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孟晚舟是江姐還是浦志高

作者:cia  於 2021-9-26 10:30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所思所想|通用分類:熱點雜談|已有4評論

         孟晚舟被釋放,來不及回家換衣就直奔機場急晃晃回到中國,下飛機特意換了一尊鍾愛的紅色套裝,熱淚盈眶的高喊是習主席的領導救了我,問題是孟晚舟是英雄嗎,看看她和美國人達成的協議就明白了,實事求是的說床鋪政府對華為的打壓是蠻橫無理的仗勢欺人,我對習共華為都沒有好感,但華為確實是5G技術的翹楚,是擁有自主知識產權技術領先世界的極少數中國公司之一,西方企業無法通過技術競爭戰勝華為,床鋪政府出面打壓華為,不惜使用政治手段干涉商業競爭,目的是徹底毀滅華為,這絕不是公平公正的商業競爭,抓捕孟晚舟的目的是針對華為,通過脅迫孟晚舟屈服在法律上釘死華為,孟晚舟簽署的協議可以讓美國達到毀滅華為的目的,孟晚舟靠出賣華為換取個人自由居然受到習共英雄般歡迎,讓人感到十分不解,美國司法部網站公布的協議文本顯示,孟承認自己是在沒有外部壓力情況下按照自己意志自願簽署協議,在延遲起訴期也不會反悔,不發表與協議內容相反的言論,同時還要繳納罰款,數額多少沒有公布,否則美國司法部可以恢復起訴,孟晚舟承認美國司法部指控自己的犯罪行為都是事實,但不認罪,等於是把罪責推給華為,自己是替華為工作是執行華為交付的工作,犯罪主體是華為公司不是我個人,可以說孟晚舟給美國司法部提供了釘死華為最直接最有效的證據,她不但違反了共產黨員必須犧牲自己不得出賣組織泄漏組織機密的幫規,甚至連最基本的個人道德操守都不顧了,她等於做了美國司法部指控華為的污點證人,她簽署的協議是美國司法部指控華為的利器。對比這份協議與上次的貿易協定,都是不平等協議,貿易協定美國有94項權利四項義務,而中國只有四項權利94項義務,孟晚舟協議美國只有一項義務,在明年12.1號孟晚舟遵守協議情況下撤銷起訴。
        中國政府在加拿大釋放孟晚舟同時釋放了兩名以間諜罪判刑的加拿大人,根據中國法律驅逐出境是附加刑,在主刑罰執行完畢后才生效,而被判11年的加拿大人服刑未滿一年就被釋放足以彰顯中共法律的隨意與可笑,毫無司法尊嚴,其實今天的協議在去年年底孟晚舟的律師就已經與美國司法部談好,孟晚舟當時不同意,所以拖到今天,現在為什麼同意,而習共為什麼寧願犧牲國家尊嚴犧牲華為犧牲中國司法嚴肅性,也要換回一個沒有價值的叛徒才是最值得深思的問題。習與美國到底有沒有簽署不可告人的秘密協議?

高興

感動

同情
1

搞笑

難過

拍磚
2

支持
1

鮮花

剛表態過的朋友 (4 人)

發表評論 評論 (4 個評論)

回復 慈林 2021-9-26 16:12
孟這樣做,肯定是經過中共同意的,叛徒什麼的,中共認可就行。
回復 successful 2021-9-26 19:41
慈林: 孟這樣做,肯定是經過中共同意的,叛徒什麼的,中共認可就行。
孟晚舟的行為肯定是經過中國當局同意的, 叛徒根本扯不上邊, 孟晚舟獲得釋放, 就意味著中國的勝利. 加拿大政府釋放孟晚舟標誌著中國和加拿大的關係將會得到改善.
回復 總裁判 2021-9-26 22:09
既不是江姐也不是甫志高,這是一場組織營救。
下一次文革開始,孟晚舟準是大叛徒,內奸,裡通外國,絕對享受劉少奇待遇。
回復 fangzhou2020 2021-10-10 10:09
孟既不是江姐也不是浦志高, 這是一場政治交易。
cia,你在這裡寫些狗屁文章,不也為了利益嗎?

facelist doodle 塗鴉板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評論 登錄 | 註冊

關於本站 | 隱私權政策 | 免責條款 | 版權聲明 | 聯絡我們

Copyright © 2001-2013 海外華人中文門戶:倍可親 (http://big5.backchin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程序系統基於 Discuz! X3.1 商業版 優化 Discuz! © 2001-2013 Comsenz Inc.

本站時間採用京港台時間 GMT+8, 2024-4-20 15:19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