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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人悟國籍百年三進步:國籍是國民身份不是公民居民身份

作者:矯海濤  於 2014-5-16 08:56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熱點雜談|已有42評論

關鍵詞:國籍, 國民身份, 公民身份, 居民身份, 回祖國自由

國人悟國籍百年三進步:國籍是國民身份不是公民居民身份

-- 中國國籍法與外國人入出境法改革的海外思考

矯海濤

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有關國際移民與國籍、入出境的兩條重要原則規定是,第十三條:「㈠人人在各國境內有權自由遷徙和居住。㈡人 人有權離開任何國家,包括其本國在內,並有權返回他的國家。」第十五條:「㈠人人有權享有國籍。㈡任何人的國籍不得任意剝奪,亦不得否認其改變國籍的權 利。」中國現行國籍法和外國人入出境法,是否與現代文明的國際移民和國籍、入出境理念一致,是否與上千萬海外大陸移民作為中國國民應享有的基本權益一致, 是否與中華民族的根本利益一致,值得深思。

國籍,是一個現代才有的理念。國籍與生俱來,是國民身份,不是公民身份,更不是居民身份。歷經百年滄桑,國人終於領悟了國籍是國民 身份這一現代文明理念。國民乃國家之本。「丟人」棄國民,愧對列祖列宗。幾代海外炎黃子孫,痛失中國國籍國民身份,痛失身為中國人的尊嚴和祖國母親的衛 護,自生自滅,飽受屈辱、磨難和無奈。上千萬改革開放后第一代大陸移民回祖國不自由,不僅是對海外國民個人家庭的傷害,而且是國家的自殘、民族的悲哀。有 外國公民身份,就不再是中國人,這種與現代文明相悖的淺見,應該走入歷史了。

自辛亥革命起,百年來國人的夢想,不外乎趕超列強,自立於世界文明民族之林。對國籍的認識,也隨著中華民族改革開放融入現代文明而不斷深化。居民、公民、國民,有如三個歷史符號,標誌著國人領悟國籍理念的三個階段和進步。

一、居民身份

現代文明國家所說的居民,實際上與國人了解的戶籍無關。通常情況下,一個人在一年之中過半時間居住在一個地方或國家,就是那裡的居民。居民身份與住 所、居住權利和居民納稅義務有關,與國籍無關。居民就是住民,未必是公民,更不一定是國民。在任何一個國家和地方,只要法律允許,本國國民和其他國家的人 都可以成為合法居民;不合乎法定條件的,即為非法居民。沒有本國國民身份或公民身份,可以有居民身份,包括短期、長期和永久居民身份。不管是哪國的國際移 民,只要符合法定條件,都可以在其他國家申請可居留簽證,獲得居民身份,享有居住權利、遷徙自由和居民納稅義務。

早在《阿Q正傳》中,魯迅先生記錄了辛亥革命年代國人對國籍的模糊認識。在阿Q眼裡,出過國的人,就是「假洋鬼子」。不用說,出國住在外國不回來,那就是真洋鬼子了。

從半封建半殖民地過來的那代人,說起看不見摸不著的國籍,雖然不是阿Q,但想象力所能達到的,就是把中國的居民戶籍放大到國家之間來理解國籍。所 以,出國不回來了,或者說在國外定居了,習以為常的看法,就是改變國籍了,或者說有了外國國籍了。如此認識國籍,現在看來膚淺可笑,但改革開放前的國人, 包括國家領導人的主流意識,的確就是那麼回事。

五十年代至八十年代初期,國人意識里的國籍,幾乎就是居民身份,或者定居權。人們所說的不承認雙重國籍,很大程度上,也與失去中國戶籍,在外國定居 或者居住有關。雖然什麼是定居,多長時間算定居,有固定住所還是永久居民算定居,法律概念並不清楚,但是,以定居論國籍,比起出國不回就等於改變了國籍的 看法,還是進了一步。

八十年代初,中國制定了國籍法。在此帶有時代局限性的第一部國籍法中,「定居國外」就可以退出中國國籍,「定居在外國」、「定居在中國」等涉及「定 居」的規定,在總共十幾條文中,先後出現過五次。顯然,這些法律規定,就是把居民身份與國籍混為一談,很大程度上是從居民身份的層面來理解、認定國籍的。

