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4-22
馬克思和恩格斯在其《共產黨宣言》的四個章節中,對什麼是社會主義並沒有下過一個定義。按照恩格斯在為《共產黨宣言》所作的《1888年英文版序言》中的說法:這是因為「當我們寫這個《宣言》時,我們不能把它叫作社會主義宣言。在1847年,所謂社會主義者,一方面是指各種空想主義體系的信徒,即英國的歐文派和法國的傅立葉派,這兩個流派都已經降到純粹宗派的地位,並在逐漸走向滅亡;另一方面是指形形色色的社會庸醫,他們憑著各種各樣的補綴辦法,自稱要消除一切社會弊病而毫不危及資本和利潤。這兩種人都是站在工人階級運動以外,寧願向「有教養的」階級尋求支持。只有工人階級中確信單純政治變革還不夠而公開表明必須根本改造全部社會的那一部分人,只有他們當時把自己叫作共產主義者。這是一種粗糙的、尚欠修琢的、純粹出於本能的共產主義;但它卻接觸到了最主要之點,並且在工人階級當中強大到足以形成空想共產主義,在法國有卡貝的共產主義,在德國有魏特林的共產主義。可見,在1847年,社會主義是中等階級的運動,而共產主義則是工人階級的運動。當時,社會主義,至少在大陸上,是「上流社會的」,而共產主義卻恰恰相反。既然我們自始就認定
「工人階級的解放應當是工人階級自己的事情」,那麼,在這兩個名稱中間我們應該選擇哪一個,就是毫無疑義的了。而且後來我們也根本沒有想到要把這個名稱拋棄。」顯然,從這句話的語義結構上來說:《共產黨宣言》包含了社會主義和共產主義兩部分。這也同作者在第四章《共產黨人對各種反對黨派的態度》中所提的「共產黨人為工人階級的最近的目的和利益而鬥爭,但是他們在當前的運動中同時代表運動的未來。」是相一致的。那麼什麼是「工人階級的最近的目的和利益」呢?那就是「使無產階級形成為階級,推翻資產階級的統治,由無產階級奪取政權。」(二、無產者和共產黨人)。而什麼又是「代表運動的未來呢」?那就是「消滅私有制。」(二、無產者和共產黨人),因為共產黨人「在所有這些運動中,他們都特彆強調所有制問題,把它作為運動的基本問題,不管這個問題當時的發展程度怎樣。」(四、共產黨人對各種反對黨派的態度)。
現在我們再來看怎樣才能「推翻資產階級的統治,由無產階級奪取政權」。馬克思和恩格斯的建議是:「工人革命的第一步就是使無產階級上升為統治階級,爭得民主。(二、無產者和共產黨人)」(其實應該是:工人革命的第一步就是爭得民主,使無產階級上升為統治階級。),也就是「首先無產階級革命將建立民主的國家制度,從而直接或間接地建立無產階級的政治統治。在英國可以直接建立,因為那裡的無產者現在已佔人民的大多數。在法國和德國可以間接建立,因為這兩個國家的大多數人民不僅是無產者,而且還有小農和小資產者,小農和小資產者正處在轉變為無產階級的過渡階段,他們的一切政治利益的實現都越來越依賴無產階級,因而他們很快就會同意無產階級的要求。這也許還需要第二次鬥爭,但是,這次鬥爭只能以無產階級的勝利而告終。」(《共產主義原理》第十八個問題:這個革命的發展過程將是怎樣的?),然後,「無產階級將利用自己的政治統治,一步一步地奪取資產階級的全部資本,把一切生產工具集中在國家即組織成為統治階級的無產階級手裡,並且儘可能快地增加生產力的總量。(二、無產者和共產黨人)」,因為「如果不立即利用民主作為手段實行進一步、直接侵犯私有制和保障無產階級生存的各種措施,那麼,這種民主對於無產階級就毫無用處。」(《共產主義原理》第十八個問題:這個革命的發展過程將是怎樣的?)。顯然,馬克思和恩格斯所謂的民主是種不分階級的全民民主。至於怎樣才能實現這種全民民主?是用暴力或革命,還是和平過渡?