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可親

吳英真的就那麼可憐那麼無辜嗎?

作者:金雞好鬥  於 2012-2-15 00:16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作者分類:社會|通用分類:熱點雜談|已有3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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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人,平時口口聲聲民主法制,張口閉口司法獨立,可是在對待個案的時候,卻總是用感情來代替理智,暴露出億萬年江山不改的紅衛兵本質。關鍵時刻他們總是想利用輿論來破壞司法獨立,目前被炒家炒作起來的所謂吳英案就是例子,那些要求改判死刑的哪個不是當年的紅衛兵或者是紅衛兵的子孫?而在其背後的勢力,那些浙江奸商,它們試圖在司法上打開一個突破口。只要不判吳英死刑,那麼以後一旦它們東窗事發,它們就可以使勁把自己的案子往吳英案上靠,吳英不死,那麼它們當然也不會被判死刑,也就有了「免死金牌」。就象韓寒和某胖子,只要把自己包裝成「民主鬥士」,以後就是隨便殺了人,也不會被判死刑,一殺它就好像在迫害異議人士了,就會起軒然大波,腦殘粉絲一起鼓噪,藉助外國勢力當幫凶,影響中國的司法獨立,連局勢都會不穩定了。於是韓胖們就有了超越我們普通小民的「治外法權」,可以理直氣壯地偷稅漏稅,就像清末的教民,犯了法,官府管不得,得外國的領事館來管。

 

狡猾的浙商早就看中了裡面的商機,不惜高價雇請那些所謂的法律磚家,如江¥、陳光¥、何¥之流為非法集資詐騙鳴鑼開道,為吳英鳴冤叫屈,以圖「挽救同夥,保護財路」,也為自己今天的罪惡開脫。還有一些正在資本市場翻江倒海的所謂「經濟學家」如張某某等,感到了財路將斷,末日將臨,心急如焚,甚至聲嘶力竭地喊出「拯救吳英就是拯救自己」的口號,妄圖向大眾煽情,把大家都哄上它們的戰車。當即有網民一針見血地指出:「吳英案與我沒一絲關係,縱使再活幾十年,我也不可能陷入吳英那樣的漩渦里去。」這個「自己」應該是你們這些在資金市場翻雲覆雨的奸商自己,與廣大網民無關。我們連向人借錢的事情都少有,你等非法集資與我等何干?未必然你們非法集資賺了錢會分給我一分?我等咸吃蘿蔔淡操心,才不會管呢。

 

可惜上兩周,網民都在關注韓寒和王某某的事件,直把這幫浙商急得抓耳撓腮:「錢都已經交給這些磚家了,文章也寫出來了,可腦殘網民怎麼還不關注呢?沒有網民關注,就造不成聲勢,就左右不了司法獨立。腦殘們再不關注,吳英被殺,我們的錢不就扔水裡了嗎?」於是加大投資,雇傭水軍不停地發帖,強行要將腦殘網民的注意力轉移過來。不明真相頭腦簡單的腦殘們就真的上當去圍觀了,活象當年上上海書商的當去關注韓寒作品的當一樣,再次被人利用。愚民那廉價的激情永遠是那麼容易被煽動,教訓是永遠不會吸取的。

 

你們知道這些浙商平日里所作所為嗎?你們知道它們私下有多壞嗎?你們知道內幕嗎?你們知道它們勢力越加膨脹會給中國帶來什麼樣的災難嗎?你們知道破壞了司法獨立會給人民帶來什麼樣的後果嗎?你不知道多死一些奸商中國還能晚滅亡幾年的道理嗎?就這麼一幫哄去給奸商當槍使。

 

對於吳英案,腦殘們不做司法裁判的技術性分析,而總是從意氣上出發,就象些沒知識的村婦在講話。它們會說:「人家貪官貪好多億都沒死,吳英才幾億,為什麼要死?」這就是打橫炮!是情緒的渲泄。你對別的案件判罰不滿,可以單獨向法院提意見,但不能攀比,一案歸一案。犯罪的社會危害性不全以犯罪金額定量,故判罰並不全以數額作出,而要考慮其它因素,並不一定存在可比性。

 

浙江高院明知這是奸商哄騙沒有獨立思考能力的腦殘演出的一場鬧劇,但仍就「是非法集資還是民間借貸」、「是交代問題還是檢舉立功」、「是否向不特定公眾集資」等關鍵問題詳細地答覆了媒體的質疑。我認為高院對案件的定性是恰當的。

 