由於這部中國國籍法的影響,許多國人至今仍然沒有擺脫以定居論國籍的狹隘偏見,誤認為有美國「綠卡」或外國永久居民身份,就不再是中國人了,不能再 當人大、政協代表。土生土長的絕大多數國人,沒有法定的出生證明文件,甚至不知道自己是中國國民,習慣用居民身份證,而不是用出生證明或國民身份證來證明 自己是中國人。對此,連泰國人都感到大惑不解。

二、公民身份

現代文明國家的公民,是根據法律規定,享有參與管理國家公共事務等權利,並承擔相關責任義務的人。一個人只要符合公民條件,依法向在所在國家政府登 記,獲得批准,就可以成為該國公民。公民身份不同於國民身份,可以與出生國家有關,也可以無關。對於大多數有公民身份的國民來說,所在國家就是出生並繼續 居住的國家;但是,如果一個人移民到其他國家,公民身份可以向那個新國家的政府申請獲得。移民在其他國家取得公民身份,並不能改變原有的祖國國籍和國民身 份。新國家的公民身份,僅僅與新國家的公民權利義務有關,並不意味著新國家是新移民的祖國。

八十年代初的中國國籍法,一個很大的進步,就是國人和政府開始接受公民的概念,從公民身份層面來理解國籍,在一定程度上擺脫了原來以定居論國籍狹隘意識的束縛。

但是,不足的是,這一進步,仍然具有極大的局限性。國人還是沒有弄明白,國籍是國民身份,不是公民身份。國民有國籍未必是公民,公民對國家有公民權利和義務,但未必是國民,移民新國家取得公民身份但不會改變原有國籍,不會成為新國家的國民。

一般來說,國民在自己的祖國出生后,並不是公民,只有到了法定年齡,才能在本國自然成為公民,享有公民權利和義務。若以公民身份論國籍,有公民身份 就有國籍,沒有公民身份就沒有國籍,那麼,中國三億左右十八歲以下少年兒童國民沒有公民身份,還有沒有中國國籍,就成了問題。事實上,不是公民,不妨礙未 成年國民生來就有在本國的居住權利和生活自由、遷徙移民自由,享受國民待遇。自願放棄或者被取消祖國的公民身份,仍然還是該國國民。

反過來看,公民未必是國民。符合公民條件,國際移民的外國人,可以獲得他國公民身份,成為公民,但卻不能成為他國國民。公民可以歸化,民族可以逐代 同化,但是,一般情況下,國籍國民身份既不能歸化,也不能同化,除非國際移民的祖國被殖民、被滅亡、被佔領、被征服,被分割或處於多政府、無政府狀態等。 國際移民雖然取得了他國的公民身份,可一旦觸犯相關法律,非國民的公民仍然可被驅逐回其祖國。例如,根據美國的法律,取得美國公民身份的外國移民或國民, 如犯有叛國罪、在自己祖國或他國政府做參與制訂政策的高官、在自己祖國參軍與美國作戰、在自己祖國軍隊做軍官、申請美國公民身份時作假等,均可失去美國公民 身份,被驅逐回其祖國「native country」。(詳見http://www.newcitizen.us/losing.html)。說白了, 即使國際移民有了美國公民身份,美國也永遠不是國際移民的祖國「native country」。而相對於在美國出生的美國人或美國國民來說,美國卻永遠 是其祖國。美國人可以放棄或失去公民身份,卻永遠不會被否認是美國人或被驅逐出美國、永遠不存在不能自由回美國的問題。

把公民身份理解為國籍,把雙重公民身份說成是雙重國籍,把取得外國公民身份當成改變國籍,或者入外國籍,造成了極大的認識偏差和惡果。中文「國籍」 一詞與國際社會公認的國籍理念兩層皮,多數情況下指的是國際社會所說的「公民身份」。被誤導者甚至連美國人放棄公民身份和納稅義務,也說成是「放棄美國國 籍」。殊不知,美國人放棄或失去了公民身份和納稅義務,還是美國人或美國國民,任何時候憑美國出生證明都可以自由回美國,也可以申請恢復美國公民身份。例 如斯諾登,美國政府雖然聲明廢了他的美國護照,但是仍然承認他是美國國民或美國人。斯諾登任何時候都可入境美國,不需要辦理什麼探親簽證或綠卡。