他們的說法是:「在敘述無產階級發展的最一般的階段的時候,我們循序探討了現存社會內部或多或少隱蔽著的國內戰(斗)爭,直到這個戰(斗)爭爆發為公開的革命,無產階級用暴力推翻資產階級而建立自己的統治。」(一、資產者和無產者);「共產黨人不屑於隱瞞自己的觀點和意圖。他們公開宣布:他們的目的只有用暴力推翻全部現存的社會制度才能達到。」(四、共產黨人對各種反對黨派的態度);但同時又說「但願如此,共產主義者當然是最不反對這種辦法的人。共產主義者很清楚,任何密謀都不但無益,甚至有害。他們很清楚,革命不能故意地、隨心所欲地製造,革命在任何地方和任何時候都是完全不以單個政黨和整個階級的意志和領導為轉移的各種情況的必然結果。但他們也看到,幾乎所有文明國家的無產階級的發展都受到暴力壓制,因而是共產主義者的敵人用盡一切力量引起革命。如果被壓迫的無產階級因此最終被推向革命,那時,我們共產主義者將用行動來捍衛無產者的事業,正像現在用語言來捍衛它一樣。」(《共產主義原理》第十六個問題:能不能用和平的辦法廢除私有制?)。顯然,在實現全民民主過程中如果有無產階級的暴力或革命,那是因為資產階級反對全民民主和進行暴力壓制的結果。
我們還可以從恩格斯在回答「共產主義者和社會主義者有什麼區別?」的話中體會出社會主義就是實現全民民主和社會主義社會是去共產主義社會的必經之路,恩格斯他說:「第三類是民主主義的社會主義者,他們和共產主義者同道,他們希望實現問題中所提出的部分措施,但他們不是把這些措施當作走向共產主義的過渡辦法,而是當作足以消除貧困和現今社會的弊病的措施。這些民主主義的社會主義者,或者是還不夠了解本階級解放條件的無產者,或者是小資產階級的代表,這個階級直到爭得民主和實行由此產生的社會主義措施為止,在許多方面都和無產者有共同的利益。因此,共產主義者在行動的時候,只要民主主義的社會主義者不為占統治地位的資產階級效勞和不攻擊共產主義者,就應當和這些社會主義者達成協議,這時儘可能和他們採取共同的政策。當然,共同行動並不排除討論存在於他們和共產主義者間的分歧意見。」(《共產主義原理》第二十四個問題:共產主義者和社會主義者有什麼區別?)
行文到此,對於「什麼才是社會主義」的定義已經是很清楚的了。社會主義就是實行全民民主!這是在資產階級提倡自由競爭觀念后的
又一觀念革命,這才是民主的現實意義。沒有全民的民主就不是社會主義:古希臘不是,前蘇聯不是。現在的中國呢?也還不是!民主集中制不是全民民主;民主集中制很容易就是一件獨裁者的「皇帝新衣」。全民的民主選擇制才是真正的民主。試問世上又有那個獨裁者不害怕全民的選擇,又有那個獨裁者不是被全民的選擇所唾棄。當然,馬克思和恩格斯的共產主義思想局限性也在於此:他們的共產主義不是在全民民主的社會主義基礎上發展起來的,所以,全民民主的社會主義並不一定就能「立即利用民主作為手段實行進一步、直接侵犯私有制的各種措施」,就能馬上自然而然地消滅資產私有制下的資產階級,就能實現「消滅私有制」的共產主義社會。這在全民民主幾乎已有100年的現實中得到了證明,但他們的共產主義理想的哲學表述「(共產主義社會)將是這樣一個聯合體,在那裡,每個人的自由發展是一切(所有)人的自由發展的條件。」(二、無產者和共產黨人)是應該得到肯定的,而且應該還是另一個緊隨而來的新社會的基礎。
--------------------------------
註:恩格斯的《共產主義原理》寫於1847年,而他和馬克思合寫的《共產黨宣言》發表於1848年,所以,在《共產黨宣言》中的相同概念是可以用這篇文章中的定義來說明的,也因此,恩格斯的《共產主義原理》對於完整地理解《共產黨宣言》是必不可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