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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重國籍」 純屬錯譯誤導 海外大陸僑胞實屬無國籍

作者:矯海濤  於 2012-10-26 22:24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熱點雜談|已有11評論

關鍵詞:海外大陸僑胞, 實屬無國籍, 「雙重國籍」, 純屬錯譯誤導

海外大陸僑胞實屬無國籍 

「雙重國籍」 純屬錯譯誤導

 矯海濤

十年前,為了開通海外大陸移民回國自由之路,尋找常回家看看的真理,本人設計併發起加拿大大型雙重國籍網上民意調查,向祖國政府呼籲對應承認雙重國籍。現在回想起來,當時,對國籍問題的理解,真是很膚淺,甚至根本沒弄明白什麼是國籍。經過十年曲折探索,直到今年,龍年,龍的傳人才開始真正研究龍族遺傳基因標記--中國國籍。

自海外民間版國籍法修正案以來,海外民間對中國國籍的研究勢如破竹,不斷深化。從批駁不承認雙重國籍轉到籲求恢復中國國籍,又到出生國籍,再到中國出生國籍和回國自由是天賦人權,最後認識到海外第一代大陸移民的準確國籍身份,是有外國公民身份的中國人,不是外國人。量變不斷積累引起質變,日前,終於又有了新的重大發現。

2012年10月19日,一個收穫碩果的日子。為了準備歡迎國家僑務政策調研宣講團的發言,本人在認真整理研究《諫逐親令》和有關資料時,思緒豁然開朗,發現了中國國籍認知混亂、矛盾百出的根源,原來是沒有搞清楚「國籍」到底是什麼,把英文的「雙重公民身份」 (dual citizenship),錯譯成中文的「雙重國籍」。

世界上大概沒有哪一個大國,國籍問題引起海內外國民如此關注。占人類人口近四分之一的中華民族,特別是近千萬改革開放後走出國門的第一代海外大陸移民,講了半個多世紀不承認「雙重國籍」,被中文錯譯的「國籍」(citizenship)概念害苦了,實際上卻還不知道「國籍」究竟是什麼,令人深感悲哀。

按照中國錯誤翻譯和理解的「雙重國籍」定義,取得外國公民身份,就是入了外國國籍。但是,按照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關於國籍nationality)的國際官方定義,國籍僅與民族血緣、出生國家有關。海外第一代大陸移民今生今世都只有中國出生國籍,不存在加入外國國籍(nationality)的任何可能。如果中國政府不承認、不歸還被「自動放棄」的中國出生國籍,近千萬改革開放后第一代海外大陸移民,真實確切的國籍狀況,不是雙重國籍,而是無國籍。這是海外大陸僑胞沒有權利自由回國的根本原因。所謂不承認「雙重國籍」所講的中文錯譯「國籍」,根本就是「假冒偽劣」的偷梁換柱,是地地道道的假命題。無的放矢地談論中國特色的假偽「雙重國籍」,純粹就是浪費時間和資源,以假亂真,誤導公眾,掩蓋海外僑胞無祖國籍的現實。

五千萬海外僑胞,特別是改革開放后第一代海外大陸移民,乃至整個中華民族認識到「雙重國籍」是中文翻譯錯誤和假命題,海外僑胞親人事實上已無真正國籍,必將帶來一次國籍觀念的深刻變革和思想解放,對於國家改革國籍法和僑務政策,正本清源、撥亂反正,將具有極為重大的理論和實踐意義,其社會價值,怎樣估計都不為過高。半個多世紀以來,中國五千萬海外僑胞為之付出沉重血淚代價的不承認「雙重國籍」,將從今失去立足根基,徹底崩盤。海內外中華民族跨越被不承認「雙重國籍」割裂的鴻溝,重新家家團聚,已經為期不遠。

一、英文雙重公民身份被中文錯譯為雙重國籍

國籍,是隨著現代國家發展而來的概念。毫無疑問,中國國籍以及相關概念,幾乎全部來自西方文明社會,特別是美國等發達國家,很多就是照葫蘆畫瓢,直接翻譯成中文。

是誰最先把西方的兩個有關概念翻譯成中文「國籍」,已經無從考證了。現在,漢英字典里有兩個英文詞,都被中文翻譯成國籍。一個是 「nationality」,直譯為國籍,與民族血緣、出生國家有關,是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使用的「國籍」專用詞,國際官方通用。另一個是「citizenship」,直譯為公民身份,與公民權利、義務有關,但一直被中文錯譯成「國籍」。