中文媒體近來炒作習近平的姐姐是加拿大人,弟弟是澳大利亞人,理由就是他們有外國公民身份。在不明就裡的外國公眾聽來,未免有點荒唐,似乎習近平的 父親與奧巴馬的父親差不多,有過多妻跨國婚姻。先有個加拿大夫人,生了他姐姐;後有個中國夫人,生了習近平;再後來又有個澳大利亞夫人,生了他弟弟。不 然,習近平怎麼可能會跟奧巴馬一樣,與他國人是骨肉姐弟家人?

三、國民身份

國際移民就是選擇離開,就是不愛國;數以千萬計的海外炎黃子孫,有了外國公民身份,就不再是中國人和中國國民,就成了不是中國人的所謂「海外華 人」,就應當老老實實做外國好公民;有了外國護照,就是入了外國國籍,國內親人就變成外國人的爺爺奶奶、爸爸媽媽、丈夫妻子、兄弟姐妹,國內住房財產就成 了外國人的住房財產;有了外國永久居民身份,還是中國公民,就可退出中國國籍,沒有資格再當人民代表和政協代表;丈夫或妻子、子女有了外國永久居民身份或 外國公民身份,國內親人就是「裸官」;國際移民就是「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中國不再是海外炎黃子孫的祖國,而是「祖籍」國;等等。諸如此類狹隘偏 見和認識誤區,皆源於把居民身份或公民身份誤認為是國籍,對國籍的現代文明理念缺乏正確理解。

改革開放后,數以千萬計的海外大陸移民走出國門,取得了外國永久居民和公民身份,成為中華民族融入世界和現代文明的生力軍。由於不明不白地失去中國 國籍和國民身份,越來越多的第一代海外大陸移民開始學習借鑒現代文明理念,深入思考研究國籍問題。最近幾年,對國籍國民身份的認識突飛猛進,出現第三次進 步,實現了跨時代的質的飛越。

第三次進步,集中體現在對國籍實質上是國民身份認識的不斷深化。具體說來,包括:

一是國籍是國民身份,是與生俱來、生來註定的。具有某國國籍的人,就是某國的國民,或者說是某國人。

自從民國政府和國民黨被趕到台灣,國人對國民身份越來越生疏模糊,似乎已近於淡忘。

事實上,國籍就是國民身份,是所有國人身份中最重要的身份。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所講的國籍國民身份(Nationality),取決於出生國家 和民族血緣。美國有關移民的法律中,有一個相當重要的術語 Native country,指的就是一個人出生的祖國,即國籍。一個人在哪個國家出生,就是哪個國家的國民或哪國人,那個國家就是其 Native Country,中文稱之為與生俱來的神聖的祖國,即自己的國家。

每個人出生的家庭,都是唯一不變的,是張家人,就是張家人,是李家人,就是李家人。任何改變,都改變不了一個人與出生家庭和父母的血緣關係。從父母 遺傳下來的民族血緣基因,與生俱來不可改變。與此相似,每個人的出生地國家,也是唯一不變的。出生國家與民族血緣基因這兩個自然的與生俱來的因素,決定一 個人的國籍國民身份。如果一個人出生在自己國家,父母沒有其他民族的血緣基因,其國籍就是唯一的。在這種情況下,任何改變,都無法改變自己出生的國家,也 無法改變與生俱來的民族血緣基因。因此,其國籍國民身份,或者說是哪國人、哪國國民,都是生來註定不能改變的。

美國等現代國家證明國籍的最重要法律文件,不是護照和公民身份,而是出生證明。鑒別他國國民的國籍,也不是只看護照和公民身份,而是看出生國家。護 照僅僅是官方旅行文件,不是國籍證明。有本國國民身份和有公民身份的外國移民,都可以申請護照,因此,護照不能作為國籍鑒別的可靠憑證。正因為如此,進入 美國海關,驗了護照,通常還要回答兩個問題。第一個問題,是公民身份(citizenship?);第二個問題,是出生國家(your native country / where you were born?),目的就是驗明祖國國籍和國民身份(nationality)。

