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七律·莫因成敗論英雄

作者:金雞好鬥  於 2018-11-19 03:08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詩詞|通用分類:詩詞書畫

關鍵詞:義和團

莫因成敗論英雄,

多少豪情歷史中?

博浪鐵錐猶未利,

荊軻短匕尚無功,

寡言秋瑾真名士,

惡語毛奴必賤蟲,

閱遍論壇阿Q志,

楊佳泉下笑諸公。


 

這首七律是嘆好漢楊佳的。說來可笑,大家閱遍強國論壇,可能常見到這麼一種人,整日在網上醉心於研究各種殺人武器,什麼導彈原子彈生化武器他是最喜歡的,最愛說的是一句:「犯強漢者,雖遠必誅」。彷彿沒有他打不到的,今天要佔領美國,明天又嚷著要血洗東京。我看這些人和當年日本軍國主義分子沒什麼兩樣,我管他們叫「中華軍國主義分子」。


在他們眼裡,中國強大不強大,唯一衡量的指數是看軍事力量,誰能打得過誰就是強大。其實這種思想不是來自於我們中國傳統文化,而是來自於那些蠻夷洋番,你別看洋人生活好象很有情調,實際他們的財富都搶來的,他們的文化絕大多數都是和性有關,彷彿人活著就是為性交活著的,要說內涵,極其可憐。而我們中國看重的更多的是文化、道德等精神層面的東西,那些東西豐富了,才是真正的強大。拿宋朝來說,軍事沒有唐朝強大,對外常打敗仗,可是它文化強大、精神豐富、經濟繁榮,任誰也承認它是強國,相反那些女真、遼國、蒙古、西夏,雖然多次打敗宋朝,幾乎消失在人們的記憶中了。

 
可我國這些軍國主義分子不聽這一套,他們信奉的是老毛常振振有詞說的那句名言:「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認為解決所有問題的唯一途徑就是打打殺殺,要照這麼講,楊佳現在做的就太仁義了,根本不算喪心病狂。因為他覺得上海警方欺負了他,並不是馬上就去殺人,而是一而再再而三地去投訴,採取和平方式去找相關部門解決,做到仁至義盡,才去動刀。要按老毛教我們的處世原則,他該當時就翻臉才對。我們在處理國與國關係時,都按著毛的教導那樣崇尚快意情仇、我必犯人的,並大肆提倡,那楊佳作為個人這麼做,有什麼錯呢?


日本軍國主義分子雖然壞,還有點武士道精神,真的敢和美國拚命,根本不怕死的。而我國軍國主義分子雖然平時不象楊佳那樣熱愛生活那樣沉默寡言,叫嚷得凶,實際上往往是懦夫,要是他們也和警察發生了爭執,他們敢不敢照毛主席的話辦,也來個「人若犯我,我必犯人」呢?我想打死他,他也不敢,你送把刀叫他殺人,他早嚇得尿褲子了。這時候,他們那副打打殺殺的樣子不見了,馬上換了一副面孔,裝做很儒雅很尊重法律的樣子說:「我相信一切可以通過法律形式去解決。」可要是也象楊佳那樣投訴無門,當他發現靠當權者定的對自己有利的那些法律也解決不了問題時,也斷斷不敢「我必犯人」的。只好在網上加倍對八竿子也夠不著的美國和日本發泄胸中的怒氣,以證明自己是強者,這不就是阿Q嗎?
 

他們又想學洋人那樣野蠻,又天生沒這個膽子,只敢對比自己弱小的,對那些虛擬的目標講「雖遠必誅」。而對近在身邊的強大勢力,即使再受氣,也點頭哈腰地講究法律,用「守法好阿Q」的借口給自己找台階下,「色厲內荏」「欺軟怕硬」的本性暴露無遺。
 

我覺得楊佳這種人才是民族的希望,而遵守「法律」的阿Q越多,楊佳這種認死理的死士越少,就越沒希望。因為那「法律」也需要被制約,法律一旦成為保護壞人、藏污納垢、逃避懲罰的東西,就需要有膽識的人去打破,那也是相生相剋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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