。因此,要作為一項事實就必須要有一個客觀的標準物,一個大家認同的標準物,一個能準確反映差別的標準物,在這個標準物前,每個人都能得出相同的感受,也就是「不偏不倚」。只有這樣的感受才能稱為事實,而當經驗者開始尋求事實時,他的活動也就轉變成了實踐。這個標準物不是實踐者本人,實踐者需要一個獨立於實踐者與被實踐的事物之外的第三者來充當標準物,而各種測量工具通常被選為充當這一標準物。所以,經驗只能描繪感受,實踐卻能描述事實。

可以設想,當人們在他們所要實現的目標或目的中使用的是這些「不偏不倚」標準物,並依此在其實現的過程中不斷地修正他們的活動方式,那末他們就一定會有一個被大家都認可的結果,也就是一個「不偏不倚」的結果。這也可以算是一種「不偏不倚」地用吧!因此我想,如果那些一定要堅持把中庸理解成「不偏不倚」地用的人們,要是他們把鄭玄和朱「老夫子」們的「心」換成「標準物」的話,也不失為是他們那種「中庸」的一種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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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人類的活動方式可以劃分為:本能、經驗、實踐和勞動。本能是人類與生俱來的活動,是其他活動方式的基礎,它在某些方面的強弱對其他活動方式的優劣有根本和決定性的影響。經驗是對具體的事物有印象和記憶,是個人經過與周圍事物的互相作用而產生的自身感受,它對個人以後的活動有指導和提示的作用。實踐是讓個人所感受的經驗通過所設計的實驗變成事實並傳達給別人,使別人也能感受這些事實和接受這些事實,實踐是人類對具體的事物進行的一種創新活動。而勞動只是對已經明了的具體的事物進行有規則、按制度地生產,勞動是一種可相互替代的人類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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