二是國籍是國民身份,不是公民身份,更不是居民身份,與戶籍無關。國際移民只改變公民、居民身份,不改變國籍國民身份。

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明確規定的國籍「nationality」屬於基本人權,指的就是出生國家或民族「native  country/nation」,即與生俱來的國家或民族血緣歸屬。可是,由於中國官方把公民身份「citizenship」與國籍 「nationality」混為一談,許多同胞誤以為,由外國永久居民身份「permanent resident」轉為外國公民身份「citizenship」,就是改變了國籍「nationality」,「入籍」成了「外國人」、成了不是中國人的 「海外華人」。國人並不清楚,所謂的「歸化入籍」、成了外國人等等說法,其實都不過是中文的誤譯、誤解或誤導,是國人自以為是的說法,背離了國際社會的共 識。

國際社會的共識是,如果一個人出生於英國,童年移民加拿大,申請得到加拿大公民身份,然後又到法國生活居住擔任教師,那麼,按照現代文明的國籍理 念,這個人就應當是英國國籍、加拿大公民、法國居民。美國、加拿大、以色列、印度、菲律賓等國國民,不會因為移民中國或其他國家,有了中國或其他國家的公 民身份而不再是其祖國的海外國民,他們任何時候都可以憑出生證明和國民身份,自由返回自己的祖國。同樣,中國的海外同胞,也不應因為移民其他國家,有了其 他國家的公民身份,就不再被承認是海外中國人或中國國民,不能自由返回自己的祖國。

中國人和外國人的國籍,都是與生俱來,生來註定的,不是通過國際移民所能改變的。這個法理,對於沒有國際移民經歷,特別是移民美國經歷的國人,可能 還真不太容易理解。不少中國移民在獲得加拿大公民身份后,去美國就業,申請美國綠卡。由於從小接受中國國籍法的灌輸影響,幾乎個個以為有了加拿大公民身 份,就是加拿大人了。可沒想到,美國政府按出生國家認定國籍,將所有中國出生的加拿大公民劃歸中國人排隊,等候綠卡配額,一等就是幾年,無一例外。有了這 個經歷,中國移民才恍然大悟,搞明白公民身份不是國籍,自己還是中國人,準確地說,是一個有中國國籍、加拿大公民身份和美國永久居民身份的中國海外國民。 在現代文明國家,在外國政府和民眾看來,只要出生在中國或者有中國血緣遺傳,就是中國人(Chinese)。外國人只認Chinese,不分什麼中國人或 不是中國人的「華人」,根本沒有華人不是中國人的概念。想成為外國人,除非再轉世托生一次,出生在外國。

三是雙重國籍僅適用於國際移民後代,與第一代移民無關,與改變公民身份無關。

出生國家和民族血緣,這兩個自然的與生俱來的因素,決定一個人的國籍。因此,一個出生在祖國以外其他國家的移民後代,由於出生地國家與父母的祖國、 民族血緣不一致,或者是父母分別屬於不同的國家或民族的混血兒,一出生就帶有雙重國籍問題。按照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和有關國家的法律,在海外或他國出 生的移民後代,成年後本人有選擇國籍或者改變國籍的權利。除了戰亂、迫害、亡國等原因造成的難民、無國籍人士外,「不得否認其改變國籍的權利」,也包括與 生俱來的雙重國籍,成年後有選擇改變國籍的權利。人們熱衷於談論的前美國駐中國大使和名人們在美國出生子女的國籍問題,就屬於這種情況。只有他們才有雙重 國籍問題,才有成年後選擇改變國籍、國民身份的權利。

中文常說的「雙重國籍」,即移民申請獲得其他國家的公民身份后「改變國籍」,從而導致所謂的「雙重國籍」,實際上不是雙重國籍問題,而是「雙重公民 身份」問題。雙重公民身份就是雙重公民身份,不是雙重國籍。後天移民取得的雙重公民身份與先天與生俱來的雙重國籍,顯然不是一回事。偏離與生俱來的國籍和 雙重國籍的正確含義,糾纏改革開放后第一代海外大陸移民取得外國公民身份後有沒有「雙重國籍」,完全是誤導或認知誤區。

