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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加拿大境內申請難民,申請人可以在入境處向移民局官員或邊境服務處的官員提出,也可以在境內向移民局官員或邊境服務處的官員提出。這裡所說的「入境處」包括機場、碼頭或國境線服務點。
申請人在提出難民申請時,移民局或邊境服務處的官員會做初步的面試和評估,以確定是否符合申請難民的基本條件。如果初試通過,申請人就會獲得作為身份證明的「移民紙」以及以數字「9」開頭的工卡,從而暫時獲得免費醫療和工作的權利。除非申請人在初步的面試中就被否定,所有的難民申請都會被移送到「移民與難民法庭」(Immigration and Refugee Board,IRB) 進行處理。IRB會安排日期由「難民保護分庭」(Refugee Protection Division)進行難民聽證。如果難民聽證通過,申請人就獲得申請永久居民的權利;如果沒有通過,申請人的「遣返令」(Removal Order)就會自動生效。
凡是難民聽證通過的,都可以將國內的配偶和子女一起申請加拿大的永久居民身份。如果難民聽證沒有通過,申請人還可以利用風險評估(Pre-removal Risk Assessment, PRRA)以及請求聯邦法庭進行司法複核(Judicial Review)重新獲得難民身份。一般而言,遣返令自動生效后,並不意味著會馬上被遣返,但通常需要申請人定期去邊境服務處去報告,目的是掌握申請人的行蹤。如果申請人不按要求定期報告,邊境服務處會派執法人員上門尋找。
如果大家聽說過所謂的「大表」,是指Personal Information Form (PIF)。這份表是難民申請程序中最重要的表。因為表的內容多,而且重要,被形象地稱為「大表」。申請難民的理由通常被稱為「難民故事」,是申請成功與否的關鍵所在,因為法官將根據故事所述來決定申請人是否符合加拿大「移民與難民法」的要求。難民故事需要有相應的證據來支持,證據可以是物證,也可以是人證。另外,法官還要在法庭上通過問答的方式來考察申請人故事的真實性,同時考察申請人所提供的證據的真實性。因此,故事、證據和法庭表現是能否通過難民申請的「生死閥門」,大量的工作將存在這三個環節中。剩下的工作就是難民代理的事了。難民代理通常是具有一定的法律專業背景的人士,他們將在故事撰寫、證據整理、客戶輔導、上庭準備以及聽證參與等各方面給客戶以有力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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