中文所說的「雙重國籍」,實際上是從英文「dual citizenship」錯譯而來,而不是從國際官方通用國籍專用詞「nationality」 而來。海外僑胞只要懂英文,都會知道「dual citizenship」 的準確中文翻譯應該是 「雙重公民身份」,而不是「雙重國籍」。

國籍與公民身份是兩個完全不同又緊密聯繫的概念。有合法的出生國籍,自然有本國公民身份。但是,移民取得外國公民身份,卻不能消除其固有出生國籍。因此,中文把「citizenship」翻譯成國籍,實際是以訛傳訛的假偽國籍,不是真正的國籍。這是中英文翻譯錯誤,同時是國籍常識錯誤。

有了外國的公民身份「citizenship」,根本消除不了固有出生國籍「nationality」,沒有切身體會,可能不容易理解。舉一個親身經歷,可能會有所幫助。例如,本人在有了加拿大公民身份后,申請美國綠卡時,美國政府就仍然按照我的國籍「nationality」,把我排在中國人里,等了好幾年移民配額。加拿大的「citizenship」,對申請移民美國不起作用,因為,一填寫出生國家是中國,國籍「nationality」就已經鐵板釘釘是中國,這是與生俱來不能消除的。正是這一經歷,使我頓悟,不管定居海外,拿到綠卡、楓葉卡也好,還是已經取得他國或多國公民身份也好,都消除不了第一代海外大陸移民的中國出生國籍。不管你移民到哪個國家,人家都始終認你為中國人。

根據各國法律不同,對雙重公民身份「dual citizenship」,有一個承認或者不承認的問題。在一定情況下,例如,嚴重犯罪或者恐怖分子通過移民取得的公民身份,甚至可以被取消剝奪,按照其國籍驅逐回出生祖籍國。但是,國籍「nationality」卻不能剝奪、或者取消、放棄。

因此,需要特別注意的是,第一代移民,終生不會有雙重國籍「nationality」問題。只有在外國出生第二代、第三代及以後的移民後代,由於父母民族血緣和各國法律原因,或許才會出現真正意義上的雙重國籍「dual nationality」認定問題。那不是海外第一代大陸移民現在需要研究和考慮的問題。出生國籍和回國自由,屬於聯合國認定的基本人權。對所有國民來說,不要說出國取得了外國公民身份,就是判了死刑也不能剝奪。移民到其他國家,取得公民身份,可以自願申請放棄原有的中國公民身份,但是,中國國籍或者出生國籍,是與生俱來無法放棄的。

世界上存在沒有出生國籍「nationality」問題,但通常不存真正意義上的雙重國籍或者雙重出生國籍爭議。國籍,或者出生國籍,與民族血緣和出生國家有關,一目了然,不能剝奪,從法理上嚴格說來,不存在承認或者不承認問題,承認也得承認,不承認也得承認。

世界上只有少數國家不承認自己海外國民的公民身份,不承認海外僑胞出生國籍的更是極為罕見。

近千萬海外第一代大陸移民,或許生來就命中注定命途多舛,生於自然災害、文革動亂之年,經歷土插隊、洋插隊不說,好不容易熬到外國公民身份,就被祖國政府「自動放棄」了出生國籍,成為有外國公民身份卻無(祖)國籍的一群天涯遊子。

當然還有一些特殊情況,例如,在某些國家,非法移民出生時得不到合法國籍,也成為無國籍人。這些,都是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人人有權享有國籍」的原則要改造和消除的目標。

二、所謂不承認「雙重國籍」純屬誤導,源於不理解國籍「nationality」的準確含義

中國人上至政府高官,下至平民百姓,對現代國籍概念認識模糊,分辨不清國籍與公民身份、居民身份的不同,可以追朔到辛亥革命前後。魯迅筆下的阿Q,就認為出過國的,就是「假洋鬼子」。五十年代初,新中國剛剛成立,政府對國籍常識一知半解,甚至把國民、國籍與居民、戶籍概念相混淆,提出不承認雙重國籍,與居住在外國的海外僑胞劃清界限。