由此看來,從法理意義上說,雙重國籍問題,僅僅與出生有關,與改變公民身份無關。通常所說的有雙重國籍問題的第二代、第三代、第N代移民後代,即在 海外他國出生的移民子孫,實際上已經不屬於國際移民,而是當地國民或者待本人成年確認的某國海外國民。中國承認或者不承認雙重公民身份,與第一代海外大陸 移民有關;而承認或者不承認雙重國籍,則只與在祖國外其他國家出生的移民後代有關,與海外第一代大陸移民沒有半點關係。第一代國際移民不可能在新的國家重 新出生一次。因此,海外大陸移民有中國居民身份證或中國護照,就有「事實雙重國籍」 之說,純屬無稽之談。

四、現代文明的國籍國民理念,應該成為改革中國國籍法、外國人入出境法的出發點。

改革中國國籍法和外國人入出境法,解決了以下三個基本問題,其它問題就迎刃而解了。

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國籍法,最大的問題,不是不承認雙重國籍,而是根本沒有搞清楚什麼是國籍,什麼是雙重國籍。國籍是國民身份。以定居或公民身份論國籍和雙重國籍,不承認海外大陸移民的中國國籍國民身份,把數千萬海外炎黃子孫自動放棄給外國,才是最大的問題,必須徹底改革。

按照現代文明的國籍國民和雙重國籍理念,毫無疑義,在中國出生、成長起來的海外第一代大陸移民是中國人、中國國民,他們的血緣後代,也有選擇做中國人、中國國民的基本權利。不管有外國公民身份還是永久居民身份,他們都仍然是中國的海外國民,不是外國人或者什麼海外華人。

二是外國人入出境法,首先應該明確誰是外國人,誰是外國人入出境法的管理對象。改革開放后出國的上千萬海外大陸 移民不是外國人,就不應當被納入外國人入出境法的管理範圍,成為被該法治理的對象。頒發海外同胞證,或者海外僑胞證、海外中國國民證、海外中國人證,敞開 國門,歡迎海外親人自由回國,免簽證常回家看看,不但合法,而且合情合理,合乎世界文明的潮流和民族團結統一復興的天下大勢。

三是外國人入出境法應與戶籍、居民管理脫鉤。外國人入出境法,顧名思義,是入出境管理的法律,不是戶籍、居民管 理的法律,應當符合入出境的國際慣例。把外國人入出境管理與國內戶籍管理、居民管理掛鉤,是入出境法的重大原則失誤。按照國際慣例,在美國、加拿大等現代 文明國家,外國人只要持合法簽證入境,在簽證有效期內,不論居住在何處,都是合法的,也是自由的,不存在非法居留問題。現代文明的外國政府從未有立法規 定,中國人持合法簽證入境后,必須在24小時內向當地警察機關登記報到。依外交簽證對等原則,中國規定持有效簽證入境的外國人須在24小時內與刑滿釋放者 一樣,到當地公安機關登記報到,否則就按非法居留懲處,無異於畫地為牢的山寨法,是蠻不講理的。

國以民為本。人力資源、人才資源是國家最重要的資源。國際移民,從本質上看,就是國際人力資源、人才資源的流動爭奪。越是強國,不怕人才人力資源雄 厚,越是吸引國際移民。美國、加拿大等發達國家不在乎國際移民是外國人,不介意國籍和社會意識形態差別,精心挑選批准的中國大陸移民,其祖國反倒視之為外 國人,限制其探親迴流報效祖國的自由,不能像善待港澳台胞一樣善待海外大陸移民同胞,連探親免簽都不肯放開,令人百思不解,更令千萬海外中國心冷寒。沒人 逼沒人搶,沒有殖民戰爭,只是政府嫌國民太多,「丟人」棄國民,一丟就是幾代幾千萬,把國際移民變成自動割棄國民,剝奪海外同胞生來註定的祖國國籍國民身 份,不承認中國是海外大陸移民的祖國,不但斷祖根,而且斷歸路。此類不合現代文明潮流深傷民心、為淵驅魚為叢驅雀的政策,與民族復興大業南轅北轍,導致中 國在國際移民和人才爭奪中只輸不贏,成為名副其實的人力人才流失大國。祖國政府與海外炎黃子孫漸行漸遠,不能同心同德,這種狀況,惡果累累,絕不能再延續 下去了。

