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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汝諧奇人奇事之夜總會女郎蘭蘭 畢汝諧 (作家 紐約)

作者:biruxie  於 2021-7-31 23:15 發表於 最熱鬧的華人社交網路--貝殼村

通用分類:熱點雜談|已有3評論


按:畢汝諧這一輩子的經歷,比天方夜譚還離奇呢。上世紀90年代的一個飯局,

畢汝諧 身邊是一位從香港來紐約短期逗留的算命大師,

他無意間看到 畢汝諧 的掌紋,發出一聲驚呼:複雜的人生! 


 畢汝諧奇人奇事之夜總會女郎蘭蘭   畢汝諧 (作家 紐約) 



我初見夜總會女郎蘭蘭那一天是很有戲劇性的。

1987年夏,我因失戀痛不欲生,幾度生出自戕殉情之念;然而千古艱難唯一死,

真要自殺並不是件容易的事,老北京人有一句話叫做發昏當不了死;既然你沒有勇氣自殺,

就還得打起精神來找飯轍,於是,我又回到中文報館混飯吃。 

這天,我受命採訪紐約華裔小姐選美比賽決賽,這是紐約華人社區一年一度的盛事;

各界人士基於不同心態,高度關注此事。

一開始,諸事順遂;不想,一位名為某蘭蘭的美女穿著泳裝登台之後,

原本安安靜靜的觀眾席上出現了騷動,有人吹口哨,有人叫倒好。

這是怎麼回事兒呢,這些人為什麼起鬨呀,

我們這幾個在現場採訪拍照的記者都覺得莫名其妙;過了一會兒,

本次選美比賽主辦方負責人匆匆地趕來了,

一上來先給我們這幾個記者塞了紅包,然後告訴我們:

這個蘭蘭原來是在夜總會坐台的小姐,不知道怎麼竟然混過了最初的甄別和審查;

這是個重大失誤:按照選美的規則,連已婚良家美女都沒有資格參賽,

更不必說夜總會的坐台小姐了。他希望我們筆下留情,這件事明天不要見報。

拿人錢財,替人消災,這點起碼的江湖規矩我們還是懂得的;果然到了第二天,

全都是關於選美決賽的正面報道以及各位良家美女的大幅照片,就像蘭蘭根本沒有出現一樣。

記者報道新聞,而作家剖析人性;我由是對蘭蘭發生了興趣,這是怎樣的一個女人呢?

她為什麼不安於匿身夜總會、而要在大庭廣眾拋頭露面呢?

後來我打聽出來,這位蘭蘭是金鳳凰夜總會的坐台小姐;我剛來紐約時當記者,

曾經採訪過金鳳凰夜總會的一位駐唱歌星,因而認識金鳳凰夜總會的老闆兼媽媽桑趙雙雙女士;

——那天,我正在跟趙雙雙說話,一個小姐報告說,有一桌客人沒買單就溜了;

趙雙雙馬上拔足追趕,我見義勇為,也跟在趙雙雙後面,為她助威;

事後,我才明白自己初到紐約,絲毫不懂得紐約生活的規矩;我做了一件很危險的事情:

萬一逃單的客人身上有槍而且心情不爽,很有可能回手給你一槍!如果我被打死在夜總會,

畢汝諧之死就比鴻毛還輕呢。後來,報館同事教導我:記者的任務就是採訪,

夜總會天塌地陷與你無關;追趕逃單的客人是夜總會老闆和黑幫打手的事情。

於是,我就從外圈順藤摸瓜,終於聯繫上了這位蘭蘭;當然,所謂蘭蘭只是一個花名,

而她在護照上的名字,是絕對不可能讓人們知道的。

我在電話里對她說:我很佩服你反抗世俗的勇氣;我想跟你聊聊,去金鳳凰夜總會好吧;

沒想到,她回答說:你也是從北京來的,我不想坑你;夜總會那種地方不是談話的地方,

咱們還是在外面見見吧。

看來,蘭蘭這個人善解人意,談吐也沒有風塵氣(難怪她報名參加選美,

蒙過了那一大批慣於審視女人的老牌社會油子),於是說好請她飲茶。

蘭蘭不施粉黛也很漂亮;她說她在北京是坐辦公室的,工作很清閑,還在電大上學;

後來隨大溜來了美國;美國一點也不像她想的那麼好,學習很吃力,工作很辛苦,錢也難掙;

為了賺快錢,就下海乾上這一行了,再想洗手就很難了;因為貪圖享受是女人的天性

(其實,只是某些女人的天性);她知道曼哈頓三十幾街有家所謂語言學校,

其實就是一家學店;只要交學費,就可以保持學生身份,根本用不著去上課,

就這麼在美國混了下來;說到參加選美,蘭蘭說是因為她覺得自己很美,

一點不比那些良家女子差,就去撞一下大運,心存僥倖唄。誰知道觀眾席里,

有人是常年逛夜總會的,在夜總會裡甜言蜜語,而在公開場合,又要保持道德面孔,

這些男人真是壞透了。

蘭蘭還說,有些客人就是喜歡借酒撒瘋,隨手就把帶冰塊的酒水潑在她的臉上取樂;