直到八十年代改革開放之初,中國政府也沒有搞清楚國籍是什麼。由於缺乏對《世界人權宣言》的了解,更談不上認同,也沒有改革開放大規模國際間移民的經驗,80年出台的中國國籍法,甚至把定居外國作為退出中國國籍的條件,根本不清楚取得外國永久居民身份或者公民身份與出生國籍的關係,更不清楚海外僑胞取得外國公民身份,實際上不是「入籍」,國籍並沒有改變。他們擁有的僅僅是雙重公民身份,而不是雙重國籍。

這種對國籍準確定義不能把握的情況,似乎已經積重難返,逐步發展到不承認海外大陸僑胞是中國人,發明了海外華人、外籍華人等專用名詞,把取得外國公民身份,看成「入籍」,把「華人」變成了華裔外國人的代名詞。

不理解國籍「nationality」的準確含義,當然不能理解取得外國公民身份不能消除原有國籍或者出生國籍。出生國籍才決定民族血緣屬性的本質,是判斷海外僑胞國籍的根本標準。顯然,有外國公民身份的海外僑胞與外國人不同,他們雖然取得了外國公民身份,但本質上,由於出生國籍是中國,他們並不是外國人,而是有外國公民身份的中國人。

因此,海外第一代大陸移民永遠都是中國人,終生都是中國的海外僑胞。中國永遠是海外僑胞的祖國,隨時都應當敞開國門,無條件歡迎自己的海外僑胞自由歸來。由於歷史局限性,中國政府五十年前不了解什麼是國籍,可以諒解。三十年前,搞不清楚什麼是國籍,也還說得過去。今天,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清清楚楚地擺在面前,中國政府如果還堅持所謂不承認「雙重國籍」,繼續剝奪海外僑胞唯一真正的祖國籍,使近千萬海外大陸移民處於無國籍狀態,無論如何都不能再自圓其說了。

三、海外大陸僑胞無國籍悲劇必須儘快終結,頒發海外僑胞證與「雙重國籍」無關

尊重保護國籍、出生國籍和回國自由,是現代國際社會公認的最基本人權之一。1948年12月10日(世界人權日),聯合國通過的《世界人權宣言》第十五條規定:「㈠人人有權享有國籍。㈡任何人的國籍不得任意剝奪,亦不得否認其改變國籍的權利。」第十三條規定:「㈠人人在各國境內有權自由遷徙和居住。㈡人人有權離開任何國家,包括其本國在內,並有權返回他的國家。」

頒發海外僑胞證,與承認不承認「雙重國籍」毫無關係。海外僑胞取得的是外國公民身份,不是外國國籍。隨著對海外僑胞國籍身份討論的逐步深入,人們越來越清晰地發現,中國國籍法和出入境法,對海外僑胞的國籍身份認知,最大的原則性失誤,就是混淆了外國人與有外國公民身份的中國人,誤將有外國公民身份的中國人統統當成外國人,製造了一個五千萬「海外華人」不是中國人,不是海外僑胞,統統被剝奪中國血緣出生國籍,沒有權利自由回國的曠世大冤案。

半個多世紀以來,中國把英文「dual itizenship」雙重公民身份翻譯和當作雙重國籍不承認所謂的「雙重國籍」,實際上不承認中國出生國籍,是一個天大的錯誤,害得五千萬海外僑胞,特別是第一代海外大陸移民得了外國公民身份就丟了唯一的真正的中國國籍,被祖國母親自動割棄給外國,猶如可憐的棄兒,漂流海外,自生自滅,與祖國漸行漸遠,世世代代不能自由回家。這種歷史悲劇和苦果,主要是中國自己釀造,必須儘快終結。

對此,近千萬改革開放後走出國門的海外大陸移民,滿肚子委屈不平,可惜,被剝奪了所有國民權利,訴苦講理都沒人理睬。不難理解,海外大陸僑胞為什麼痛感委屈不平。所有外國政府和民間社會,都把自己當中國人對待,為什麼只有自己的祖國一口咬定自己是外國人,千方百計地盤剝、折騰大陸骨肉同胞,而同樣有了他國公民身份的港澳台同胞,卻始終被認定為中國人,可以領取僑胞證,享有進出中國免外國人簽證的權利和自由?

