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無法忍受訪民胡連友在網上多次發帖,控訴公安局局長及其下屬涉黑、暴力執法等,湖南東安縣公安局局長鄭航與該局政委陳毅強、下轄派出所民警卿良杯一起,分別向當地法院起訴胡連友誹謗,並要求其道歉。
4月24日, 經東安縣人民法院一審判決,訪民胡連友誹謗罪成立,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
提到通過法律途徑起訴訪民的初衷,公安局局長鄭航表示,此舉是為了撇清自己濫用公權力的嫌疑。
今年59歲的胡連友,系湖南省東安縣新圩江鎮人。中國新聞網記者在互聯網上找到了其三篇、發表於2010年11月份的帖文。這些帖文中, 多次提到「法盲公安局長充當黑保護傘」等內容,對東安縣公安局長鄭航等人點名道姓。胡連友在帖文中稱,他希望通過網路來公布真相。
2011年7月7日,胡連友被東安縣公安局拘留10天,理由是「他在國內多家網站發布誹謗鄭航、陳毅強兩人名譽的帖子」。同日,東安縣公安局局長鄭航將刑事自訴狀,遞交至東安縣人民法院; 認為胡連友發布的相關網帖有五點誹謗事實。其中一份訴狀是鄭航與東安縣公安局下轄端橋鋪派出所民警卿良杯,聯合起訴胡連友誹謗。
對於發帖行為,胡連友並不否認,他辯稱,自己是在「舉報」公安局局長鄭航。發帖后,鄭航與民警對他曾多次勸告,但始終沒有效果,「我實在忍無可忍才選擇走上法庭」。但因「當事人始終不到庭,案子從去年一直拖到今年」。
胡連友曾向法院提出,要求異地審理。從當前的審理情況來看,此案還是交由了東安縣人民法院進行一審。
參與旁聽的人士表示,敢起訴就是敢對質,不管是官是民,用法律手段解決問題說明法治的進步。
來源: 中國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