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中共外宣的報道一定要小心分析不然肯定上當,孫小果案如果不仔細分析大外宣報道宣傳,你肯定有青天為民除害的感動,真如大外宣說得那樣真相大白嗎?恐怕未必,還有許多事實和腐敗分子依然被保護隱藏。
孫小果案不複雜,1994年武警官校學員孫小果和社會流氓劫持兩名無辜女青年輪姦,后孫被判三年徒刑,但通過其公安分局副局長繼父和普通民警親媽運作一天牢飯沒有吃就被保外就醫逍遙法外,最意思一件事是當地一家省級黨報報道此事,並不點名的批評了其父母縱容孽子,一星期後此報又刊出一篇對孫小果父母的專訪為其洗白,一個普通公安局副局長能讓省級黨刊自己打臉?1997年孫小果已經成為昆明響噹噹的人物,當地流傳白天小平管晚上小果管,97年4月公開強姦輪姦少女,6月強姦幼女民憤極大在98年昆明公判大會上孫小果作為流氓強姦集團主犯被判處死刑立即執行,孫小果隨後向雲南高院上訴,1999年三月上訴被駁回,一開始大外宣報道是二審改判而現在透露出的是二審維持死刑判決,最不可思議的地方是當年其它普通死刑犯都被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執行了,只有孫小果這個罪大惡極死有餘辜的流氓強姦集團主犯沒有被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請問一個昆明公安分局被撤職副局長和一個因為包庇罪被判五年正在服刑的普通女民警,能夠讓中國的最高人民法院拒絕對一個流氓集團強姦主犯的死刑核准嗎?但是事實就是這樣,因為中共最高人民法院沒有核准孫小果的死刑,孫小果被改為死緩活命了,隨後在2002年雲南高院啟動再審程序將孫小果的死緩改為二十年有期徒刑,根據中共刑法的再審規定,只有法院院長才有權啟動再審程序而且必須提交審判委員會集體討論,而現在的結論是此次再審符合法律規定沒有徇私違法,只是量刑錯誤,我奇怪的是雲南高級法院院長和審判委員會為什麼對一個罪大惡極的流氓強姦集團主犯如此充滿愛心?那你們幹嘛當年駁回孫小果的上訴?事實只能是沒有上級黨委的壓力他們不可能這樣糟蹋自己。
孫小果2010年出獄后,沒有整容就換上新身份改名李林宸,拿著刑滿釋放后成為成功企業家的媽提供的巨款成功變身娛樂界大亨,號稱昆明夜場之王,其本質還是黑社會老大,為了搶地盤稱霸一方多次組織械鬥打傷致殘多人,至於強姦夜總會小姐通過暴力侮辱良家婦女更是家常便飯,當然昆明公安機關好像不知道昆明有這麼個聲名顯赫作惡多端罪犯,他什麼事情都沒有,那時候公安機關好像不知道這個李某就是當年威名赫赫的孫小果,一直到2018年孫小果為了一個空中小姐姘頭踢破一個王某膀胱,公安機關這才發現這個李林宸就是應該已經執行死刑的孫小果,多麼了不起的發現。
對大陸黑暗現實稍微有點了解的人都能明白,如果孫小果僅憑一個當過公安副局長的繼父和一個普通民警的媽是不可能讓省級黨刊自己打臉,根本不可能讓中國最高人民法院不核准對孫小果的死刑讓其逃過一死,也不可能讓雲南高院院長啟動再審程序為孫小果減刑,能做到這一切的只有昆明人傳說的孫小果的親爹,原雲南省委副書記省紀委書記陳培中!而陳培中在44軍當政委時的團長就是今天軍委副主席張又俠,孫小果繼父李橋中是其長期心腹對其忠心耿耿,這也就是為什麼李橋中1998年因為包庇被撤銷公安分局副局長職務2002年就又被任命為城管執法局局長,孫母2003年出獄刑滿釋放后能迅速發財致富成為億萬富豪的原因,其實雖然孫小果名義上生夫已死,孫小果親哥還在,看看兩人的相貌差別就明白了,孫小果只是一個流氓而已,他能夠這麼多年無法無天為非作歹無惡不作欺壓百姓只有一個原因,他有紅色基因,是可靠的紅色事業接班人。而且至今為什麼中共最高人民法院當年不核准孫小果死刑和當年雲南高院是以什麼理由啟動再審程序,什麼理由將死緩改為二十年徒刑都沒有披露,這種正義只能是陰森恐怖黑暗中的一聲冷笑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