顯而易見,中國國籍法關於不承認「雙重國籍」的原則和第九條「定居外國的中國公民,自願加入或取得外國國籍的,即自動喪失中國國籍」的規定,以及中國出境入境法把海外中華兒女當作外國人對待,用外國人簽證等辦法限制自己僑胞回國自由等等做法,與《世界人權宣言》是相悖的。中國政府有責任、有義務履行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的國籍原則和回國自由原則,尊重和維護有外國公民身份的中國人的中國出生國籍和回國自由,明確海外僑胞是有外國公民身份的中國人,海外第一代大陸移民永遠是中國的海外僑胞,必須按海外僑胞對待,享有回國自由,不能按外國人對待,特別是不能讓海外僑胞去領什麼適用於外國人的中國綠卡。

某些既得利益人士堅持不承認所謂的「雙重國籍」,不排除存心從假偽國籍概念出發,誤導公眾,強化海外僑胞入籍外國對祖國不忠的印象。當然,所有對海外僑胞的歧視和不公,都與把英文「公民身份」錯譯成中文「國籍」密切相關。至於某些反對所謂「雙重國籍」的既得利益人士聲稱,提高海外僑胞回國簽證收費、難度等等,是向美國等文明國家學習、與國際接軌、體現國家主權云云,純屬無稽之談。美國、加拿大等國家,歷來只對雙重公民身份有規定,對承認出生國籍沒有規定,毫不含糊地尊重承認,不允許有任何種族、國籍nationality)歧視。所謂「入籍」、「外籍」、「海外華人」、「外籍華人」、「雙重國籍」等等,都是中國人自己別出心裁,用中文錯譯編造出來的說法,純屬自欺欺人,誤導忽悠海內外同胞,既淺薄又可惡,與美國、加拿大等文明國家毫無關係。所有現代文明國家,對自己國家的海外僑民,從來不存在剝奪出生國籍和公民身份問題,更沒有限制其回國自由。海外僑民回國探親、工作、生活、求學等等,沒有任何條件,絕對自由,不需要辦理任何回國簽證、許可,更談不到收取國外僑胞入境簽證費用。中國國籍法、出入境法,如果要與國際接軌,首先,應該在承認海外僑胞中國出生國籍方面接軌,在消除海外僑胞無祖國籍問題上接軌,而不是打著接軌旗號,盤剝、折騰自己的骨肉同胞,限制其回國探親、工作、生活、求學等自由。

時代在發展,中國在前進。海外中華兒女在今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慶前夕,高興地聽到,溫家寶總理和國家僑辦高層已經在公開講話中,改稱「五千萬海外華人」為「五千萬海外僑胞」。五十多年來,祖國終於承認五千萬有外國公民身份的中國人為僑胞,朝著與時俱進改革僑務的正確方向邁開了步伐。

如果國家高層和僑務部門能夠進一步解放思想,重新認識國籍與公民身份的不同和聯繫,果斷走出不承認「雙重國籍」的誤區,迅速填平海內外由於國籍認知失誤造成的民族割裂鴻溝,不再把海外大陸移民當外國人對待,不再為五十或者三十多年前歷史遺留下來的包袱、惡果買單,儘快調整落實海外僑胞政策,在明確承認海外大陸移民是海外僑胞的基礎上,頒發海外僑胞證,給予海外僑胞回國自由,一定會帶來人才回歸海內外同心同德民族復興的新高潮。中國要合天理,得人心,順應世界潮流,就應該這樣與國際接軌。十八大如果能夠堅定不移地推進改革開放,海外僑胞回國自由,常回家看看的夢想,變成現實的希望就更大了。只要不斷推動官方與時俱進改革國籍法和僑務政策,同時海內外民間萬眾一心堅持真理不懈努力,曙光就在前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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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11 個評論)