腦殘的本性就是瞎胡鬧,他們見說不過法官,又在網上捕風捉影地散布說:「法院是受到10多個當地官員的壓力才要吳英死的,目的是不想讓吳英檢舉出他們。」我不懷疑吳英案可能還有其它官員牽涉其中,但殺掉吳英,破壞掉奸商和貪官之間良好的關係,難道不好嗎?貪官離開奸商寸步難行,奸商離開貪官也是舉步維艱。社會之所以腐敗,是因為貪官和姦商過於融洽,結黨營私,狼狽為奸,現在打斷這一腐敗鏈條,讓他們之間相互不再信任有什麼不好。吳英死後,以後的奸商,即使做小惡也不敢了,他們會知道,即使做了小惡,也隨時會被官員出賣而用法律來殺人滅口,做大惡就更不敢了。吳英之死,死得其所,重於泰山,純屬活該,誰叫你那麼喜歡和貪官們搞一塊?早知今日,何必當初?殺一個吳英,教育了十幾億群眾一個真理:「莫與官員勾結」,換取了社會的清廉自律,有什麼不好?況且她死有餘辜。槍斃吳英,大快人心!

 

奸商們此計不成又生一計,打起了色情牌,說什麼人家吳英是美女呀,美女怎麼能判死呢?好殘忍哦。講得那些整日沉溺於看三級片手淫的腦殘們興奮得大呼小叫起來。我就看不出來,這坐了監獄這麼久依舊滿臉橫肉的吳英究竟美在哪裡?沒被抓時虛榮心膨脹,假裝淑女,做虛偽的明星樣,被抓后就是一副桀驁不馴,死豬不怕開水燙的癩皮樣,還以為哭鬧一場就能過關。哪裡有女性應有的善良和美感?噁心十足,絕非善類。我看一點都不值得同情。電視里的她,毫無悔意不說,還振振有詞不承認詐騙,似乎自己沒一點錯,「錢都該我騙的,錯都是國家的」。開始拒不交代,最後實在沒辦法了,把交代自己行賄貪官的罪行說成是檢舉他人,這當然構不成立功情結,檢舉他人應與本案無關的罪行。死不悔改,放出來還是要害人的,是她自己要走這條死路,怨不得別人。

 

原來在山裡面的妖魔鬼怪現在都出來了,所以現在的社會,各種各樣稀奇古怪的邪說滿天飛。前幾天,有個滿嘴民主自由的人士告訴我說:「人都是黑眼珠見不得白銀子的,貪污是人的天性,做官目的就是貪污,凡因天性引發的犯罪都不能判死刑,都是情有可原的,所以貪污犯無論貪了多少都不應判死刑。」想藉此攻擊體制不仁。我告訴他:「你攻擊體制已經到了喪心病狂的地步。大罵貪官的是你,為貪官開脫的也是你。哦,只要能讓你有借口罵就可以?就不管矛盾不矛盾?人只有嚮往富裕的天性,而沒有貪污受賄的天性,嚮往幸福並非只有貪污受賄一條路走,否則歷史上怎麼會出那麼多清官?他們為什麼黑眼珠見得白銀子呢?如果硬說貪污是天性,那麼殺人也可以不用判死刑,因為生氣也是人的天性,誰要和別人有矛盾了,肯定要生氣,就要打架,一不小心把人殺了,這到底該判什麼罪?

 

葯家鑫該死,但是誰編造葯家是官宦人家的謊言,從而激怒網民,終至輿論滔滔的?從葯家鑫案到吳英案,總是有隻黑手在編造這樣的謠言,這些人除了僱用來的水軍,就是境外以造謠為職業唯恐天下不亂的輪子,專門冒充普通網民散布謠言,煽動情緒,加劇社會不滿情緒,為了不使輿論影響司法的獨立,我希望關注此案的朋友,只關注而不發言。要有定力,不受吳家水軍的影響,看它們怎麼表演,看它們還有什麼招數,看它們還能編出什麼瞎話。時間會讓你們明白一切,我請你們有定力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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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3 個評論)

回復 解濱 2012-2-15 00:53
吳英該不該死,俺不知道,沒有研究過。 但葯家鑫該死,今天我還這麼說。 他不死,很多無辜的小市民將慘死在官二代、富二代的車輪之下。  他死了,未必能夠改變中國的任何現實,但至少可以讓很多夜間下班的工人稍微安心一點,讓交通警察的工作好做一點,讓那些喝的醉醺醺的駕車酒鬼不再那麼狂妄。  葯家鑫死後不久,中國在全國範圍內對酒後開車實行了嚴打。 這就是進步。  

葯家鑫的案,是永遠不能翻的。

中國的司法確實有很多問題。 但是對於「民憤極大」的那些罪犯處以極刑,是沒有錯的。  我不希望有一天中國的司法成為富人逃脫懲罰的後花園。
回復 衛靈 2012-2-15 01:52
解濱: 吳英該不該死,俺不知道,沒有研究過。 但葯家鑫該死,今天我還這麼說。 他不死,很多無辜的小市民將慘死在官二代、富二代的車輪之下。  他死了,未必能夠改變中 ...
頂!
回復 在美一方 2012-2-15 02:04
誰都不該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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