我多嘴地問了一句:那你怎麼辦呢?蘭蘭傷感地說,我能怎麼辦呢,把酒水和淚水一起擦乾就是了。

在夜總會裡客人永遠是對的,小姐永遠是錯的。 

我問蘭蘭有何長期打算,她苦笑著說:我能有什麼長期打算呢,腳踩西瓜皮,滑到哪兒是哪兒了。

停了停,她又說:我一定要把我妹妹辦來美國留學;我這輩子算是完了,如果能夠成全我妹妹,

我的犧牲也就值了。

話是這樣說,蘭蘭還是對未來抱有渺茫的希望和幻想;她說金鳳凰夜總會裡有個駐唱王姓歌星,

後來嫁給一個老實巴交、相當殷實的老闆,日子過得不錯。

我說,我在中國之春雜誌的派對上見過這位五音不全的所謂歌星呢,她和王炳章博士對唱康定情歌;

挺好的一首情歌,卻被她用夜總會那些插科打諢的葷話搞糟了;所謂王歌星竟然當眾對王炳章博士說:

咱們倆對歌,你脫一件衣服,我脫一件衣服,看看誰先害怕。王歌星多麼低俗啊。

我安慰她說:你的氣質比王歌星強多了,有希望嫁個好人家。 

她凄然一笑,彷彿是故意賭氣地用糙話說:我被那麼多男的X過,還有什麼希望呢。

這話實在——混夜總會的女人,想從良嫁個好男人太難了,頂多就是被人包成外室;

有條件的男人都不會把夜總會女人娶回家來。

我給蘭蘭打氣說:也不一定,法國著名哲學家孔德的妻子,就是他在大街上認識的妓女;  

孔德是小個子,卻在學術上作出重大貢獻;他將自然科學的方法引入哲學和社會學,

創立了實證主義,還被尊為社會學之父。   他的夫人瑪桑是一名在警察局備案的妓女,

孔德輕視其職業,卻又耐不住物質誘惑,大手大腳地花用妻子賺來的錢,

激烈的內心衝突,致使孔德跳進塞納河自殺,幸而未遂。

蘭蘭似懂非懂地聽著,然後發出一陣冷笑,說金鳳凰夜總會老闆趙雙雙也很有錢,

40多了,想嫁人想瘋了,就是沒有像樣的男人願意娶她。 

———是的,趙雙雙雖然很有錢,就是嫁不出去,只能包個小白臉過過癮;60幾歲就病死了。

從此,我和蘭蘭隔三差五通個電話;對於我來說,可以聽到夜總會裡的一些新鮮事,

而對於蘭蘭來說,覺得我是一個真正尊重她的北京老鄉,並不歧視她。

當年還沒有性工作者這個詞,但是我真心覺得蘭蘭的這個工作就是一個工作,

是一個既不值得特別尊敬、也不需要特別鄙視的工作。

——畢汝諧素來對所有工作都是這樣一個看法。記得有一次,我和一位著名律師吵架,

他驕傲地說:我是律師!我不是唐人街賣肉的!畢汝諧毫不客氣地頂了回去:

沒有本質的區別!唐人街賣肉的賣的是豬肉,而你賣的是法律知識!該律師被鎮住了,

空有如簧之舌,說不出話!

那時候,蘭蘭住在曼哈頓炮台公園的一個高檔公寓里,她的某一位恩客按月替她付房租;

我說我能不能親眼去看一看你的居住環境呢,蘭蘭說不能,這個公寓有doorman,

恩客有言在先:如果任何男人來這個地方,立即停付房租。 

有一天,蘭蘭說她妹妹已經通過了托福考試;她現在正在給妹妹找經濟擔保人,

想讓某一位恩客提供經濟擔保書,卻又擔心盯女人就像蒼蠅叮血的恩客向妹妹伸出魔爪;

我自告奮勇地說我可以為你妹妹提供經濟擔保書,免費;蘭蘭遲疑地點了點頭,

卻又堅定地搖了搖頭;因此,我發現自己是自作多情了——蘭蘭並不真正信任我,

同樣擔心我把魔爪伸向她的妹妹。

這很正常:作為夜總會女郎,如果你真正信任任何男人,那麼禍事也就不遠了。

我們就這樣保持鬆散的聯繫。逢年過節偶然一起吃個飯,輪流買單。

後來有一天,我在地鐵站見到蘭蘭和一個與她面貌相似的女孩在一起;

我相信這就是她的妹妹;經過不懈努力,終於把妹妹辦來留學了。我真心替蘭蘭高興,

就迎著她們走了上去;我還是存了個心眼兒,知道在這種場合下,

不能再使用蘭蘭這個花名了;誰知蘭蘭用極其憎惡的目光,狠狠地瞪了我一眼,

拉著女孩快步走開了。

蘭蘭的電話也銷號了。 

於是我明白了,就像江青娘娘在文革期間把她早年在上海灘的老關係一網打盡——

與她爭演賽金花的王瑩自不必說,就連在她沒飯吃的時候送蛋炒飯

的秦保姆也要蹲大獄!也就是說,有恩有仇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你知道了你不該知道的事情;

所以,如果將來有一天蘭蘭也當了娘娘的話,畢汝諧危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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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評論 評論 (3 個評論)

回復 慈林 2021-8-1 02:33
出來混,江湖規矩要懂。
回復 biruxie 2021-8-1 03:24
慈林: 出來混,江湖規矩要懂。
致以握手。
回復 tfera 2021-8-1 08:04
畢汝諧您與習是同年小圈子人,知您就知他 人品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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