回復 總裁判 2012-10-26 22:45
支持海濤對國籍概念的重新界定。
回復 矯海濤 2012-10-26 23:20
總裁判: 支持海濤對國籍概念的重新界定。
謝謝。不是本人界定,是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界定。中國要合天理,得人心,順應世界潮流,應該這樣與國際接軌。
回復 總裁判 2012-10-26 23:23
矯海濤: 謝謝。不是本人界定,是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界定。中國要合天理,得人心,順應世界潮流,應該這樣與國際接軌。 ...
沒有你這樣的先行者呼籲,大眾一無所知,等於沒界定,只有針對忽悠了幾十年的政策概念重新界定什麼是公民,什麼是國籍,才能最後喚醒大眾。
回復 矯海濤 2012-10-26 23:43
總裁判: 沒有你這樣的先行者呼籲,大眾一無所知,等於沒界定,只有針對忽悠了幾十年的政策概念重新界定什麼是公民,什麼是國籍,才能最後喚醒大眾。 ...
送「不承認雙重國籍」回老家,村裡有識之士都該參加呀。總裁判也該義不容辭,亮亮本事,一起鼓與呼啊。大家一定相當期待看老總的雄文。
回復 NORMALMAN 2012-10-27 00:19
至少希望村裡前十名的大老們都能呼籲, 參與一下這個事情, 這才是關懷全體華人的頭等大事: 難道不是嗎: 我們那個人會說自己不回國看父母? 我們那個人會說自己老了不需要回國?
回復 正義感 2012-10-27 00:37
支持。不過所謂國籍不重要,護照才重要。據說美國雖不反對雙重國籍,但對所持護照出入美國非常敏感。在美國給予台灣人免簽證待遇前,有台灣人進入美國因為護照問題險遭驅逐。
回復 矯海濤 2012-10-30 20:58
「雙重國籍」 純屬錯譯誤導。不承認所謂「雙重國籍」,把海內外中國人蒙慘了,把海外僑胞害苦了。
回復 矯海濤 2012-10-30 23:24
國籍、公民身份、居民身份三個英文詞的不同定義:

「Actually, there are three (and perhaps more), namely, Nationality, Citizenship and Residence.

Nationality usually describes the country where you were born.

Citizenship is a legal matter, that you have been registered with the government of a country as having rights as a full citizen in that country. For most people, that is the country where they are born and continue to live, but if a person moves to another country, citizenship may be obtained in the new country, by applying to the government.

Residence is the place where you have a permanent residence, where you spend most of your time during a year.

So a person who is born in England, moves to Canada as a child and applies to Canada for citizenship, then spends time in France as a teacher, for example, could have English nationality, Canadian citizenship and French residence.」
回復 AMYLIM 2012-11-5 01:40
支持,我們來爭取要中國政府頒發給我們千萬海外遊子的海外僑胞證.
回復 Humble 2012-11-9 16:34
The article is indeed very interesting, and brings up an important but often overlooked issue.  However, I have to say, its conclusion is not quite correct, especially in the US.

There are indeed some differences between Nationality and Citizenship.  The definition of Citizenship is quite clear: a citizen of a nation is a person who has the right to work and live in the nation and to participate in political life if an adult.  In other words, Citizen is 公民, and Citizenship is 公民權 or 公民身份.  The confusion is from what Nationality is and what its Chinese translation is.  There are multiple meanings for Nationality: 1)citizenship of a nation, 2)membership of a nation, and 3)membership of an ethnic group within a nation.  In other words, Nationality could mean either 公民權,or國籍, or 民族/種族 in Chinese.

The UN definition takes the first meaning.  It simply treats Nationality the same as Citizenship.   Below is from the UN website: 「 DEFINITIONS: Having a nationality means that a person is a citizen of a country with all of its legal benefits, such as the right to participate in elections」.  And, Article 15 of The Universal Declaration of Human Rights states the following: 「(1)Everyone has the right to a nationality. (2) No one shall be arbitrarily deprived of his nationality nor denied the right to change his nationality」.  Clearly, in the UN version, Nationality means Citizenship rather than 「ethnic group within a nation」. Here, obviously, according to the UN definition, a person』s nationality is changeable, therefore obviously is NOT 「the country where you were born「.

The US nationality law takes the second meaning.  According to Code of Laws of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ALL U.S. citizens are also U.S. nationals, but the reverse is not true.  Here, nationals means members of a nation.  In my understanding, the article took the second meaning of Nationality, i.e. member of an ethnic group within a nation, and applied it to its first meaning, and therefore drew an incorrect and opposite conclusion regarding 公民 vs. 國籍.

The last but not the least, 無國籍人, or a stateless person, is a person who doesn't have Citizenship, or the first meaning of Nationality, in any state.  Also, a passport can be issued to a national who is not a citizen of a nation although his passport might state his non-citizenship.

It is just my humble opinion.  You are encouraged to correct it or discuss it with me.
回復 Humble 2012-11-9 16:40
A minor correction: in the 3rd paragraph from the bottom of my above comments, "the article took the second meaning" should be "the article took the THIRD meaning".  Sorry for the confu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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