祖國現代化建設與和平統一民族復興大業,靠海內外同胞萬眾一心。恢復承認海外大陸移民的中國國民身份和國民待遇刻不容緩。頒發海外 同胞證,或者海外僑胞證、海外中國國民證、海外中國人證,承認海外同胞的中國國民身份,敞開回國自由探親免簽的國門,必將一舉收回千萬中國心,有助於改變 國際移民和人才流失的困境,形成新的改革開放和人才技術資金引進的大潮。

(作於2014年5月15日,美國紐約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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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42 個評論)

回復 飛雲 2014-5-16 09:13
向海濤致敬!
回復 矯海濤 2014-5-16 09:22
不好意思,以為有了美國公民身份就是美國人,有了加拿大公民身份,就是加拿大人的村民,讀了本文,大概有些失望了。搞了半天,怎麼還是中國人呢?
回復 海外思華 2014-5-16 09:24
  
回復 矯海濤 2014-5-16 09:26
飛雲: 向海濤致敬!
謝謝。集思廣益而已。如果發回國自由解放戰爭軍功章,那軍功章里也有大家的貢獻。
回復 小城春秋 2014-5-16 09:27
會有人在意嗎?
回復 徐福男兒 2014-5-16 09:28
感動於海濤先生的擇善固執。
回復 矯海濤 2014-5-16 09:28
海外思華:   
名正言順,可以海外思華了
回復 矯海濤 2014-5-16 09:31
小城春秋: 會有人在意嗎?
真理的力量,大概比激光武器還要厲害。
回復 矯海濤 2014-5-16 09:34
徐福男兒: 感動於海濤先生的擇善固執。
多謝鼓勵。愚就愚到底吧,不蠢就可以了。
回復 小城春秋 2014-5-16 09:59
矯海濤: 真理的力量,大概比激光武器還要厲害。
加油!
回復 kjren 2014-5-16 10:37
矯先生寫得好, 感謝矯先生!
回復 矯海濤 2014-5-16 10:54
kjren: 矯先生寫得好, 感謝矯先生!
謝謝支持。認識越來越深,真理越辯越明。
回復 心曠神怡1 2014-5-16 12:45
寫得好, 頂!
回復 fw5086 2014-5-16 14:21
支持矯先生!讓大家明白、看清許多道理。
回復 矯海濤 2014-5-16 16:57
心曠神怡1: 寫得好, 頂!
謝頂了。 有理走遍天下。誰說咱不是中國人,跟他沒完。是不是?
回復 矯海濤 2014-5-16 17:01
fw5086: 支持矯先生!讓大家明白、看清許多道理。
謝謝。深思這些道理,也是被逼出來的,一下子還真不容易明白。
回復 飛鳴鏑 2014-5-16 19:08
據說,致公黨已經有提案,不妨去了解一下。
回復 paci 2014-5-16 22:50
說得太好了!乾脆承認自己是中國人,就不擰把了。

在外國政府和民眾看來,只要出生在中國或者有中國血緣遺傳,就是中國人。。。的確如此,我們看印度人也這樣,誰會區分他是印度護照還是美國護照,就是印度人
回復 矯海濤 2014-5-16 23:08
paci: 說得太好了!乾脆承認自己是中國人,就不擰把了。

在外國政府和民眾看來,只要出生在中國或者有中國血緣遺傳,就是中國人。。。的確如此,我們看印度人
問題不是外國人怎麼看中國人,是中國人自己跟自己同胞找彆扭,硬不承認自己親人是中國人。不懂國籍是怎麼回事,總拿什麼綠卡呀、護照呀、外國公民身份呀說事。跟自己人耍橫,真見了外國人就孫子了。
回復 gskhg 2014-5-16 23:18
國籍是一個不含政治意義的概念,就像戶口不應該附加太多經濟概念一樣。我國什麼時候和為什麼不承認多重國籍,當時的根據和理由是什麼,都需要搞清楚。而這些東西延續到今天是否還有意義?當今政策的實際結果就是分裂中華民族,製造對立。真正的外國人士根本無所謂的,就像廣州街頭的黑兄弟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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